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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声:做政治合格的人民律师

作者:王晓声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21 21:19:25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2021年2月27日我国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自此全面启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全国律师界也根据各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作为律所一员笔者非常重视这次自我提升的机会。平日里大多忙于案件代理和法律知识学习,借助这次教育整顿活动,笔者认真系统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论著。通过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切实增强了政治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观念,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现将有关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一、律师必须坚定坚决讲政治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律师责无旁贷肩挑重担。律师作为社会矛盾一方利益诉求的表达者,在执业过程中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树立全局观念,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开展业务。

  现以2019年笔者办理一名志愿军老战士肖某作为原告的民事案件为例,阐释律师必须坚定坚决讲政治。

  2018年末,88岁高龄的肖某被31岁的杨某驾驶机动三轮车撞伤,造成肖某九级伤残。事后杨某一直未给予任何赔偿,无奈之下肖某提起民事诉讼。事发地点在盘锦市西部,肖某向侵权行为地法院提起诉讼。杨某聘请的律师无视法律规定,为了拖延诉讼,恶意提出管辖权异议。杨某夫妻二人均在事发地某单位工作,并且在该处购买了住房,杨某却谎称在100多公里之外的台安县居住,主张应由台安县法院管辖。管辖异议被驳回之后,杨某在律师唆使下继续厚颜无耻的提出上诉,再次拖延诉讼。这个案子笔者只收了极少的律师费,在杨某律师的持续搅诉下,笔者代理该案的成本持续增高。经过艰难诉讼,一审胜诉,但杨某又提出上诉。一审经历的不仅仅是以上的艰辛,其中的曲折超乎想象,但笔者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新年贺词中说过的“要关爱退役军人,他们为保家卫国做出了贡献”这句话,坚决不能眼睁睁看着垂暮之年的共和国捍卫者在共和国法律实施中遭受任何不公平待遇,誓言如果不能捍卫为保家卫国做出过贡献的志愿军战士的合法权益,这将是中国律师的耻辱,二审笔者免费继续代理,最终维护了志愿军老战士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律师的天职,但律师又是自由职业者,靠收取律师费来养家糊口,律师界还有一句话“律师应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律师在面对维护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时应该怎么抉择?很多人认为在维护当事人利益和公平正义之间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如果律师通过自己的合法合规的诉讼策略帮助当事人赢得了诉讼,这就说明在证据上、在法律上自己的当事人并不是理亏的,律师的做法也并没有违背公平正义。因为司法审判是靠证据来断案的,法庭只能追求法律真实,而不能追求客观真实……笔者认为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之间往往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这时候就会面临选择和抉择。几乎每一名律师都面对过这种选择,只要依法行事似乎两种选择并无对错之分,但作为一名政治合格的人民律师,更应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几年前的一天一位当事人找到笔者,说是因借款未能偿还被起诉了,但对方是用现金支付的借款,他想向法庭陈述没有实际收到借款,因不敢面对对方想委托笔者代理出庭,并愿意支付高额律师费。笔者分析了本案事实,如果在法庭上否认收到借款,因时间过去了数年,没有转账凭证,借贷过程较为复杂,胜诉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但是笔者不同意在法庭上为其作虚假陈述,最终婉拒了该案。

  三、律师必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并不是律师工作的全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也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律师在这方面有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根据律师业的职责和特点,笔者认为律师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建设法治,弘扬诚信”,也就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律师工作应该始终坚持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为加强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服务,以及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和促进司法公正服务,力争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2019年8月,甲公司为索要约25万元加工费委托笔者起诉乙公司。一审开庭之前法官主张先行双方协商并希望尽量能够达成和解,原告本可以让步到20万元,但是对方律师当庭未再与其委托人沟通,直接说是根据之前委托人的意见不接受和解。一审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后,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充分考虑到委托人急于用钱,笔者再次与被告方两名律师中的的一位沟通,表示如果乙公司不上诉并及时履行,甲公司依然可以比判决确定的金额少要点,如此最少可以把乙公司花的律师费省出来,额外还可以减少一些,并表示可以算做对方律师为其委托人争取到的成果,如此乙公司聘请的律师在其委托人面前也可以挽回些面子。但最终被告还是提出上诉,并且在二审开庭前其代理律师再次拒绝法庭主持的调解,庭审调解阶段继续拒绝接受调解,尽管二审庭审期间其中一位律师多次狡辩、虚假陈述,最终法院维持原判决,乙方律师把本可以为其委托人争取到的几万元利益最终放弃。

  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律师事业不断发展,律师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表示“检察机关真心欢迎、真诚信赖人民律师”这里首次用到了人民律师这个说法。我们每一名律师都要树立人民律师理念,牢固树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努力为实现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的努力目标和明确要求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我们做政治合格的人民律师,在实现司法公平和司法公正的道路上,与廉洁奉公无私无畏的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一道,携手共勉,砥砺前行!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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