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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官 以德治国

作者:球人灯塔 发布时间:2015-06-02 13:21:13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重建人类道统系列之一

  随着对中国独特国情、对中国遥遥领先于世界的数万年文明历史的了解越深入,本灯塔就越来越觉得:中国现行的基本政治制度、总的指导思想,并非像曾经认为的那样千疮百孔,而是极其符合中国国情、极其切合当前实际,没有大问题!

  比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等提法,就没有任何不妥。

  那么,让大家觉得中国存在众多问题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呢?

  是老一辈革命家们在制定出这些大原则之后,没有将其进一步细化、细分,导致“边界”模糊,不易操作——造成只有达到圣人境界、贤人境界的领导人(比如以毛、周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才可能恰当滴做到、才可能将之完整滴落到实处。

  更深层次的原因也许是,老一辈革命家以圣人之心、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度后代之腹——以为这些货也会像他们一样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却未料到这些家伙,经过“以资为本”污水的浸泡后,满身都是铜臭味,满脑子都是水分,压根儿就领会不了、理解不了,又何谈能够做到呢?

  因此,中国政改的关键点,是细化、明确这些大方针、大原则中暗含的“边界”,将这些“边界”清晰滴展露出来,使其更具现实国情下的可操作性,从而让众多尚未达到圣人境界的普通党员干部,也能够不打折扣滴做到。

  大体说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一大原则,应该进一步细化为“依法治官”、“以德治国”两条更具体的操作标准。

  依法治国的实质和重点,是依“法”治官,而不能错误滴理解、异化为以“法”治民。

  在《中国政改的第二条内裤:法治+德治》一文中,本灯塔明确指出,单纯的法治只适合500年前还是野蛮人、海盗滴那些进化较慢、四肢发达、头脑相对简单的民族。

  对经历了数万年文明熏陶、人人都是哲学家、个个都聪明绝顶的中华民族,只适合“德治”——有德之人的治理。

  德治的前提是什么?是必须先有“好官”——官员自身要有德、官员必须是时代的道德楷模和标兵。

  然而,我们今天的官老爷们是怎样的德行呢?

  不查个个孔繁森,一查个个王宝森!

  这就说明,我们的官员选拔、评判机制出了大问题。

  破解的办法就是,从“软硬”两方面入手,确保好人当官,且当上官滴好人(不管是真好还是假装的好)只能为公、为民而没有机会为己。

  硬,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好官的标准:比如,太有钱的人,不可以当官(除非是把个人、家庭、直系亲属限额以上的资产提前捐赠给国家、社会);当上官滴人,任何时候都不可以太有钱(个人、家庭、直系亲属资产超过限额,则必须下台,并由纪检部门、媒体代表进行审查、处理)。再比如,让权力行使进一步暴露在阳光之下、出了问题一定要有官员承担责任等等。通过这些硬性规定,让官员无油水可捞,或者有油水无机会捞、不敢捞,从而逼迫那些“伪好人”远离官场。

  软,将“好中选好”的评判权,从当前的“上级主要负责人说了算”,改为,任命前,“辖区民众的意见”和“上级主要领导人的意见”,各占一半;罢免时,以“辖区民众的意见为主”,并辅以“上级主要领导人在特殊情况下的一票否决权”。不同以往的是,上级主要领导人用人失误则必须付出主动辞职等代价。

  帝王之功,圣人之余事。当官员个个都是真正的道德君子,社会一定会实现大治。

  当然了,面对当前相当一部分民众已被西方洗了脑而盲信法治的现实,和推诿扯皮、贪污腐化的下属、小吏,各级主要领导人应该三管齐下:一是教化,二是依法严惩,三是施以不合法但也不违法、却切合“天理、人情”的“潜规则”,从而以最快、成本最小的方式实现社会的相对大治!

  总之,一句话:先依“法”选出好官、严格治官的法规制度,再由好官以德去教化民众、以“国法”和“潜规则”去对付那些刁民和贪官污吏,则国必大治、中华民族必将实现伟大复兴、地球人类也将分享到和平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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