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是杀人如麻的刽子手
本文发表于《人民日报》1974年12月7日第2版,作者是吴畅,原载《红旗》杂志1974年第12期。
儒家本来就是杀人如麻的刽子手。他们残酷地杀害劳动人民和进步人士的事实,真是罄竹难书。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揭露过儒家的仁义道德就是两个字:吃人。
可是,历代反动派却无耻地吹捧儒家“为政以德”,(《论语·为政》)“不嗜杀人”,(《孟子·梁惠王上》)恶毒攻击法家“杀人盈野”,(《孟子·离娄上》)“乐以刑杀为威”。(《史记·秦始皇本纪》)
这完全是对历史的肆意歪曲。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还儒家以刽子手的本来面目,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清儒家的反动本质,有助于加强无产阶级专政。这也是研究儒法斗争和整个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之一。
毛主席指出:“反动势力对于人民的民主势力的原则,是能够消灭者一定消灭之,暂时不能消灭者准备将来消灭之。”(《关于目前国际形势的几点估计》)
儒家作为没落奴隶主阶级的代表,对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采取的就是这样的原则。春秋末期,在以儒法两家为代表的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激烈搏斗中,一开始,就暴露了儒家为了维护反动的奴隶制度而凶残杀人的狰狞面目。
儒家的祖师爷孔老二,标榜自己爱人而不杀人,恰恰是他代行鲁国宰相不到三个月,就杀害了法家的先驱者少正卯,并暴尸三天,用罪恶的屠刀挑开了儒法斗争的序幕,为其后一系列的残害法家事件开创了先例。
到了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在向奴隶主阶级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过程中,复辟与反复辟的斗争更加激烈;而儒家及其所代表的奴隶主贵族势力,一旦复辟上台,他们对人民和法家的屠杀就更加疯狂,反革命的报复就更加残暴。
这个时期法家的著名代表人物,大都惨遭儒家的毒手。吴起在楚国,“明法审令”,实行“法治”,就被发动武装叛乱的奴隶主贵族用乱箭射死。
商鞅在秦国进行变法,那些被撵下台的儒家之徒,长期“杜门不出”,却暗中窥测方向,以求一逞,秦孝公刚死,他们就破门而出,发动反革命政变,车裂商鞅,并杀害了商鞅全家。
骨子里崇奉儒家的赵高,在阴谋篡夺了秦王朝的政权后,迅速地改变了秦始皇的法家路线,对革命人民和法家进行血腥的报复,李斯惨遭腰斩,并被“夷三族”,大将蒙恬、蒙毅被杀害,将军冯劫被逼死,秦始皇时代的法家人物几乎都死于他的屠刀之下。
以儒家为代表的奴隶主贵族反动势力,就是妄图用这样的一套反革命大屠杀来恢复他们失去的“天堂”。
儒家的杀人事业尽管每天都在做,但是,这班屠夫却满口仁义道德。他们杀了法家,还制造一些借口,证明他们杀得有“理”。
孔老二强加给少正卯的五条“罪状”,即所谓“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荀子·宥坐》)就是为残杀革新派人士而制造的莫须有的罪名。
毛主席说:“一个新的社会制度的诞生,总是要伴随一场大喊大叫的,这就是宣传新制度的优越性,批判旧制度的落后性。”(《一个整社的好经验》一文按语)
少正卯被孔老二所加在头上的几条“罪状”,实质上就是这位法家的先驱者面临着春秋末年的社会大变动,主张变法革新,宣传封建制度的优越,揭露奴隶制的罪恶,为新的社会制度的诞生大喊大叫。这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
可是,孔老二把少正卯的革命宣传和主张,视若洪水猛兽,叫嚷:“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这充分表现了这位儒家“圣人”的恶霸行为和法西斯主义作风。
他杀了自己的政敌少正卯,但又不敢把这宗血案公之于世,还是法家的杰出代表荀子才最早地把它揭露出来。后来儒家诛异己、杀政敌,有的就援引孔老二所谓少正卯的“五大罪状”作为他们的依据。
北宋时期吕诲之流反对王安石变法,就是这样干的。后来有人甚至叫嚷如果王安石落在孔老二的手里,“必膺少正卯之诛”。可见,孔老二杀的不只是一个少正卯的问题,而是“自孔氏演此丑剧,于是后世虽无孔氏,而所诛之少正卯遍天下”。(《新青年》第三卷第四号)
封建制度建立后,地主阶级逐步地从革命转化为反动。曾经是反动没落奴隶主阶级代表的儒家,也就变成了封建社会中最黑暗、最反动的政治势力的代表。
他们为了维护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依据孔老二当年在支持郑国奴隶主贵族血腥镇压奴隶起义时,立下的所谓民“慢则纠之以猛”(《左传》昭公二十年)的那一套办法,来屠杀敢于反抗地主阶级统治的农民。
毛主席指出:“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
在开历史倒车的儒家看来,农民起来造地主阶级的反,叫做“犯上作乱”,叫做“盗贼藏奸”,该列入杀无赦的“九刑”。这样,儒家又成了残杀农民和其他革命人民最凶狠的“屠伯”和“苍鹰”。
东汉末年,被吹捧为“海内大儒”的卢植,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他和另一个“好诗书”的孔孟之徒皇甫嵩,疯狂地镇压黄巾起义。前后半年,直接死在他们屠刀之下的农民,有明确记载的就达几十万。连已经病死的农民起义领袖张角,他们也不放过,实行“剖棺戮尸”。(《后汉书·皇甫嵩传》)
一次,他们还把被他们屠杀掉的十万农民的尸体垒成小山,以示威风,真是残忍到了极点。这充分暴露出象卢植这样的一贯伪装成对于“女倡歌舞”,“积年,未尝转眄”(《后汉书·卢植传》)的正人君子,却是嗜血成性的吃人魔鬼。
随着封建统治日益走向腐朽没落,儒家杀人就更加狠毒。这从南宋理学之集大成者朱熹和明朝的王守仁屠杀农民的事实中,就可以看得很清楚。
朱熹这个自称继承儒家道统,在孔孟之道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大儒,就竭力鼓吹对人民“当杀则杀之”,扬言“我只有寸铁,便可杀人”!(《朱子语类辑略》)
他在做地方官时,竟抢在新皇帝即位、实行“大赦”之前,拉出“囚徒”十八人,立即杀掉。他还以所谓“谕以某日,不俘以来,将斩汝”,胁逼他的部将田升残酷地镇压潭州瑶民起义。
可见这个言必称“诚”、“敬”,口不离“中和”的大儒,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屠杀人民的机会。
王守仁曾经假惺惺地说过:“无故杀一鸡犬,尚且不忍”。(《告谕浰头剿贼》)但当他挥着屠刀残杀起义农民时,却毫不心慈手软。
他镇压江西、福建的农民起义,所过之处,“曾无完土,荒村僻坞,不遗片瓦尺椽”;(《地方紧急用人疏》)不到两年,被他屠杀的农民有一万八千多人,被他纵火烧死的更是不计其数。
同时,他还向最高的封建统治者邀功取宠,自鸣得意地说:“贼无出路,烧死数多,天明看视,止存骸骨,头面烧毁莫辨,以此难取首级。”(《南赣擒斩功次疏》)
他镇压广西八寨、断藤峡瑶民起义,一次入山搜杀了男女老幼四千多人,致使“远近岩洞之中,林木之下,堆迭死者”,“臭恶熏蒸,不可复前”。(《八寨断藤峡捷音疏》)
就是这样一个极端残忍的家伙,竟然口中还念念有词,讲什么“民吾同胞,尔等皆吾赤子,吾终不能抚恤尔等,而至于杀尔,痛哉痛哉,兴言至此,不觉泪下”。(《告谕浰头剿贼》)这活灵活现地自我勾画出儒家一边吃人、一边流泪的鳄鱼本相。
自从一八四○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空前尖锐。由于这个时期地主买办阶级的反动统治极端虚弱,仅靠他们本身的力量已经无法对付蓬勃发展的人民革命的力量,这就决定了他们必然要投靠帝国主义。
而反动统治者历来崇奉的孔孟之道,就是卖国之道。尊孔必然卖国,卖国必然尊孔,二者是相互联系的。因此,近代中国,地主买办阶级的政治代表曾国藩、袁世凯、蒋介石,大搞尊孔,不仅带有封建性,而且带有买办性。
他们崇洋卖国,勾结帝国主义屠杀中国人民,这正是他们作为近代儒家区别于以往儒家杀人的一个特点。“日夜孜孜惟孔孟之是学”的曾国藩,从孔老二的“忠信笃敬”中,引出了一套对帝国主义要做到所谓“以德报怨”的卖国主义理论,无耻地把帝国主义的侵略说成是“有德于我”。(《日记·治道》)
按照这条卖国主义路线,曾国藩实行“借洋兵以助剿”(《议复借洋兵剿贼片》)的方针,从他的外国主子那里,请来洋兵,运来洋枪洋炮,血腥地镇压太平天国革命。据估计,太平天国革命期间,被反动派屠杀的人民约有二千五百万。
明令以孔孟之道为“国纪”的袁世凯,不惜向日本帝国主义拍卖整个中国的主权,换取帝国主义支持他大杀革命者和坚持爱国的人民。
当时袁世凯杀人的恐怖情景,正如鲁迅所描写的:“于是杀,杀,杀。北京城里,连饭店客栈中,都满布了侦探;还有‘军政执法处’,只见受了嫌疑而被捕的青年送进去,却从不见他们活着走出来”。(《〈杀错了人〉异议》)
继袁世凯之后,登上中国现代历史舞台的独夫民贼蒋介石,更是一个“满身鲜血的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将革命进行到底》)他叫嚷以“曾文正公”为榜样,嘴上喊叫着“四维”(礼义廉耻)、“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手里却抡着大刀向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头上砍去。
他的口号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走一个”。仅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的两三年间,他就屠杀了一百多万革命者。在他统治时期,被他屠杀的人民是无法用数字表示的。
这个家伙,还学着孔老二、曾国藩等人的腔调,咒骂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为“匪”,把他的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人民的血腥行为叫做“行仁”,这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儒家的“仁”是一种什么货色了。
应当指出,儒家不仅拿着钢刀子杀人,而且还用软刀子杀人。儒家的纲常名教,程朱理学,就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这两把杀人的刀子,相互补充,各有妙用。
按孔老二的说法,“宽以济猛,猛以济宽”,就是既要发挥刽子手的职能,又要发挥牧师的职能,以维持反动阶级的统治。
朱熹则鼓吹“明天理,灭人欲”,要从精神上扼杀被压迫阶级的一切革命思想,使他们变成任压迫阶级驱使的会说话的工具。
王守仁说得更露骨:“杀人须就咽喉上着刀,吾人为学,当从心髓入微处用力”。(《与黄宗贤》)
可见他们的“为学”,无非是研究杀人之道。历代封建法律明文规定:有乖纲常、干犯名教者,杀!凡所谓不忠、不孝、不仁、不义,都被定为杀无赦的“十恶”。
特别是广大劳动妇女,受封建纲常名教的迫害最深。按照儒家的“三从”、“四德”,她们要从一而终,如果一旦死了丈夫,就只有一死:再嫁则“失节”,“守节”则饿死。
清代著名的进步思想家戴震揭露说:“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孟子字义疏证》卷上)
儒家以纲常名教之“理”杀人,是血案中不见血迹的杀人手段,其毒辣,其残酷,有时是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两千多年来,死于儒家钢刀下的人民,固然不计其数,而死在儒家软刀子下的人民,又何止千千万万!
在历史上,法家也杀过人。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对法家杀人要作具体的历史的分析。在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时期,法家为了夺取和巩固政权,曾经镇压了一批复辟奴隶制的反革命分子,不杀不足以维护新兴地主阶级的专政,这是进步的革命的措施,应该加以肯定。
但是,他们对反革命的镇压是不彻底的,因为他们进行的革命“是以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为其结果的,他们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去作彻底镇压反革命的事情”。(《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的按语)
老奸巨猾的儒家后来搞复辟时,杀起人来比法家的镇压反革命厉害得多。在后来的封建社会里,有的法家镇压过农民起义,这是他们的污点,是他们的阶级局限性的表现。
在历史上,为什么儒家杀人总是比法家更厉害,更毒辣呢?这是有其阶级根源和历史根源的。
儒家本来就是没落奴隶主贵族的代表。在奴隶社会里,“基本的事实是不把奴隶当人看待”。(列宁:《论国家》)
奴隶主可以任意买卖、屠杀奴隶,可以拿奴隶当祭祀和殉葬的牺牲品。在儒家经典里,明文记载的就有墨、劓、剕、宫、大辟等五种酷刑,孔老二之流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说明这些酷刑都是用来对付奴隶的。
奴隶主阶级的这种极端残忍的本性,就集中反映在儒家思想里。反动的剥削阶级都是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的。当他们感到末日的来临,必然失去一切理智。
他们总是按照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的反动逻辑办事,妄图通过对于革命人民的反攻倒算与血腥屠杀,来阻挡历史车轮的前进。
儒家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推行的守旧、倒退、复辟、投降的反动路线,正是这种没落阶级本性的表现。因此,儒家无论在哪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反动统治者的帮凶、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儒家在大部分时间居于掌权的地位,而法家则处于被排斥、被压迫的地位。毛主席说:保护“封建剥削制度的权力机关,是地主阶级的封建国家”。(《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
地主阶级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迫使农民起来造反,儒家总是凭借他们手中掌握的国家机器,动用军队、法庭、监狱等作为镇压和屠杀起义农民的工具。
儒家还利用他们在政治上取得的权势,“把孔夫子的一套当作宗教教条一样强迫人民信奉”,(《反对党八股》)谁敢违反,谁就会被当作“乱臣贼子”而遭到他们的屠杀。正是由于儒家长期居于统治地位,他们就能够把孔孟的吃人之道同封建的反动政权结合起来,从肉体上、精神上屠杀人民。
对此,毛主席早已作了深刻的批判,明确指出:“我们对于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决不施仁政。我们仅仅施仁政于人民内部,而不施于人民外部的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论人民民主专政》)
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同反革命的专政,性质是相反的,而前者是从后者学来的。对于阶级敌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
无产阶级的政策是:“对于反动阶级和反动派的人们,在他们的政权被推翻以后,只要他们不造反,不破坏,不捣乱,也给土地,给工作,让他们活下去,让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他们如果不愿意劳动,人民的国家就要强迫他们劳动。也对他们做宣传教育工作,并且做得很用心,很充分,象我们对俘虏军官们已经做过的那样。”(《论人民民主专政》)
这种无产阶级政策,是儒家和一切反动派所决不可能有的。一切反动派从来就没有对人民施过仁政,相反,他们是靠杀人上台并维持其反动统治的。反动派杀人愈多,人民的反抗就愈烈,革命力量就愈大。
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压在他们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他们总结自己用鲜血换来的经验,深深懂得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可须臾离开的护身法宝。
“历史的巨轮是拖不回来的。”(《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我们一定要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团结对敌,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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