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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主改革前后毛泽东西藏宗教政策的战略性调整

作者:张安礼 发布时间:2021-07-12 09:52:39 来源:《科学与无神论》2021年第3期 字体:   |    |  

  内容提要:以西藏民主改革为分水岭,毛泽东处理西藏宗教问题的政策分为两个阶段,从和平解放到1959年,这一时期基本上是维持西藏原有的旧制度不变,力保西藏社会的平稳过渡;从1959年平叛胜利之后到1965年,为西藏宗教进行全面调整改革阶段。在第二个阶段,西藏宗教实现了战略性调整,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形势的变化,果断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实行了彻底的民主改革,力促西藏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西藏 民主改革 毛泽东 宗教政策

  藏传佛教是藏族人民最普遍的精神信仰,妥善处理藏传佛教问题,关系到西藏的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1959年前后,针对西藏特殊的地理与人文环境,也因应当地政治文化方面的不稳定因素,毛泽东高瞻远瞩、因地制宜,对西藏的宗教政策进行了战略性调整,受到了藏族僧俗群众的拥护,推动了西藏社会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和祖国的稳定统一,并对西藏的民主改革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毛泽东处理西藏宗教问题的重要政策及原则,以1959年西藏平叛胜利并开始民主改革为界大体上分为两个阶段,从和平解放到1959年,这一时期基本上是维持西藏原有的旧制度,力保西藏社会的安定,为其平稳过渡奠定基础;1959年之后为宗教改革阶段,通过民主改革力促西藏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

  一、西藏民主改革之前的宗教政策——维持现状

  早在西藏和平解放之前,人民解放军还在进行进藏的准备工作,如何处理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问题就成为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无法回避的重要课题。1949年8月6日,毛泽东在给彭德怀(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等同志的电报中写道:“班禅现到兰州,你们攻兰州时请十分注意保护并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以为解决西藏问题的准备。”这是毛泽东最早关注西藏宗教领袖人物的信件。因西藏特殊的政教合一背景,解放西藏、解决西藏问题理所当然地要首先考虑这一地区宗教领导人的安排问题,这是解决西藏所有问题的关键。

  毛泽东十分重视西藏宗教领导人的地位,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1950年6月,毛泽东在《关于以十项条件为和平谈判及进军基础给西藏工委的指示》中特别指出:“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毛泽东还在第八条中着重添加了“西藏领导人员”六个字,即“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完全根据西藏人民的意志,由西藏人民及西藏领导人员采取协商方式解决”。此时的西藏领导人员主要指以达赖喇嘛为首的噶厦政府成员。寥寥数字,画龙点睛,可见毛泽东对西藏宗教领袖的重视不同寻常,这其中之深意更是不言而喻。

  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一直坚持和平解放西藏,维护祖国统一。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双方代表共同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正确处理了西藏内部历史遗留下的各主要问题,因而受到了达赖喇嘛、多数僧俗官员以及广大群众的拥护。尽管如此,英美帝国主义分子及其在西藏的代理人仍然千方百计地大搞阴谋诡计,顽固地反对、阻止、破坏《协议》的签订与实施。为了强有力地保证协议内容的实现和巩固国防,人民解放军牢记并坚决遵照毛泽东的指示,即“西藏是中国领土,西藏问题是中国内政问题。人民解放军必须进入西藏”。《协议》签订后的8月至9月,人民解放军即分批分路向拉萨、日喀则、江孜等边防重镇和平进军。

  解放军进藏后,西藏重新回到祖国怀抱,但西藏社会的基本制度暂时不作变更。鉴于当时瞬息万变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西藏特殊而复杂的政治、历史、文化以及宗教环境,毛泽东对西藏治理采取的政策基本上不是内地疾风暴雨式的改革,而主要是“维持现状”。

  之所以如此,毛泽东分析说:“因为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项固有制度的改革以及风俗习惯的改革,如果不是出于各民族人民以及和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们自觉自愿地去进行,而由中央人民政府下命令强迫地去进行,而由汉族或他族人民中出生的工作人员生硬地强制地去进行,那就只会引起民族反感,达不到改革的目的。”因此,《协议》在有关宗教问题上明确规定:“实行《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

  不仅如此,在对待藏传佛教领袖人物的职务、权力以及地位的安排问题上,《协议》还明确规定:“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 “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对此,毛泽东实事求是地给予了明确的解释:“在西藏人民中,佛教有很高的威信。人民对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信仰是很高的。因此,协议中不但规定对宗教应予尊重,对寺庙应予保护,而且对上述两位藏族人民的领袖的地位和职权也应予以尊重。这不但是为和解藏族内部过去不和睦的双方,也为使国内各民族对藏族领袖引起必要的尊重。”毛泽东的英明策略赢得了广大僧俗的共同拥护,为和平解放西藏奠定了基石、铺平了道路。

  解放军进藏后,仍然采取和平协商、慎重稳进的策略,力争西藏解放平稳过渡。《协议》签订后,毛泽东即会见我方谈判人员,详细听取了双方谈判的具体情况。随后毛泽东对即将进藏的十八军军长张国华强调:“你们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这两件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对当时即将刊出的《人民日报》社论,毛泽东又再次审阅、修改,并于文中增添了“一切进入西藏地区的部队人员和地方工作人员必须恪守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等重要指示文字。可以说,一贯坚持实事求是精神的毛泽东,针对西藏特殊的政治、历史和宗教文化环境,确立了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抓主要矛盾、解决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的策略,在具体的策略实施上,宽松匹配、松紧有度,为西藏和平解放后宗教方面的初始工作确定了正确而切实可行的方针,避免了西藏在解放时因宗教问题而出现动荡。

  根据“慎重稳进”的方针,毛泽东原先设想采取和平的方法,经过耐心工作和民主协商,在西藏人民及对人民有重要影响的宗教领袖同意改革时,再进行民主改革。因为西藏残酷的封建农奴制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广大藏民民不聊生,不改革是不可能的。但是,当前的主要工作仍然是维持现状,需要慎重对待宗教信仰问题,力保西藏社会的平稳过渡。因而,在西藏解放前期,党中央实行的是尊重、保护以及维持旧有的西藏封建农奴制度和宗教制度的策略。

  1952年10月8日,毛泽东在接见西藏致敬团时,针对宗教问题指出:“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不论是对一般宗教人士,还是对宗教上层,毛泽东的西藏宗教政策都是一贯的。1953年3月8日,毛泽东在给达赖喇嘛的信中,关于宗教问题亲笔写道:“西藏的宗教和在国内其他地方的宗教一样,是已经受到尊重和保护,并且还将继续受到尊重和保护。只要人民还相信宗教,宗教就不应当也不可能人为地去加以取消或破坏。”1955年10月23日,毛泽东在接见西藏地区参观团、西藏青年参观团负责人时又指出:“对于宗教信仰,政府是不干涉的,也不能随便取消的。”毛泽东还说:“就是到了共产主义也还会有信仰宗教的。”

  尽管宗教问题是西藏工作的重难点,但不是全部,而西藏社会的改革是必然的。对此,党中央多次强调,西藏什么时候改革、如何改革,仍由西藏人民和宗教领袖视情况而定,中央不作决策。毛泽东曾指出:“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的发展,主要靠西藏的领袖和人民自己商量去做,中央只是帮助。”1955年2月23日,毛泽东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谈话时再次强调:“请你们放心,我们不会强迫你们办任何事情。”

  然而,西藏的反动上层企图保持封建农奴制度与政教合一制度永不改变,他们无视毛泽东的谆谆教诲与规劝。对中央的政策,他们一直阳奉阴违、虚于应付。相关资料显示,《协议》虽然签订,但是《协议》的执行始终受到西藏上层反动集团的抵制,根本无法实施。特别是1958年下半年,西藏上层反动势力、藏独分子在英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特务的策划与支持下,频繁组织暴动,武装袭击驻藏解放军和中央政府派出机构。西藏反动上层分裂祖国的活动愈演愈烈,直至最后公然撕毁《协议》,并于1959年3月10日发动了全局性的反革命武装叛乱。

  二、西藏民主改革之后宗教政策的调整——整顿改革

  1959年,达赖集团发动武装叛乱失败后,中央人民政府当机立断,解散了原西藏地方政府,实施彻底的民主改革,西藏宗教才迎来了一次实质性转变。“实行民主改革、废除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西藏原有的政治制度以及宗教政策不利于西藏的发展。从1959年平叛胜利之后到1965年,毛泽东对西藏进行了民主改革。其根本任务是推翻农奴主阶级的统治,解放百万农奴;变农奴主所有制为劳动农牧民的个体所有制;废除上层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度,建立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新西藏。民主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是将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转变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一次伟大革命,它涉及到西藏社会的各个领域,宗教更是首当其冲。

  西藏宗教的整顿与改革势在必行。为了西藏社会的平稳发展,平叛之后,毛泽东对西藏的宗教与经济问题进行过分析。当时西藏宗教的现实是,120万总人口里头约有8万喇嘛,这8万喇嘛是不参加劳动生产的。他们一不生产物质,二不结婚、不能增加人口。毛泽东认为:“喇嘛要从事生产,搞农业,搞工业,这样才可以维持长久。”由此可见,西藏宗教与社会生产和人口数量等的矛盾十分明显,问题复杂而尖锐。藏传佛教已经不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改变,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的全面进步。民主改革前政教合一体制下的藏传佛教不单是宗教团体,更是政治和经济的势力集团。西藏的宗教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业已成为压制人们思想的工具。正是基于这个大背景,毛泽东果断提出对西藏的宗教进行全面的整顿与改革。

  西藏特殊的宗教文化背景决定了西藏宗教的改革、调整必须采取适合西藏地方特色的政策。“旧西藏实行的是与欧洲中世纪类似的政教合一的宗教制度。以达赖为总代表的上层势力操纵政治、经济和文化命脉,把持信众进入天国的‘入场券’,对广大信教群众实行神权统治和宗教专制,根本谈不上宗教信仰自由。这种体制成为窒息社会活力、束缚人们思想的沉重枷锁。”可以肯定地说,民主改革前,西藏人民并没有完整的信教和不信教的自由,没有信什么教和不信什么教的自由,也没有自愿出家和不自愿出家的自由。这不是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必须彻底改革的。但是西藏的民主改革有其特殊性,即此次改革是由叛乱引起,很多寺庙僧人都参与了叛乱。因此,寺庙首当其冲成为整顿改革的重点区域。

  党中央对寺庙改革的总方针是实行“三反”(反对叛乱、反对奴役、反对封建特权)、“三算”(算政治迫害账、算等级迫害账、算经济剥削账),坚持宪法进寺庙,坚持政教分离原则。西藏的民主改革是随着1959年3月26日军管小组进驻叛乱的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开始的。5月14日,遵照毛泽东的指示,西藏工委制定了《关于当前平叛工作中几个政策问题的决定(草案)》,其中确定寺庙改革主要任务是:“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爱国守法的寺庙和宗教界人士,彻底肃清寺庙的叛乱,彻底摧毁寺庙的封建特权。”然而,寺庙的改革是复杂而困难的。作为信徒精神信仰园地的寺庙不仅是三大领主之一,又是叛乱的重灾区。1959年3月,西藏上层发动武装叛乱时,很大一部分的寺庙、僧侣参与了叛乱。因此寺庙的改革亟不可待。改革中,对参加叛乱的寺庙与未参加叛乱的寺庙应区别对待。面对严峻的现状,毛泽东指出:“关于宗教,我们的政策很明白,就是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看来,宗教寺庙也需要进行改革。寺庙中有些人参加了叛乱,同叛乱分子合作,西藏、青海、甘肃、四川等地都有这样的情况。”

  尽管西藏宗教问题很多,党中央并没有简单地对宗教加以取缔。对此,毛泽东仍采取十分慎重的政策,既照顾历史,又重视现实。首先要求把宗教问题和叛乱问题区分开,把宗教信仰与宗教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区分开,不能因为平叛而限制宗教信仰的自由;在坚决平息叛乱的同时,要求必须尊重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在寺庙生存所依赖的生产资料方面,对没有参加叛乱的寺庙的土地、耕畜等生产资料,政府实行赎买政策,而对参加叛乱的寺庙的所有生产资料一律予以没收。

  在具体的寺庙改革过程中,西藏各地借鉴了内地土改的有效经验、方法和措施。即坚决依靠贫苦僧尼,团结广大的爱国宗教人士,坚决打击最反动的、参与叛乱的农奴主及其代理人。一般都经过三个步骤:第一,对叛乱分子进行无情打击;第二,对封建剥削和封建特权进行残酷斗争;第三,成立包括爱国守法的上层宗教人士在内的、由贫苦僧尼为主要成分的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并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正确的宗教政策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西藏宗教,尤其是藏传佛教的良性发展。在民主改革中,充分实行了“政治统一,信教自由,政教分离”的方针政策,保障了僧俗宗教信仰的自由。民主改革之后,西藏宗教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毛泽东说:“信不信宗教,只能各人自己决定。”他还说:“过去喇嘛不参加生产,现在百分之九十的喇嘛都参加生产了。”寺庙改革是从政治、经济问题的大局考虑的,减少僧侣人数并非要弱化佛教,而是为了更好、更合理地发展佛教。

  1961年1月23日,关于留寺僧人的生存与去留问题,毛泽东同班禅额尔德尼讨论说:“听说你的意思是保留一部分脱产喇嘛,我同意你的意见,留那么几千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这样看,过去西藏一百二十万人口中间有十一万多人当喇嘛,养活不了,太多了,对发展生产和人口都不利。”不仅如此,一代伟人毛泽东还从战略的高度,实事求是地重视佛教的传承与研究,并为藏传佛教的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他对班禅说:“我赞成有几千人学经,成为佛学知识分子,你看是不是他们同时还要学些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懂得政治、科学、文化及一般知识。比如你,在宗教方面是专长,如果不懂得政治、科学、文化和缺少一般知识,那你的领导工作就很难做。”“佛学不可不学。我们办了个佛学院,两年毕业,专搞政治。我看这个办法不行,得搞四年,再拿两年专门研究佛学。政治上好,在佛学方面却没有学问,还是不行的。”

  通过民主改革,佛教僧尼和信徒都过上了自由的宗教生活。同时,藏区寺庙还建立了民主管理委员会,对各寺院行政、经济,特别是宗教事务进行科学有效的民主管理。毛泽东对西藏宗教进行的民主改革不仅非常必要也是完全正确的。它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制度和西藏社会的特殊性决定的,不仅符合藏传佛教的基本精神,更符合藏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结 语

  “马克思主义从来就认为,宗教是一种社会的思想意识,是人民头脑中的思想信仰,只能靠发展经济和科学文化(包括必要的改革)、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去逐步解决,而不能采用粗暴的手段对待它。”西藏历史上,朗达玛等曾对佛教采取极端打击的手段,但结果却适得其反。

  1951年和平解放后,西藏主要的、压倒一切的任务是维持西藏社会的稳定。针对客观现状,毛泽东高瞻远瞩、未雨绸缪,对西藏的宗教政策进行了缜密的规划。因此尽管当时西藏的社会制度、宗教体制存在很大弊端,和平解放之初毛泽东还是坚持了维持现状、不做改革的政策。直到1959年叛乱发生,党中央才开始对西藏社会,特别是宗教制度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民主改革。从整个改革的过程看,毛泽东对废除政教合一的西藏封建农奴制度实行了相对温和、宽厚的政策。

  民主改革客观上消除了西藏宗教被封建奴隶主统治阶级控制、利用的社会基础,打破了“政教合一”的体制,宗教不再能干涉政治、经济和文化,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旧西藏原有的阶级关系。西藏民主改革的伟大胜利,促使西藏社会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西藏逐步得到体现。经过民主改革,藏传佛教的发展也逐步走上正轨。总之,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相适应是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体现,是历史的必然性与偶然性矛盾运动的结果,更是毛泽东宗教策略思想在西藏正确贯彻的必然结果。

  来源:《科学与无神论》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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