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法律保护好未成年人了吗?
三个未成年人,虐杀了一个10岁的小孩,其中有一个凶手还是被害小孩的同桌,那个被害的小孩的惨状我就不复述了,用惨绝人寰来形容毫不过分。
前面说三个“未成年人”,其实用这个词我是违心的,但我也不能像那些可耻的发明家如发明“待富者”“负增长”那样去发明个新词,只能中规中矩的用大家都懂的词语。但其实,未成年这个词,在今天的确大可商榷。
什么叫成年,以什么标准?按照早期老百姓的说法,啥时候知道找对象那就算成年了,可是今天一些忘八端的玩意,恨不得让中国小孩在学前班就懂得男女之间那点事,还要专门强调一下小孩去选择性别,那玩意是能够选择的吗?教小孩选择性别的都是那些喜欢选爹的玩意!如果真是按照懂得两性关系来论,那么今天可以说小学四五年级就足以算成年了,我不止一次的看到小学生在街上腻腻歪歪的,不止一次听到小学生说谈男女朋友的话语,这根本不用学,教材中暗示明示太多了,而电影电视中这样的情节一抓一大把,就连综艺节目中某些主持人为了所谓的“搞笑”,举着话筒问四五岁的小孩有没有女朋友.....
如果说未成年表示不谙世事,那么现在的小孩可太谙世事了,小小年纪就整天的玩游戏,什么打打杀杀的,什么恋爱培养的,各种游戏,都是一个强调胜者为王弱肉强食,前两年,大家还记得吗?有几个“未成年”,杀害了一个老师,法律不仅没有让他们害怕,还起到了给他们勇气的作用,因为他们杀老师的原因之一,就是一个凶手告诉其他帮凶“法律不能把他们怎么地了”。
很久以来,我就有一个强烈的感觉,那就是我们的法律对真正善良老实的人起到的保护作用越来越薄弱,这么多年,无论是在现实中的亲身经历,还是在各种热点新闻中所了解到的,那就是作恶之人越来越嚣张,很多坑蒙拐骗霸凌他人的人,你要是和他讲道理,他根本就不听,也不和你讲,直接就说,你去法院告好了,你看社会上那些诈骗的,放高利贷的,吃拿卡要的,敲竹杠碰瓷的,就包括那些开什么假货店美容店健身房的各种卷款跑路的,哪个不是这么一副狗德性?而作为一般的善良老实的老百姓,却总是感觉有冤无处诉,今天这个社会,越是善良老实的,越害怕去法院,而越是作奸犯科的,还越把法院当作自己的底气,我们的社会到底怎么会变成这个鬼样子了呢?!
都说文明进步了,可是为什么我从来闻所未闻的恶性案件却在所谓的文明进步之后频发呢?这到底是哪家的文明进步了?看到网友议论说自己的姐夫是一名刑警,这些年最头疼的就是这个所谓的未成年人犯罪,比那些所谓的惯犯还惯犯,偷车摸包猥亵霸凌,抓住了一个个都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这次邯郸杀人的三个少年也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还有的少年犯扬言在十六岁之前偷够一千万就“金盆洗手”,这都是些什么恶魔?是谁让中国出现了这样的一个恶魔群体?
如此恶性案件的发生,绝不是一种偶然发生的现象,在相关新闻线索中,这几个凶手欺负那个可怜的孩子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使我想到早些年的时候,如果学生在学校中惹是生非欺负人,如果学校教育后还不能悔改,那么学校就可以报请工读学校接收,而历史也很好的证明了,工读学校对于少年犯罪是起到了良好的遏制效果的,这种制度,本身就是一个科学有效的制度,公、检、法、学校、教育部门、还有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联合监管,让学校中的坏学生能够很早的得以纠正错误思想和行为,如今人人自私自利,单位学校家庭也都各管各的,否则的话,怎么会出现那么多一群人霸凌一个人的事件呢?在有些霸凌视频中,路人看到了也都装作看不见,我们的社会怎么就会到如此冷血的地步?!就像这个被害死的可怜孩子,我不相信他被霸凌那么久就没有人知道,如果他的其他同学站出来说一声,或者报告老师,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说到这里,我对于那些说什么举报不良行为是“坏行为”的杂碎恨得咬牙切齿,这个社会做坏事没人管,做坏人还理直气壮,不都是因为法律失去了扶正祛恶的效果了吗?贪官贪污了几十亿上千套房子数百名情妇不死刑,强奸少女甚至幼女也不死刑,拐卖儿童几十人也不死刑,少年恶性杀人频发也不死刑,我们的法律都快成恶人保护法了!
到底是什么人让中国的法律走到了今天这一步呢?!那些人还动不动的扯良心,它们不仅自己泯灭了良心,还妄图把所有中国人都代入泥沼之中,这些垃圾必将永远被中国人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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