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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知网伤害科学研究

作者:陈鹏 发布时间:2022-05-05 08:31:01 来源:光明日报 字体:   |    |  

  【科学随笔】

  近日,知网事件再起波澜。

  据报道,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郭兵起诉“中国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正式立案。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4月25日在网上回复知网的相关留言时表示:已关注到各方面反映的知网涉嫌垄断问题,正在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在此之前,一份落款为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的邮件在网上流传。该邮件表示,因知网近“千万级别”的续订费用和“苛刻”的续订条件,使谈判无法达成一致。多家媒体报道,知网曾一度暂停中国科学院对CNKI数据库的使用权限。

  近年来,因连年涨价、涉嫌垄断经营等行为,知网屡屡被推上风口浪尖。每次最令人不满的是,知网是利用公共资源建立起来的知识共享平台,但如今其公益属性越来越弱,商业味越来越浓。

  商业味越来越浓的背后,是知网数据库资源内容的独有性和资源整合的一站式搜索,使其在中文论文数据库中“一家独大”。

  2019年第5期《现代法学》刊发了《学术数据库经营者不公平高价行为的规制困局及其破解》一文,据该文作者统计,知网全文期刊数据库收录了独家与唯一授权期刊3964种,占我国期刊总量的43%;其中,核心期刊778种,约占全部核心期刊的42%;包含各学科排行前3名的期刊194种,占前3名期刊总数的64%。

  在这些期刊刊发的论文中,不少是得到了政府经费资助的,比如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等。但是,纳税人资助的科研项目及成果,以论文等形式呈现在知网上,却被“明码标价”,其合理性饱受质疑。

  再退一步说,知网作为企业,盈利本无可非议。如果说,赚多少,怎么赚,还有可供探讨的空间的话,那么,建立知识传播壁垒,阻碍知识交流分享,甚至影响科学研究,则让人难以接受。

  与国外一些旗下还掌握期刊出版权的平台相比,知网目前更像是一个单纯的知识分享平台。换句话说,平台的作用应该是,促进传播而不是走向其反面。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老教授赵德馨胜诉知网后,老教授文章遭下架处理,舆论更加关注知网在上架或下架学者文章方面的“权力”。

  抛开作者、期刊、平台之间复杂的权责利关系,我们还需要从整体上看,学术论文、科学数据都是国家战略资源。尽管,对于这一点的认识,在经过长期争论后才得以确认。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科技界集中解决了两个战略问题:其一,科学数据是国家战略资源,国家应该管起来;其二,在科学数据管理上,走科学数据公益性共享道路。

  2002年,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酝酿建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由科研人员上交科研项目中的所有数据,有序推动科学数据开放共享。2019年6月,国家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等20个国家科学数据中心成立,开启了我国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的新阶段。

  相比人文学科领域的知识成果,知识分享对于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更为关键。

  科学家通过互联网免费分享他们的研究数据、方法、代码、实验室笔记和其他研究过程,以便能够被重复使用和复现,实现协作研究的科学实践,其旨在消除科学研究过程中的访问障碍,促进科学的自由传播,从而推动科学进程。

  我们承认知网的前期投入和运行成本,但更必须明确,不能让知网阻碍正常的学术交流,伤害科学研究。

  像科学数据管理一样,建立起政府部门主导、投入、管理的公共数据库,保证公益性,不排斥商业因素,或采取类似基础设施定价措施,形成备案与价格管制方案,在公益性和商业性中找平衡。

  人类总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不断前进。支撑起我们发展的,就是智慧的结晶,即可供自由分享的知识。

  (作者:陈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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