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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毛选》:什么是“为人民服务”?

作者:小庄 发布时间:2021-04-29 09:17:53 来源:八角楼上 字体:   |    |  

  一、

  说起“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来,我相信不会有多少人感到陌生。

  可是对于这句话所蕴含的更为深刻的含义,却不一定被很多人所真正理解,所以我们今天这篇文章,就来聊聊“为人民服务”这句话背后的真实含义。

  其实,早在革命时期,国民党高级将领里面就有人仔细研究过这句话,不但研究了,而且他还实践过,这个人的名字叫——胡宗南。

  1947年3月24日中午,胡宗南率军进入延安城。

  当时的解放战争,还处于人民解放军的战略防御和战略退却阶段,国民党大军凭借美帝在军事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开始疯狂进攻解放区的所有核心城市。其中自然就包括解放军的政治、军事中枢——陕甘宁解放区首府延安。

  在毛泽东“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存地失人、人地皆失”的指导方针下,我党决定暂时退出延安。

  于是,就有了胡宗南在3月24日中午,率军进入延安城的那一幕。

  胡宗南这个人跟当时国民党内一些只知道抢地盘的军阀不同,他有一定的政治抱负,也有自己想要彰显的思想。

  他来到延安城以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颁布了他在进城之前就起草好了的“施政纲领”,他在制定这个施政纲领的时候,定了这样一个原则——“要比共产党还革命”。

  因此,在这个原则指导下,他的这个施政纲领里面,除了有“为人民服务”之外,还有“实行政治民主,穷人当家做主”;“豁免田赋三年,实行耕者有其田”;“普及教育,村办小学,乡办中学,县办大学”;“不吃民粮、不住民宿、不拉民夫、不征民车”等等条令。

  关于这个文件的名称,胡宗南说:“不要用收复、光复这样的字眼,那不是革命的字眼,要用解放,这才是革命的字眼。”

  于是,这个“施政纲领”的全称就是——《国军解放延安及陕北地区后施政纲领》。

  我们从这个纲领来看,胡宗南此人可以说对共产党和解放军是有一定研究的,他不仅研究过,而且很多理念和方法他非常认可,否则也不会在施政纲领中写进这些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条文。

  不仅如此,胡宗南还特意强调过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意义。

  他在延安经过一番社会调查之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延安被共产党“赤化”得很严重,究其原因,还是那个“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太具有煽动性了。

  于是,他命令国军也在延安成立一个“为人民服务处”,服务内容包括发放赈济、免费治病、代写书信等等。

  “为人民服务处”挂牌那天很是热闹,因为张贴的通告说,延安城内不管男女老幼,只要来就发给救济金法币20元,或者布两尺,或者米两升。

  可是这种为人民服务的方式,很快就无法坚持下去了。除了没有持续可供发放的物资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民众领取了“为人民服务处”的物资以后,依旧不说国民党半句好话,因此这个“服务处”没过多久就被取消了。

  二、

  所以,胡宗南的“为人民服务”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我们可以先看看《毛选》里提到为人民服务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为人民服务》

  这句话里核心要点在于人民的利益,换句话说,为人民服务的本质也可以理解为:为人民的利益工作。

  而胡宗南的为人民服务,有点什么味道呢?有点收买的味道。

  所有人其实都知道,发放赈济、给米给布这些东西,归根结底只是非常短暂的物质利益,不但无法持续,而且连给所有穷人都发放两升大米都不可能做得到。

  他的出发点很显然并没有放在人民利益几个字上面,而是希望巩固其在延安的统治地位,彰显其功绩,表达其善意。

  正因为如此,所以在胡宗南的那个施政纲领里,提到关于土地问题的时候,有一句“豁免田赋三年,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口号。

  这是一句很矛盾的口号,因为豁免田赋三年,根本就不可能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目标,照这个办法去执行,土地还是地主的土地,田赋在三年之后该收还是要收的。

  甚至,如果没有真正的为人民利益工作的心态,免田赋三年的口号也根本就很难执行下去。

  所以,为人民服务的本质,仅仅只是一种手段,它的核心目的必须是为人民的利益工作,才不会沦为胡宗南式的口号和形式主义,才会有源源不绝的动力可以使得它持续下去。

  三、

  当我们知道了为人民服务背后最根本的含义在于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时候,那就必然衍生出一套为人民利益工作的方法论。

  如果说没有这样一套为人民利益工作的方法论,那么其实“为人民利益工作”也完全有可能沦为胡宗南式的口号和形式。

  在推翻封建主义的历史革命中,这种方法论就是土地革命,没有土地革命,也就没有所谓的为人民利益工作。

  任谁都看得出来,胡宗南式的“为人民服务处”解决不了任何群众的利益问题,所以它就触及不到为人民服务的核心,自然也就注定了要失败。

  不同的历史时期,为人民利益工作的方法论是完全不同的,我们不可能把“打土豪、分田地”的方法,简单的套用在不同的历史阶段。

  但是,不管你是什么历史时期,也不管是用什么样的方法论,这些方法论的背后都有一个雷打不动的原则,只有坚持了这个原则,才不会背离为人民利益工作的初心。

  这个原则就是——群众只能自己解放自己,决不能采取任何包办代替的方法。

  为什么是这样?

  因为,为人民利益工作的过程,归根结底是先锋队帮助和指导人民自己争取自己利益的过程,它绝不是少数人创造利益之后,然后将这些利益分一点给人民的过程,这不仅不符合群众史观,更为严重的是,少数人创造利益的过程,必然是伴随着他们对多数人的剥削而进行的。

  我们只要把这个观点带进去,就可以看出胡宗南式的为人民服务是多么的滑稽。

  《毛选》里无数次强调过要反对恩赐观点,其根源也就在于群众的斗争,必须是自己争取利益,自己解放自己的过程。

  减租是农民的群众斗争,党的指示和政府的法令是领导和帮助这个群众斗争,而不是给群众以恩赐。凡不发动群众积极性的恩赐减租,是不正确的,其结果是不巩固的。——《毛选第三卷,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

  自由是人民争来的,不是什么人恩赐的。中国解放区的人民已经争得了自由,其他地方的人民也可能和应该争得这种自由。——《毛选第三卷,论联合政府》

  这其实就是说,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应该是帮助群众自己争取利益,自己解放自己的过程。

  人民是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为人民服务在程序和手段上必然要求不断的改革其方法论,比如制度、政策等等。

  这种改革不能过度的依赖于体制内的力量,也不能过度的依赖于少数人来推动,其方法的核心落脚点,始终应该放在发动群众力量的根源上。

  只有大多数的人都参与进来,都成为改革和进步中的一份子,才有所谓的自己解放自己的可能。

  也只有如此,为人民服务的本质,才能真正被践行和体现。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活着,都需要希望,所以每个人都拥有找寻希望的权力,这就像鲁迅所说: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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