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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平鹰坟”到人命不如狗

作者:jyk_123 发布时间:2021-07-10 09:09:54 来源:乌有之乡 字体:   |    |  

  1923年3月2日,山东莒南县地主恶少庄善昌外出放鹰捉兔,因未驯好的鹰突然扑向农舍,吃掉了农民魏学墩家养的鸡。魏学墩因家中几只鸡接连几天被吃,一怒之下一锨拍死了正在吃鸡的鹰。庄善昌暴跳如雷,不但将魏学墩毒打一顿后让他出钱赔鹰,为鹰修坟立碑,还逼魏学墩以葬父之礼给鹰出殡。魏母为保儿子性命,被迫卖掉了自家4亩土地,并找人给鹰做了棺材、纸鸡、纸兔,在吹鼓手鸣吹的唢呐声中,魏学墩披麻戴孝跟在棺材后面三跪九叩哭丧,给鹰下了葬。

  1943年,中共莒南县委组织群众平掉了鹰坟,砸断鹰碑,为长期深受地主阶级残酷剥削的农民伸张了正义。

  本以为鹰碑被砸断了,鹰坟被平掉了,这种穷人的命不如剥削阶级豢养的宠物金贵的残酷的阶级压迫现象就会绝迹了。然而98年过去了,人命不如狗的丑剧又在安徽蚌埠上演了。

  2021年7月2日13时许,该市某小区居民邹某某携带宠物犬外出未束犬链(绳),在楼道口处犬只突然窜向邻居邵某某的女儿,致使孩子受到惊吓,邵某某因此与邹某某发生争执并相互撕打,邵某某报了警。

  民警到达现场处置时,邹某某不仅不道歉,反而当着民警的面,大放厥词:“我有钱!我干了几个徽州宴,砸几千万我都赔得起,你那小孩还没得我的狗值钱!你敢弄我的狗,我就把你孩子弄死!”态度十分嚣张。

  事件经过网络发酵后,蚌埠徽州宴餐饮公司发布声明称,当事人行为纯属个人言行,与蚌埠徽州宴餐饮有限公司无关。经股东会全体股东研究决定,解除和当事女子的聘用关系。

  2021年7月4日,南湖路派出所依据调查事实依法对邹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对其现场语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四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但愿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偶然民事纠纷事件,不是那些致富不义,为富不仁,暴富过程带着血和肮脏“原罪”阶层的群体心态和习惯性做派;但愿蚌埠徽州宴餐饮公司对该女子的处理能真正落到实处;但愿其丈夫在蚌埠徽州宴门前辱骂自媒体人的举动也是一时的激愤和口不择言;但愿老板娘和她丈夫的道歉都是发自内心和真诚的;但愿蚌埠市民退单徽州宴的举动都是自发的个体行为,而不是群体的共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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