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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艳到底多艳,能让这么多人“受害”?

作者:杨新军 发布时间:2021-03-15 09:43:16 来源:酌月楼 字体:   |    |  

  从2014年3月开始,年仅十九岁的女辅警许艳,把黑手同时伸向了公安局长、派出所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这些地方,这些官吏,原本保一方平安,管一方健康,提升一方文化,仅凭这个狐狸精一己之力就搞成了不平安、不健康、不文明的“受害人”和“受灾区”。

  经不公开审判,作恶多端的许艳现已下狱,要蹲13年大牢。与此同时,许艳敲诈勒索那9人的372.6万元,也悉数收回。除此之外,许艳还要被罚款500万。而且,罚金是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缴纳!

  对许艳的定性是敲诈勒索。那么,退回的巨额钱款,按照法律规定,得还给这些“受害人”。如此一来,这些淫官们无疑堪称是中国最牛逼的“白嫖”一族,不知退回脏款能否抚慰这些“受害人”受伤的心灵?!但回首往事,受害人和受害家庭成员,面对以下事实,当供认不讳、触目惊心才是——

  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 月,许艳与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俗称通奸,敲诈100万元;

  2014 年 5 月至 8 月,许艳与时任灌云县侍庄派出所所长朱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敲诈10 万元;

  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8 月,许艳与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敲诈 20 万元;

  2016 年 6 月至 7 月,许艳与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陈某甲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敲诈 10.8 万元;

  2016 年 9 月至 12 月,许艳与时任灌云县四队镇中心小学校长关某甲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敲诈 45 万元;

  2017 年 5 月至 6 月,许艳与时任灌云县陡沟卫生院副院长兰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敲诈15 万元;

  2017 年 7 月至 8 月,许艳与时任灌云县陡沟镇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徐某甲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敲诈 29.8 万元;

  2017 年 2 月至 9 月,许艳与林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敲诈 14 万元;

  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5 月,被告人许艳与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刘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敲诈20 万元后,双方不再联系;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许艳再次与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敲诈 108 万元。

  一个二十出头的豆辅花,从三个派出所所长,一个公安局副局长,一个保健院工会主席,一个小学校长,一个卫生院副院长,七个公职人员,两个普通职工裤裆里,竟然整整敲诈了372万元,人均被敲诈四十多万!

  看完这份判决书,我的第一感受是:江苏真有钱,灌云真有钱,官吏真有钱。

  然而,随便问个人,都知道灌云是江苏出了名的穷县。然而,江苏最穷的地方都这么有钱?这就见了鬼了?疑云肯定在读友们脑子里翩翩起舞!

  这些钱,究竟从何而来?是不是民脂民膏?如果是,那么与其说被敲诈的淫吏是受害人,到不如说其真正受害人,是咱老百姓和纳税人。

  赃款数额如此巨大,到底怎么处置呢?要不要还给“受害人”?被敲诈的公职人员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要不要也查一下?还有,这许艳,到底长什么样?到底有何特异功能?不是美若天仙,就是天宫悟空,要不怎会从这么多人手里短短五年时间敲诈这么多?

  这起“艳照门”的刑事判决书,把“受害人”这三个字用在这帮淫官身上,真让我很迷惑。他们明明就是烂人,明明就是恶人,明明就是贱人,怎么就成了“受害人”呢?请问,把一方水土交给这样的垃圾人,还能有什么指望?

  这帮公职人员多是有妇之夫,多是婚内出轨。那么,这些西门大官人都是经由谁手提拔起来的?对这些官员极其低下恶劣的道德品质应负怎样的失察之责?

  一个镇的中心校长,就被索要45万!一个从派出所所长睡到分局副局长的,竟被索取108万!甚至,连一个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都要被索取29.8万元。你们这些公职人员,凭什么能有这么多钱?

  那名小学校长有没有收家长黑钱?那些医院小吏有没有收患者红包、拿医药代表回扣?还有所长副局长们,有没有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这一切,让人们脑洞大开,尽情张开想像的翅膀:那,究竟是怎样一个淫窝、贼窝、鼠窝?!

  然而,面对媒体质疑,为剥夺人们对判决书想象的权力,当地火速的撤书删帖行为简直丧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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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这个案子,判决书被最高人民法院上网公开后,被一些网友发到朋友圈引起围观。有的网友发完甚至仅仅两三分钟就接到了连云港警方的电话要求删除。

  某些地方总有一种思维:如果把官方,或者涉及到公职人员一些不好的事情披露出来,那就是和Z府对抗。以至于曾经有个公职人员指着记者鼻子骂:你到底是站在Z府这边还是站在人民这边?

  一个地方,连权力的底裤都被扒光了,还在遮遮掩掩有个毛用?

  一份诡异之极、玄机重重、迷雾层层的判决书,让淫官现丑,让灌云迷雾。现在,大幕或许才刚刚拉开,善良绝不会限制了人们的相像,真相一定不会迟到——

  一名辅警是怎样和不是自己直接上司的官员们认识的?那些“被睡”的公职人员从哪里搞来那么多钱被敲诈?如果许艳是被告,“受害人”是怎么理直气壮成为本案原告的,还是他们家里被绿被害被炒的那位为了止损勇敢地做了原告代理么?果若是,那真得是让在下屁服。如果“睡过”的要重重判罚,那么“被睡”的公职人员要判几年?该罚多少?岂止轻描淡写地“革职”“处分”就能放过!公职人员淫乱造成严重影响,败坏社会风气,罪加一等,更应严惩!

  我不得不说,这位许姑娘,比起先前重庆那位赵姑娘,射向淫官们的子弹,更有力,更精准,更下沉。14年献身,20岁起事,青春作伴陪淫官,5年睡倒一大片,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苦干实干,不断扒下灌云官场群丑的底裤。

  校长,所长,局长,这都是被社会信任的人哦,这些公职人员的败类,哪来那么多钱?苍蝇不叮无缝蛋,无非都是些臭蛋罢了。真屁服他们走上原告席状告被美女所睡、所奸、所诈的胆略、勇气和豪情!向打虎女英雄学习!无论最终如何判决,鉴于为我D挖出腐败分子功不可没,盼终审量刑适度从轻,以儆效尤。

  奇人奇事奇判!感谢网络提供了这么好的学习案例和警示教材,让县域法治监督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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