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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从新冠到草地贪夜蛾,背后的真相或许令人震惊

作者:子午 发布时间:2022-03-06 07:51:29 来源:遥望黎明 字体:   |    |  

  笔者之所以谈起这个话题,是因为前几天发布的《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据称要“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监管,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

  有网友认为这是个好消息,然而笔者却没有丝毫的乐观。

  拿什么“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

  翻一下之前的新闻,几乎是年年在“严查”、在“强化”,而年年又发现新的“违规”:

  以上信息均截图自“农业农村部”官网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去年年底新修订的《种子法》加大了打击违规行为的力度,将生产经营假种子行为的有关罚款数额由“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提高到“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将生产经营劣种子行为的有关罚款数额由“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提高到“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众所周知,转基因育种是“有钱人”才能玩得起的游戏。说实话,这样的处罚力度,对于一家转基因种业公司而言,简直就是隔靴搔痒的“毛毛雨”。这让笔者又想起了几天前看到的一起案例:

  人家自治的药品起码对一部分人而言“有效果”,还没有产生“医疗事故”,否则就不是罚款这么简单了;而且单品最低售价才12元,真的很“良心”了。当然没有取得任何资质自治药品肯定是违反了现行法规的,即便我们可以去讨论现行规定对民间中医是否友好,只是这罚款力度也太那个啥了,还不如直接让人家坐牢。

  2017年,安徽隆平高科经销商叶某某因制售非法转基因玉米种共约6.7万袋,总货值470万,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和19万罚金,而对非法转基因玉米种子的生产者——安徽隆平高科及其母公司隆平高科,未有处罚报道。

  2018年5月,另一种业巨头登海种业伊犁分公司被查出违规种植2590亩非法转基因玉米,事后登海种业公告称系“误种”;而人大教授郑风田分析称,这么大面积的种植不大可能只是试验目的,背后可能是制种并“偷偷售卖”的逐利行为。最后的处罚结果未公示,而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显示,此案“可能不构成刑事犯罪”,大概罚款了事。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2019年2月18日公示的10起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违规处理通报显示了另一起案件的结果,“刘振国在(陕西)靖边县进行非法转基因玉米种子繁育,种植面积2100余亩”,“于2018年11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面对这样的处罚力度,被抓住了就放点“毛毛雨”,没抓着就四处开花、遍地结果。

  登海种业被抓包的时候,《科技日报》还发了篇评论《转基因玉米违规种植,深层原因是什么》,称出现这样的乱象是因为“转基因是农民的真爱”,所以,“推广种植是最有效办法”。

  问题是,转基因的品种审定、生物安全性评价总得有一个过程吧?种业巨头们本身已经有一部分品种取得了安全证书,且已经开始了产业化试点,为什么还要“抢跑”那些未经审定的非法品种来牟利?除了获取利益,笔者认为还大有要“把生米煮成熟饭”的意思。

  去年年底新修订的《种子法》,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支持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重点开展育种的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研究以及生物育种技术研究”,虽然首次将“生物育种技术”写进法律,但强调的是“技术研究”,丝毫没提“产业化”的事,而且重点支持的对象是“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而《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主旨却是“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监管的目的是为了“产业化”,而“产业化”依靠的对象显然是种业巨头们。

  如此,真能“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吗?笔者是持怀疑态度的。

  笔者支持自主可控的生物育种技术的大力研究,但生物育种涉及到国家的种子安全、粮食安全、生物安全,甚至涉及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堪称“国之利器”,把它交到“唯利是图”的私人资本手上行得通吗?种业巨头们“屡教不改”的“抢跑”行为其实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这里不仅仅是有可能威胁到中国的种子安全、生物安全问题,未来受损的也必然是广大农民群体。

  因为技术壁垒以及专利保护,转基因种子相比常规种子有着极高的溢价和惊人的利润空间。以美国为例,转基因种子价格近乎常规种的两倍!

  而另一方面,转基因巨头们关于降低农药使用量的承诺,随着时间的推移走向了反面——降低的只是传统农业,而草甘膦和生物农药的使用量却随着转基因种植面积的扩大逐年增加:

  最后综合下来,必然就是农业生产成本的进一步增加。

  这样的现象恰恰符合资本的“导向”或“需要”,新技术并未首先用于“造福人类”,而是帮助资本巨头创造“垄断利润”。

  而更加令笔者感到不安的是,市场化条件下的政策驱动和资本主导,很可能让“自主可控”最后沦为幻影。

  南繁硅谷变身“国际化引进中转基地”

  此次发布的《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在第二项“重点任务”的第二条着重提出“严格南繁基地监管”。

  原因就是南繁基地“问题较多”。

  所谓南繁,是指利用我国南方特别是海南岛南部地区冬春季节气候温暖的优势条件,将夏季在北方种植的农作物育种材料,于冬春季节在南方再种植一季或者两季的农作物育种方式。南繁基地诞生于1956年,是毛泽东时代农业技术人员呕心沥血创建的“国家宝贵的农业科研平台”,为毛泽东时代的“种子改良”以及杂交水稻的诞生作出了巨大贡献。新中国成立以来育成的近万个农作物新品种,70%以上经历了南繁加代和选育。

  而今落户南繁的不仅有隆平高科、登海、大北农这样的国内种业巨头,还有包括曾经世界排名前四的先锋、孟山都(已被拜耳收购)、先正达、利马格兰在内的多个国际种业巨头,是转基因生物育种的重镇,自然也就成了违规的“重灾区”。

  2020年6月1日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提出,发挥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优势,建设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事实上,“国际引进中转”的模式早就在这里开展了。

  据媒体报道,2020年5月,隆平生物技术公司引进230千克巴西抗虫玉米种子,将自己研发的生物育种“芯片”回交转育到巴西品种里,再出口到巴西隆平,在巴西申请商业化,准备将来再把这些种子所生产的粮食进口回国内,最终完成“粮进”的过程。

  在转基因技术和玉米育种技术方面并没有先发资源的隆平高科,曾于2012年与美国第三大转基因种子公司——伊利诺伊基础种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以千万美元的价格取得了伊利诺伊基础种子公司的生物育种技术转让和授权。国内的很多转基因育种企业和科研院所、大学,都采取过类似的方式,那就是直接从国外购买技术授权,或者直接从国外实验室引入转基因材料作为父本或母本进一步繁育开发。

  前不久,隆平高科总裁马德华接受《南方农村报》采访时,曾经宣布“2021年隆平高科选育并通过国家级、省级审定的杂家水稻品种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育系占比已达到87%,恢复系占比已达到72%,自主创新比例进一步提升。”

  几年前国内媒体就宣布“转基因专利总数量位居世界第二名”,但2020年6月的统计数据显示,美国的转基因专利数量占比全球46.1%,而中国为16.7%。但转基因领域主要的技术路线已经被美国博德研究所、美国加州大学、德国默克公司、韩国生物技术公司等研发机构通过专利布局封堵。

  CRISPR 技术方向演进图

  因此,对于中国的种业巨头和研究机构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实现“自主可控”,会不会涉及“专利陷阱”以及关键缓解“卡脖子”的问题,笔者是持怀疑态度的,而这个问题只有在产业化之后才会彻底暴露出来。

  此外,还有基因编辑技术所涉及的硬件设备,中国还有众多缓解依赖进口,就连基因测序仪都高度依赖进口;这颇有点类似芯片制造领域的“光刻机”所面临的尴尬。

  前几年的“造芯”大跃进留下了满地鸡毛,国内某些IT巨头更是拿买来的技术架构进行二次开发冒充“自主研发”、“自主可控”,一到贸易战被卡脖子,问题立刻暴露出来。笔者不希望这样的悲剧重演,更何况是关系国家种子安全、粮食安全、生物安全,关乎农业前途和农民意义的育种问题。

  对于转基因生物育种的“产业化”推进,笔者认为应该慎之又慎;更加紧迫的是认清利弊、补足短板,实现真正的“自主”和“可控”。

  与电子产业没有芯片就活不下去还不同的是,传统育种技术足以满足目前我国的农业生产要求,转基因生物育种技术产业化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还没到立即“非搞不可”的地步。

  转基因生物育种从业者对“必要性”的描述,一方面是讲国外转基因作物进口对国内农业冲击“倒逼”转基因产业化,这其实颠倒了主次矛盾,因为这个问题本质上只是一个贸易政策问题,难道殖民者要用鸦片掠夺我们的白银,我们就要自己种植鸦片?而另一方面则是在大讲转基因育种的技术优势可以解决当前的很多问题,例如瑞丰和隆平高科近两年一直宣传他们的转基因品种可以“有效防控草地贪夜蛾入侵我国带来的危害”。

  而在笔者看来,这个现象本身就是个问题。

  从新冠到草地贪夜蛾,我们该警惕什么?

  草地贪夜蛾是一种起源于美洲热带和亚热带的昆虫,偏爱玉米,但也啃食其它80多种作物品种,包括稻米、高粱、小米、蔬菜等。自2019年入侵中国,一年之内就入侵到了国内26个省份,2020年威胁区域占我国玉米种植区域的50%以上,发生面积1亿亩左右,潜在威胁区域2亿亩;会造成农作物的大幅减产,可致玉米苗期受害减产20%至50%,严重的田块甚至绝收。

  关于草地贪夜蛾侵入我国的路线众说纷纭。但2019年6月,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揭示,“迁飞进入我国的草地贪夜蛾群体是来源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地理种群”。

  去年,草地贪夜蛾侵袭美国许多农业产区,造成了30年来最严重的虫灾。当时这个新闻出来的时候就有网友产生了疑问,美国的农作物不早就转基因了吗,为什么还怕草地贪夜蛾这种虫灾呢?

  事实上,先正达、孟山都等转基因巨头最初也是这么宣传的,然而“天不遂人愿”:

  2008 年 巴西首次引进 Cry1Ab 玉米(转化体 MON810),三年后发现草地贪夜蛾对其产生抗性;

  2009 年引进 Cry1F 玉米,仍是三年时间便产生抗性;

  2010 年引进 Cry1A.105+Cry2Ab2 玉米,到 2013 年在田间形成了抗性种群。

  而中国的种业巨头也有类似的经历:2020年大北农公告称,DBN9936为第一代转基因玉米,对草地贪夜蛾有60%的抗性,第二代可做到100%抗草地贪夜蛾。

  草地贪夜蛾对既有的抗虫转基因作物经过数代繁殖演化会产生抗性,这超出了生物技术公司的预料,于是他们就需要不停地更新换代,然而就可以向农民不停地推销更高溢价的新品种。

  这样的路数怎么看起来有点像病毒变异与疫苗推新的路数。

  而与草地贪夜蛾一样,新冠也是来源于美国,且很可能是美国的生物实验室,这不值得我们联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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