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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单亲妈妈、资本对社会的洗脑及其他

作者:安生 发布时间:2018-10-29 08:30:22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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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没有结婚的打算,将来又想结婚,不要同居。

  2、如果两人分手,再次准备谈婚论嫁的话,同居分手者的地位甚至未必如离异。

  3、对方会认为你在性上很随意。如果不结婚也就罢了,如果结婚,对方一般都愿意选择性行为比较严谨的对象。婚姻不止包括性,还包括财产联盟、共同抚养子女、心理慰藉等功能。

  4、同居分手,对人内心的伤害,不亚于离婚。

  5、一旦分手,女方尤其容易成为损失承担者。

  6、男方也未必能轻松、自在。

  7、当年,我在的留学生圈子的女生大多有和男生同居的习惯,女生做饭,男生开车、采购、维修,平时一起出出进进,生理需要,心理慰藉,分担生活费和家务,毕业以后各奔东西。后来,这些女生的婚姻,大多很波折,基本都和同居的经历有关。

  8、男生好一些,但是对感情、婚姻和家庭的重视程度,也不如未同居过的。

  9、如果继续婚恋,有结婚的打算,不到异地,一般很难和其他未婚者站在一个起跑线上。熟人圈子太小,没有不透风的墙。

  10、许多当年的女生,因为有同居的历史,又想结婚,不想单身,最终只能下嫁。或者说,嫁给并不让自己满意的对方。

  11、许多条件相当的男人,愿意和她们上床,但是不愿意娶她们。她们不愿意单身,最终只能选择一些自己最初看不上的对象。

  12、在婚恋条件上,短婚未育,比长期同居地位高。相比婚姻,长期同居,不可靠因素太多。与多人同居过的,基本没人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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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同居过,但这是过来人的经验。

  有些人不愿意接受没关系,只要愿意承担后果就可以。

  不结婚,或者“下嫁”都可以,自己的选择,自己坦然接受就好。

  那些既愿意同居,又不愿意承担后果,认为社会对自己不公的人,有本事就逆天改命,改变社会规则,没本事也别在评论区瞎嚷嚷,在这里嚷嚷改变不了社会规则和你的处境。

  当然,在这里嚷嚷的人,可以丰富我的拉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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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个同事,曾经遇到过一件事情。

  高中的时候,他有一个心仪的女同学。他曾经主动接近过,对方没有明确表态。

  毕业以后,他参军,上军校,几年后,回家乡工作。他爹是某地级市军分区司令员,做这点事还是不成问题的。

  当年的女神主动来找他。

  郎才女貌,两个人一来二去就好上了,眼瞅谈婚论嫁。

  他晚上值班的时候,接到一个喝醉的男人的电话。

  猜猜说了什么?

  后来,他和女神大吵了一架,找到那个给他打电话的男人,把他打进了医院。

  婚事自然黄了。

  女神后来嫁了一个人锉钱多的土豪,据说婚后也经常吵架,偶尔还被家暴。

  后来,他说,自己当时太年轻,应该多体谅一些,不该吵架。

  这是分手以后的话,如果没分手,他是否还会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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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德意志意识形态》

  鼓励同居是资本控制社会的时代,被资本控制的媒体大力宣传的一种社会行为准则。未婚同居成为社会行为准则,使资本代理人既不放弃纵欲,又避免了财产分割破坏资本积累。

  一个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都是对统治阶级有利,并被统治阶级使用各种手段不断推广传播的意识形态。

  前一段看《扫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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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的贫困者之中,相当比例是单亲妈妈。其中,许多人有多次同居史,带着两三个甚至更多的属于不同的男人的孩子。有的人为了支持一个家,抚养来自不同男人的孩子,不得不继续和其他男人同居。这种情况下,家暴是家常便饭。被家暴的单亲妈妈只能忍气吞声,因为如果反抗或声张,就很容易被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房东撵出去。

  有些人说,单亲妈妈的贫穷是自找的,可怜之人有可恨之处。BLABLABLA……

  资本主义必然有困难人口。单亲妈妈成了贫困人口集中人群,为资本主义的辩护士提供了辩护的理由——谁让她随便和男人同居?

  同居是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同居的双方分手,男性基本没有任何风险,不必支付任何成本。相比之下,女性却要承担怀孕、抚养后代、难以再次婚配的风险和代价。

  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础,包括四种功能,生儿育女、财产联盟、心理慰藉、男欢女爱。即使是现代社会,女性也难以自己抚育幼儿。男性必须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因此,婚姻必然是财产联盟。

  因为涉及到生儿育女、财产联盟,所以有必要采取法律的手段保护女性的利益。不然,男性争当隔壁老王,拔那啥无情,女性要么生育之后无人提供经济支持陷入贫困,要么不敢生育,整个社会到处都是搭车者,社会秩序必然土崩瓦解。

  反过来,对男性来说,他们愿意获得廉价的性交的快感,却未必愿意承担责任。如果性行为的前提是必须建立财产联盟,他们必然要谨慎得多,毕竟谁也不愿意为隔壁老王养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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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都有心理底线。

  恋爱越多的人,越不容易再次坠入爱河。性行为越多的人,越视性行为如穿衣吃饭。婚姻经历越多的人,越不在乎结婚、离婚。

  初恋刻骨铭心,初次做爱致死难忘,初次婚姻记忆犹新。后面的恋爱、做爱、婚姻,体验越来越平淡,越来越模糊,对个人的重要性越来越差。恋爱史、性史、婚史越丰富,换恋人、换性伴侣、换配偶越来越容易。反正前面已经和其他人甚至多人恋爱、做爱、结婚过,再来一次,也没什么心理门槛。

  同理,有过第一次同居的经历,再次同居就没有心理障碍。现实之中,由于经济困难、结婚困难、需要男性做一些体力活儿等原因,一些女性同居两三次很常见。

  在这种情况下,婚恋博弈之中,异性愿意选择性史、婚史比较简单的人做配偶,有什么好奇怪的?

  约炮爱好者可以说,虽然我经常和别人开房,但是我是好男人(好女孩),我只是没有找到终生的性伴侣。同居者可以说,虽然我有过同居的历史,但是我是好男人(好女孩),我只是没有找到真的结婚对象。

  这些话,完全可能是真心实意的。我们确实不能排除有那种一直在上床,一直在同居,一直在找真爱的人。

  但是,对方可以说,你是好男人(好女孩),但是我不适合你。婚恋博弈,双向选择,你情我愿,对方不情愿,还能要求对方什么?能强迫对方吗?

  女性应该记住,愿意看苍老师的片子的男性很多,愿意和苍老师发生关系的男性更多,但是愿意娶苍老师的男性显然没那么多。

  这种情况下,只能向下找低一档次的结婚对象。比如,相貌出众的美女找相貌平平的男人。低一档次的对象考虑到在正常情况下,完全没有可能与自己结合的美女,主动愿意和自己成家,一般也就愿意牺牲其他条件。

  但是,事情并不这么简单。

  人是会审美疲劳,喜新厌旧的。何况,女神迟早有一天年老色衰。那时,那些接受她们的男人,如果是个大丈夫,一切尚好;如果是个普通人,就会容易反悔;如果是个猥琐小人,就很可怕。

  何况,中国的婚姻,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婆婆。对婆婆来说,娶媳妇完全没有感情慰藉和男欢女爱的作用,娶媳妇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儿子有机会生儿育女,建立财产同盟。婆婆类似一个投资人,不重视儿媳妇的颜值,更重视儿媳妇的婚史和经济条件。

  婆婆是过来人,很清楚自己的儿子在是否有过婚史的儿媳心中分量的差异。从投资人的角度,她的内心如何,可想而知。如果儿媳再带一个孩子,那么就更难讨婆婆的欢喜了。

  如果嫁给一个猥琐小人外加一个刻薄的婆婆,那么后面日子,自然度日如年。

  下嫁的时候,遇到猥琐小人和刻薄婆婆的概率要比正常情况大得多。之所以说是下嫁,那么对方必是有一些或明或暗的缺点。如果明面上的各方面还看得过去,那就要小心他的人品和未来的婆婆。否则,为什么其他同性不选择他?

  这种情况下,离婚还是不离婚?两难。

  第一次遇人不淑,越向后发展,越容易遇人不淑。因为她们的经济条件、社会地位、在婚恋博弈中的处境,在不断迅速下降。

  后悔药是没处卖的,只能凑合着一步一步走下去,那些美国的单亲妈妈,就是这样一步步陷入泥潭,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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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句话,没有不透风的墙。

  有些人觉得同居没有领证,神不知、鬼不觉,分手就分手,无所谓。还有些人经历过两三次挫折,选择隐瞒过去。反正自己没有正式办手续,对方即使怀疑,也没有实锤证据。

  这些人显然不知道熟人朋友圈对负面消息的扩散能力。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除了大家猎奇的心理以外,匿名传播负面消息,还可以打击熟人,尤其是作为竞争对手的熟人。此外,利用对方隐私,敲诈、勒索,控制对方一辈子的事情,并不新鲜。我们的良知,往往限制我们的想象力。

  即使向配偶主动坦白,也未必能得到配偶的信任。同居与婚姻不同,没有明确的起始时间,没有明确的分手原因,未必有激烈的彼此反目的分手过程。究竟有过什么样的关系,有过几次,多久,会不会藕断丝连,会不会身在曹营心在汉,甚至会不会破镜重圆……这些都说不清,道不明,难免让对方疑虑重重。避重就轻是人之常情,所以纵使披肝沥胆,对方也是将信将疑。在对方看来,曾经同居的人,是既想获得事实婚姻的实质,又不想遵守相应规则,及相应的社会责任(公开告知自己已经事实婚姻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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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同居者来说,坦白或不坦白自己同居的历史,是一个两难的选择。选择主动开诚布公,只能让对方疑窦重重。选择守口如瓶,对方从其他渠道得知以后,难免发生激烈的冲突。即使结婚,婚前与他人同居的历史,也是沉重的心理负担,是随时可能爆发的定时炸弹。

  许多间谍被异国情报机构色诱、控制,成为对方工具,即使向本国组织坦白也难再获信任,就是这个道理。

  想彻底消除负面影响,只有远走他乡,在一个新的城市重新开始生活,切断原有的人脉关系,建立新的人脉关系。放弃一切的成本有多高,可想而知。

  许多人下不了远走高飞的决心,结果反复同居、结婚离婚,越陷越深。

  婚姻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女性,确保男性提供经济支持,分担、承担抚育子女和配偶的义务。

  离婚要承担巨大的财产损失。在有些国家,男人要向没有再婚的前配偶提供经济补偿,或者说赡养费。所以,离婚官司的律师费惊人。反复离婚,巨额的财产分割、赡养费外加律师费,完全可以让土豪变土鳖。这显然不利于资本的积累。

  所以,对这些国家的男人来说,结婚需谨慎:如果对方不是门当户对,不利于加强财产联盟,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的结婚对象,自己抱着玩一玩的态度,最好不要结婚。

  这些国家的男人,往往愿意选择同居,而不是结婚,既获得婚姻生活提供的男欢女爱、经济好处和各种便利,又不必承担必要的风险。随时分手,来去自由,不必承受任何经济损失。当然,如果女方财力超过男方,往往也会选择同居不婚,毕竟她们也不喜欢财产分割的风险。再说,她们能自己抚育后代,有必要结婚吗?英拉的孩子都老大不小了,一直不正式结婚。
  对这些男人来说,要分手一点儿不难,可以持续冷暴力。冷暴力没有得逞的话,找茬大吵一架就可以。如果对方异常贤惠,忍气吞声,处处忍让的话,就来点儿家暴。毕竟,不是所有女人都有加比加西亚的体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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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之,对女人来说,如果选择同居,就应该知道同居对自己的风险——男性分手成本很低,需要承担的风险很低,掌握分手的主动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彻底了解了利害关系,仍然义无反顾,不撞南墙不回头,不到黄河心不死,还愿意主动接受同居,那么确实有承担部分损失的责任。

  但是,这是一个男权社会。男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控制更多的社会资源。这是一个资本的社会,资本代理人既喜欢纵欲,又不喜欢分割财产。

  所以会有种种宣传,在潜移默化之中,宣传对男性资本代理人有利的社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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