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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一聊公有制

作者:小庄楼主 发布时间:2021-08-03 08:54:43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一、

  前几天大家聊到一个话题,就是最近关于课外培训改革的问题,聊来聊去到了最后,总是绕不开一个终极结论:那就是资本主义的内生性矛盾,不可能通过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唯一解决的途径似乎只有社会主义公有制。

  其实这不是一个什么新鲜的话题,早在1956年底的社会主义三 大改 造刚刚完成的时候,毛主席就说过:

  “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旧社会的矛盾,例如资本主义的矛盾,是根本不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 级斗 争,那种矛盾不可能由资 本主 义制 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社 会主 义革 命才能够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另外一回事,恰恰相反,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毛选第五卷,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  这里提到社会主义,我们需要注明一下,其所指的社会主义是按照生产关系的形态来定义的。

  什么是生产关系的形态?

  它主要是这三点:

  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地主与佃农的租赁关系、老板与员工的雇佣关系、人与人平等的协作关系);

  分配形式。

  因此所谓的社会主义,其实指的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实现的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协作关系,以及按劳分配的分配形式的整个生产关系形态。

  今天,当我们提到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问题的时候,越来越开始强调公 平,国家的一系列改革也开始朝着公平的方向努力。

  因此,这些改革措施我们当然要举双手赞成,并大力支持,因为它总算是朝着缩小两极分化的方向前进的。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注意到,一切所谓的教育上的、医疗上的、住房上的公平,归根结底一定首先要是对人的公 平。

  而对人的公平,就首先是物质环境和经济基础层面上的公 平,也就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没有这个前提条件,那么所谓的公平就一定是狭隘和有限的,就如马克 思所说:你仅仅只有选择把劳动力出卖给谁的公平,并没有选择是否出 卖的公 平。

  那么,如何保证物质环境和经济基础的公平呢?换句话说,如何保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先搞清楚几个理论问题。

  二、

  马克思在《法 兰西内 战》中说:“工 人阶 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 家机 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后来列 宁在实践中丰富了马克 思的论断:

  无 产阶 级即使夺 取了政 权,如果仅仅是无 产阶 级中的一部分人(如“党”)上升为统治阶 级,由于整个社会的组织结构和国 家机 器未发生质的改变,那么掌握了生 产资 料的这一部分无 产阶 级就可能会逐步地把生产资料据为己有,变为进行压 迫和剥 削的新的资 产阶 级。即使生 产资 料真的实现公有,也必须有人来进行管理和操作。如果不改变原有的进行统 治的国 家机 器,如果缺乏无 产阶 级的真正的监 督和民 主制 度,这些管理操作者完全有能力通过原有的国 家机 器的统 治手段将生产资料再次私 有 化。

  列宁的论断很好的诠 释了后来苏联解体的根本原因。

  那么,在实现了生 产资 料公 有制以后,作为生产资料的管理者和经营者是怎样逐渐把无 产阶 级赋予他们的权利转化为资 本,最后又化 公为 私的呢?

  这里面的核心秘密就在于资 产阶 级法 权。

  什么是资 产阶 级法 权?

  马克思在《哥 达 纲 领批 判》中说:“所以,在这里平 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 产阶 级法 权,……他默认了劳动者不同等的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了劳动者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 权。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 利一样是一种不 平 等的权利。”

  这个概念很好理解,每个人的个人天赋、受教育程度、工作能力、智力等等皆不相同。

  尤其是在原先的一个阶 级对立的资本主义社会里,不同阶级所处的环境不同,所享有的资源不同,其塑造出来的后天差异也就十分巨大。

  这是客观存在着的事实,被马克 思称为资产阶级法权。

  当然,如果放到当时的中国,严格意义上说,应该叫它半 殖 民地半封建社会法 权。

  总之,它表达的含义是一样的:即默认了社 会主 义社会里,人和人工作能力的不同。

  因此,虽然社 会主 义实现了生 产 资 料的公 有制,但是它也必须坚持按 劳分 配的原则,因为不同的人劳动能力不同,不承认这一点,就会搞出大锅饭和平均主 义。

  所以,我们从资 产 阶级法 权本身的概念去看,这完全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既然个人劳动能力不同,那么按 劳分 配就很合理,穷人也没必要去揩精英的油,占他们的那点便宜。

  因为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所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并不会出现因为少数人掌握了生 产资 料而导致的剥 削和压 迫,这就为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创造了最为有利的条件。

  等到生产力大为发展以后,那么就可以按照马克 思说的“在共 产主 义的高级阶段,才能完全超出资 本主 义法 权的狭 隘 眼 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 帜上写上:各 尽所 能,按需分配。”

  可是,很显然,资 产阶 级法 权的严重弊端显然不仅于此,它最大的问题在于:

  资产阶级的法权可以转化为资本,而不仅仅只是作为一种天然的劳动差异而存在。

  由于在生产力还很落后的国家进行革 命,人民不得不把一些权力交由一些掌握知识技术的社 会精英来行使。因此他们就可能以自身的地位,知识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作为资本,又利用这些资本来扩充自己的权利,导致资产阶级法权并不断扩张。如果缺乏对国 家机 器的制 约和控 制,缺乏人 民的监 督,缺乏赋予和收 回管 理者的权 力的能力(也就是选 举 权和罢 免 权),随之而来的就是社 会精 英阶 层将原本的个人能力的差异,转化为可以操控的资 本,最后这个群体逐渐形成一个强 大的利 益集 团,当这个利 益集 团失去了有效的监 督和制 约,他们就会拼命将社会主义公有制往资 本主义私有制的方向拉,从而导致私 有制的复 辟。

  三、

  因此,在社 会主 义阶 段,一方面要承认资 产阶 级法 权,因为这是客观事实,但是另一方面,又必须要加以限制,防止这种资 产阶 级法 权转化为资 本。

  然而防止的过程是十分困难的,因为在实现了社 会主 义公 有制以后,作为整个社 会生 产资 料的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精 英阶 层,他们拼命想要私 有 化的意 识形态,同样有着深刻的物 质环 境基础。

  一方面,旧 社 会的资 产阶 级、封 建社 会意识形态还有着巨大的能量,另一方面还不能立刻消除的小生产和个体经济无时无刻不产生资 本主 义思 想,同时,这个精 英 阶层,往往是资 本主 义国家和 平演 变最亲切的对 象。

  因此,这就极其容易导致掌握着生产资料管 理权和经营权的群体变质成为一个特权阶层。

  毛泽东后来针对这种情况说过这样的话:

  “一些同志,主要是老同志思想还停止在资 产阶 级民 主革 命阶段,对社 会主 义革 命不理解、有抵触,甚至反对。……为什么列 宁就没有停 止革 命呢?民 主革 命后,工人、贫 下中 农没有停止,他们要革 命。而一部分党 员却不想前进了,有些人后退了,反 对革 命了。为什么呢?作了大官了,要保护大官们的利 益。他们有了好房子,有汽车,薪水高,还有服务员,比资 本 家还厉害。社 会主 义革 命革到自己头上了,合 作 化时党 内就有人反对,批 资 产阶 级法 权他们有反感。搞社 会主 义革 命,不知道资 产阶 级在哪里。”

  其实这段话所讲的,就是逐渐形成的官僚资产阶级。

  而想要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唯一可行的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彻底地无产阶级专政。

  四、

  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可以先来看看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 人阶 级,农 民阶 级,城市小 资 产阶 级和民 族资产阶 级。这些阶 级在工 人阶 级和共 产党的领导之下,团 结起 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 举自己的政 府,向着帝 国主 义的走 狗即地 主阶 级和官 僚资 产阶 级以及代表这些阶 级的国民 党反 动 派及其帮 凶们实行专 政,实行独 裁,压 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 裁。对于人 民内 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 会结 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这两方面,对人 民内 部的民 主方 面和对反 动 派的专 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 政。——《毛 选第 四 卷,论 人民民 主专 政》

  ​这是1949年新 中 国诞生前夜,毛泽东所写的文章,其中所指的人民还包括了城 市小资产阶 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但是到了1956年社会主义改 造完成以后,实际上从经济基础的角度看,也就没有所谓的资 产阶级了,大家都是劳动者。

  当然,从意识形态和部分政 治制 度来看,还是存在着资 产阶 级,谁战胜谁的问题那时候还并没有解决。

  所以此时的人民的含义,就是无产阶级群体。

  可是,要实现无 产阶 级专 政,最大的矛盾就在于,掌握专 政工具,即国 家机 器的“无 产阶 级代表”,其中部分人很有可能蜕化成了一个新的资 产阶 级,因此他们不会对自己进行专 政,最终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变成了列 宁所说的:“偷换成了党或一小撮政 治家的专 政,之后再偷换成官 僚与新资产阶级专政。”

  因此,要保证彻底的真正的无产阶级专政,一个基本条件就是权力不能被垄 断。

  一旦权力被垄 断,实际上无 产阶 级 专政,就会被偷换成一部分人的专政。

  正因如此,所以主 席才一直强调:“劳 动者管 理国 家和各种事物的权 利,是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 者的工作权,休 息权,受教 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

  到了1965年的时候,无 产阶 级专 政的形式已经越来越大于其实质,毛泽东对于这个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所以他在同年12月的一次会议上说到:

  “政 治工作要走群 众 路线,单靠首 长不行,你能管这么多吗?许多事情你们看不到的,你只能看到一部分。所以要发动人 人负 责,人 人开 口,人 人鼓 动,人 人批 评。每个人都长着眼睛和嘴,就应该让他们去看,让他们去说。群众的事情由群众来办理才是民 主。这里有两 条路 线,一条是单靠个人来办,一条是发 动群 众来办。我们的政 治是群 众的政 治,民 主的政 治要靠大家来治,而不是靠少 数 人来治,一定要发动人 人开 口。每个人既然长了嘴巴,就要负两个责任,一个是吃饭,一个是说话。”

  五、

  其实以上所讨论的话题已经是一个历史话题,今天之所以拿出来,只不过是给大家提供一个不同的视角。

  我想表达的观点是:公 有制的问题,从来就不是什么大 锅 饭和平 均主 义的问题。

  正如毛主 席说的那样,社 会主 义的矛 盾它不是对抗性矛盾,它可以通过社 会主 义制 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

  而以公 有制为主要内容的集体经济的消逝,原因也不在于什么平 均主 义,而在于某个历史时期内,彻底地无 产阶 级专 政的历 史条件还不成熟,所以也就在资 产阶 级的进攻 面前败 下 阵来。

  这一点正如毛主 席所说:

  在社会斗 争中,代表先进阶级的势 力,有时候有些失败,并不是因为思想不正确,而是因为在斗争力量的对比上,先进势 力这一方,暂时还不如反动势 力那一方,所以暂 时失 败了,但是以后总有一天会要成功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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