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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不怕死

作者:王丽华 发布时间:2016-09-04 17:01:19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奥运结束,浏览网络,看到一段视频:一位做小生意的菜贩被一伙身着制服肥头大耳的城管连抓带拖强行塞进了他们的执法车。菜贩只身一人,反抗无效,不甘受辱,更不甘受此压迫,遂操起刀来捅死一名城管,又把另一名城管捅伤,然后弃刀逃跑。

  根据经验,毫无疑问,他是跑不掉的。面对他的最终一定会是审判和死刑。

  这种事并不算是新闻,因为这类事件这些年来我们听的见的多了,宰城管,杀警察已经成为社会的常态。而比这个“常态”更为常态的是群殴小贩,砸车抢称;强征土地,强拆民居;甚至拧断讨要工钱女工的脖子和枪杀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

  做生意的小商贩没有可以称之为工作的职业,他们沿街叫卖无非是受生活所迫,在以市场经济为神圣的当今社会,优胜劣汰,强肥弱瘦,没有一技之长的人们以贩水果蔬菜为生恐怕也是他们最无奈的选择。

  小贩和城管就个人来说,他们前世无冤后世无仇。但一个人只要成为商贩,另一个人成为城管,他们就不再是个人对个人的关系,而变成严重对立的阶级关系。小商贩属于最底层的民众受压迫阶级,城管则是代表着国家和政府压迫民众的统治阶级。

  矛盾只要打上了阶级的烙印,注入了阶级因素就必然是你死我活的矛盾。这是因为阶级矛盾是不可能调和的。假如是一名城管面对一个小贩,他们的冲突和矛盾倒或许是有可能调和的。这是因为单个的城管虽然也是城管也是代表着统治者在执法,但他同时也具有人性的一面。而当多个无数个城管组成阶级的时候,人性就会被阶级制约而泯灭使他们失去了人性,阶级使命成为他们的最高的神圣职责,不把菜贩彻底制服他们是不会罢手的。

  阶级矛盾产生在阶级压迫之中。没有阶级压迫就不会有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菜贩遭受到忍无可忍的压迫,他反抗就是必然的。那么,他不知道杀了人是要被惩罚是要偿命的吗?当然知道,他不会不知道。但他显然是不怕死的。

  这件事又一次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在阶级矛盾斗争中,中国人,是不怕死的!

  一个普普通通默默无闻的人,为什么在阶级矛盾斗争中就突然不怕死了呢?这是因为在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里,阶级矛盾是最大的最严重的矛盾。在阶级矛盾中被压迫的人民群众要想活命除了反抗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反抗会死,不反抗则必死。那位菜贩如果不挣扎不反抗老老实实让城管抬上车,然后低声下气地接受他们的侮辱殴打掠夺和罚款当然是能够保住命的,但稍有一点骨气的人是很难做得到的。人一旦没有了骨气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活着和死了已无区别。中国人自古以来的道德信仰就是士可杀而不可辱,在受侮辱到了极点的时候,不怕死,并不难做到。

  许多人都有个疑问:现在不是在大讲特讲依法治国吗?依法治国不是十八大制定的国策吗?依法治国导致杀人事件成了常态,这是怎么回事呢?

  依法治国是当今的一项国策不假,但若把依法治国当成是一种进步一种文明则是大错而特错。

  中国人都知道凡事都要以理服人,只有流氓无赖和强盗才会以棍棒服人。依法治国就是以棍棒服人,以棍棒管理人民百姓,它怎么能是进步和文明的呢?

  以理服人首先要“有理”,世上还没有本来很有理却不肯讲理非要使用棍棒的人。使用棍棒说话的人一定是他本来就没有理,他的属性一定是流氓无赖和强盗之类。

  四十年前,两个常委秘密抓捕了另外两个常委,使用的就是棍棒即武器,开启了用棍棒说话的先河。从那一天起,一个好端端的党就变成了流氓无赖和强盗的党。四十年来,流氓无赖强盗党把中国搞的是乌烟瘴气。期间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不能用“理”来解释的。比如,贫富差距的两极分化,山川江河的环境污染,黄赌毒泛滥,强征土地强拆民居,贪官污吏犹如过江之鲫;有权有势的猫二代狗二代轻而易举地就成为亿万富翁,没权没势的穷苦百姓只能推个车子卖菜为生,而且还不许在人多的街里卖,只有在没人的地方卖菜才是合理合法。这些所有的不合理不讲理的事情是造成阶级矛盾的根源。而阶级矛盾是不能用说理的办法解决的,“依法治国”也就应运而生了。

  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棍棒,就是暴力。法律和棍棒的共同属性,就是它们都是打人的傢伙什儿。明白了这个道理,就自然会明白法律根本就不是什么神圣的东西,而且它从来也没有“神圣”过。法律掌握在谁的手里,谁才会说它“神圣”。或者说,法律只在本阶级集团内“神圣”,离开了这个阶级,它狗屁都不是。

  强盗靠棍棒打天下,强盗貌似蔑视一切法律。其实并不是这样,强盗只是蔑视别人的法律。强盗打劫财物靠的是棍棒,但在他们分赃的时候就不能再使用棍棒了,分赃需要有规矩要按我的规矩来,这个“规矩”,就是强盗的法律。强盗的法律肯定是对自己和亲信有利,强盗的法律不可能把抢来的财物再分配给穷人百姓。所以,法律和棍棒本质上相同,不同的只是在它们的表现形式上有所区别。

  两个强盗常委逮捕另外两个常委,这个时候他们是蔑视一切法律的。但在他们得逞之后就要按“规矩”来善后,这个“规矩”就是要对王张江姚进行“依法审判”。所依照的“法律”都是强盗自己制定的。强盗的棍棒和强盗的法律目标目的完全一致,但表现的形式却大不一样。

  强盗的行径必定会扰乱社会,必定会颠覆全社会的公德和公理。乱,并不可怕,但要乱的有规矩,所以需要“依法治国”。如果说“改革开放”是抢劫,那么“依法治国”就是分赃。

  道德伦理的崩塌沦丧是依法治国的催生婆,道德道理都不管用了,才需要法律这条棍棒来治国。依法治国的真实含义就是镇压阶级反抗保卫抢劫来的既得利益。

  “依法治国”的推出,并不是哪位法学博士的发明,而是统治阶级维护统治地位的本能。“依法治国”的推出,是特色集团穷途末路的垂死挣扎,是特色“社会主义”走向灭亡的不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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