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文章中心 > 历史回顾

文贝:极端计划生育政策设计存在着问题

作者:文贝 发布时间:2015-05-31 07:39:43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极端计划生育政策设计存在着问题

c442bc2c953a16d5402d13345ab86f85.jpg

        在否定毛泽东的语境里,计划生育成为他的一大罪过。当歌颂计划生育时说他 “错批一人,误增三亿”,当反对计划生育时又说他祸害子孙。然而这一切都存在着误读,是政治上的栽赃陷害。

  毛泽东是计划生育的倡导者,却不是“一对夫妇只生一胎”这种极端生育政策的支持和发起者。毛泽东倡导的是有计划的生产,是人类要自己控制自己,有时候增加一点,有时候减少一点,是根据社会发展波浪式前进。而一对夫妇只生一胎是计划生育的极端化,是改革开放后的上世纪八十年代所定的基本国策。

  人口的无序增长最先报警的是著名经济和人口专家马寅初,这位建国初就提出唬人的“五十年后中国人口26亿”的观点着实让人吓个半死。如果按照毛泽东时代提出的一对夫妇间隔生育两至三个孩子的做法,中国不会出现后天的人口问题。

  1949年以后,由于战乱的结束,中国出现了第一个人口生育高峰。此时毛泽东赞成马寅初和邵力子提出的关于控制人口的建议,提出计划生育。

  毛泽东计划生育的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讲话说:“我看人类对自己最不会管理,对于工厂的生产,生产布匹,生产桌椅板凳,生产钢铁,他都有计划,对于生产人类自己就是没有计划,就是无政府主义。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有时候使他能够增加一点,有时候停顿一下。提议设一个委员会,节育委员会”。

  10月9日,毛泽东在中共扩大的八届三中全会的讲话认为:“计划生育,也来个十年计划。少数民族地区不要去推广,人少的地方也不要去推广。就是在人口多的地方,也要进行试点,逐步推广,逐步达到普遍计划生育。将来要做到完全有计划的生育。”

  由于新中国大力发展农田水利建设和建立农村医疗体制,人均寿命快速增长。此时人口快速增长的原因不完全因为新生人口的增加,更大程度归因于寿命的延长。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国总人口接近7亿。经国务院批准,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时任国务院秘书长周鑫荣兼任该委员会的主任。

  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是符合人性的,允许生育两三个孩子,只是要求晚婚晚育和间隔一定的时间生育,而且只是提倡而不具强制性。

  很多人批评毛泽东当年 “错批一人,误增三亿”。这篇1979 年8 月5 日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文章被许多人引用并奉若神明,却经不起推敲。因为1957年全国人口6.46亿,1979年中国人口9.69亿,总共才多出三个亿。岂不等于说如果按马寅初的办法,中国人口是零增长。

  毛泽东的计划生育是在适当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注重人口素质的提高,把对教育的投入看成了一种国家长期性的战略投资。村村有小学,每个公社都有高中。

  进入1970年后,中国逐渐进入了低出生、低死亡的低增长阶段,197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了2%以下,1978年则降到了12‰(国家统计局数据)。也就是在解放后不到30年的短时间里,中国基本控制住了人口的快速境长。

  1971年7月,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1973年,国家明确了“晚、稀、少”的生育方针。政策明确要求,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3年以上。  1975年,毛泽东在国家计委《关于一九七五年国民经济发展报告》上批示:人口非控制不可。国家制定了,“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的数量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生育政策。这种政策是实事求是的,而且是倡导性的,并没有对社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改革开放后提出人口问题的是邓小平。

  1980年3月30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理论务虚会发表讲话,他指出“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第二条是人口多,耕地少。现在全国人口有九亿多,其中百分之八十是农民。人多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在生产还不够发展的条件下,吃饭、教育和就业就都成为严重的问题。我们要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但是即使若干年后人口不再增加,人口多的问题在一段时间内也仍然存在。耕地少,人口多特别是农民多,这种情况不是很容易改变的。这就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必须考虑的特点。”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0年10月3日,宋健(原国家科委主任、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在《光明日报》发表《从现代科学看人口问题》称:“我们绝不应该保持前两年每个育龄妇女平均生2.3个孩子的生育水平……为使我国人口将来不再有大幅度增长,应该在今后30到40年的时期内大力提倡每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这是为了克服从60年代到70年代人口激增所造成的后果不得不采取的紧急措施,是为了纠正我们过去在人口政策上所出现的错误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而作出的最优选择。”他提出如果按中国当时的生育水平延续下去,2000年中国人口要过14亿,2050年中国人口将达到40亿。他认为“如果生育2个孩子,我们整个民族将一直处于不良式供应状态。如果在100年左右时间内,我们饮食水平要达到美国和法国目前水平,中国理想人口数量应在6.8亿以下。从淡水资源看,中国的水资源最多只能养育6.5亿人。同年田雪原等也得出中国最适人口应该在7亿以内的结论。(陈卫/孟向京《中国人口容量与适度人口问题研究》。

  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并将其正式纳入政府序列,成为国务院的组成部分;陈慕华以副总理的身份兼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1982年2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发[1982]11号),具体规定了生育政避孕节育政策、奖励政策、限制政策等。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1月后写入新修改的《宪法》,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986年4月23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前首相福田赳夫时,再对计划生育问题做出阐释:“中国对人口的增长实行严格控制,是从我们的切身利益出发的。这是中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外有些人希望中国不实行计划生育,这是想让中国永远处于贫困状况。”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贯彻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2000年3月,中央发布《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指出人口过多仍然是我国的首要问题,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

        2001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了国家基本法律的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地方条例的修订实施,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进入依法管理阶段。

  计划生育不仅是对人口数量上的控制,而且是为提高人口素质把关。它包括控制人口数量,提倡优生。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扩大集体福利,保障妇幼健康,保障老年人生活福利。

  计划生育政策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统计显示,我国人口出生率由1970年的33.4‰下降到2012年的12.1‰,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0年的25.8‰下降到2012年的4.95‰。结果是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利于国家加速资金积累。改善劳动就业,提高民族的人口质量。保证家庭幸福、社会稳定。

  但是,极端的计划生育带来的不是长治久安, 而是后继无人。人口老龄化问题,男女比例失调问题。重要的是,人口的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趋势一旦形成,长时间难以扭转。没有人这个生产力的重要要素,社会的发展难以为继。在军事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劳动力需求等方面都存在着短板。

  韩国,印尼,越南,伊朗,中国台湾都实行过计划生育,却没有一个像中国这样极端。

  英国等发达中国从成年型社会向老年型社会转变用了80年,同期人均GDP为5000美元到10000美元;而中国完成这种转变只用了20年左右,人均GDP只有1000美元左右。这种“未富先老”与极端的人口政策有较大关系。

  中国的富裕没有与世界接轨,老龄化却早早接轨。

  问题出在那里?对比一下马寅初、毛泽东、宋健计划生育理论可见端倪。

  马寅初认为人口过大,会导致大量的国民收入用于消费,会减少用于扩大生产和再生产的资金比重。他的方针是采取措施,让下一代的人口数量与上一代人口数量相等,提出每对夫妇生两个孩子,从而使人口趋于均衡。

  毛泽东的计划生育是人口增长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是有计划的控制生产。通过科学规划既不让人口过于膨胀又不能过于减少,就人口发展而言,一对夫妇控制在2-3个孩子,并进行年龄间隔限制符合人口发展规律。

  宋健的观点是通过人口的减少来让让留下来的人过更好的生活,办法是一对夫妇只生一个,使人口负增长。这样的结果是人口急剧萎缩,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形成了负增长,人这个社会基本要素出现断层或短缺,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这种不是通过发展生产力而促进生活质量提高的办法短期是有效的,长远却是有害的。

  但是,计划必须要有严密性和执行力,要覆盖所有的群体才起作用。由于中国以前主要人口在农村,而改革开放后对流动人口失控,这种计划只是对城市严格有效,对人口占比较大的农村及少数民族约束力不高。事实上虽然计划生育实行了三十多年,农村中三五个孩子的仍然很多。

  地方依照中央精神制订的计划生育政策如其说是维护国策,不如说是成为敛财的理由。交得起罚款的可以多生,没钱可罚的生多少也没有办法。逮着一个就痛宰,逮不着的作罢。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有必要,问题出在制度设计是否合理。是否被人民群众认同,法规的执行力是否到位。

  极端的计划生育政策违反了基本人性,无法形成国家与个体的共识,造成个体与国家政策方针的对立,也使社会发展后继无力。目前社会普遍呼叫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放开第二胎,正是对极端计划生育政策的反思,要求回归到理性人口控制轨道。

微信扫一扫,为民族复兴网助力!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网友评论

共有条评论(查看

最新文章

热点文章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