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良:为何废除全民所有制企业没有任何反响 (音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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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了方便广大读者学习和了解张宏良同志的文章,从事专业播音的同志辛勤地录制了音频版的张宏良文章,现奉献给大家。
张宏良同志的文章,就其政治主张和思想认识来说,是当今的一面旗帜,这是广大读者的共同体会;单就文章的写作过程来说,张宏良同志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他针对热点事件,一字一句地思考出来的。而在当今社会,能自己一字一句地写文章的人并不是很多。
文字版正文:
猛一看下面这篇文章的题目《别了,全民所有制企业》,还会以为是一篇惋惜全民所有制企业被废除的挽歌,其实这是一篇赞扬废除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文章。在当今中国只要有利可图,无论什么东西都会有人赞赏,假如法律规定成年女人上街必须穿开裆裤,肯定也会有人赞扬,特别是会得到那些律师出身的法律党和那些打着左派旗号的五毛党的赞扬。这两个群体已经变成了丧尽天良、毫无人性的代名词。
废除全民所有制企业,将其全部改成股份制企业,是2017年底完成的。当时我们写了一篇评论此事的文章《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最后绝唱》,指出中国为建立全民所有制企业牺牲了2800万革命先烈,不应该就这样废除掉,将其逐出历史舞台。结果不仅没有像赞美废除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这篇文章一样能够上今日头条,在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上大行其道,反而给我们带来了很大麻烦。这就是当今中国左派和右派截然不同的真实生态环境。也是右派法律党和左派五毛党全都污蔑我们是“极左”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此暂且不论废除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好是坏——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原本就没有什么是非可言,如果连废除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好是坏都说不清楚了,那么在其他问题上也就更加没有什么是非可言了——单只提醒大家的一个问题,就是2017年底废除全民所有制企业这么大的事情,社会生产关系发生这么大的根本变化,居然没有引起任何社会反响,舆论层面几乎没有什么波动,我们那篇《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最后绝唱》,除了得到孔庆东教授等极少人的支持外,很少看到左翼人士和左翼网站提到这个问题。左翼内部对这个问题的关注程度,甚至还不如官方对我们评论这个问题的关注程度。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态,人们会对废除全民所有制冷漠到这种程度?主要原因来自于两个方面。
一方面,就政治层面和舆论层面来讲,主要是左右合流的结果。具体来讲就是右派法律党和左派五毛党的合流,他们分别利用对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导向作用,歪曲事实,混淆视听,转移眼球,无理狡辩,对批评声音进行封杀等恶劣行为造成的。虽然右派法律党和左派五毛党在如何评价以往革命的历史虚无主义问题上是彼此对立的,但是他们在现实政治问题上却是高度一致,暴露了他们同属于官僚资产阶级的阶级本质。右派法律党和左派五毛党支持废除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一个共同理由,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国有企业都属于全民所有,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这种说法的荒谬之处在于,按照这个逻辑,当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国民党蒋介石时期的国有企业,封建王朝的国家企业,岂不是也都成了全民所有?那么牺牲2800万革命先烈所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根本经济制度,岂不是与资本主义国家,与国民党时期和封建王朝时期,也都没有了根本区别?右派法律党和左派五毛党就是采用这种混淆全民企业和国有企业的概念,把全民企业和国有企业直接等同起来,蒙骗群众说全民企业和国有企业只是提法不同,性质都一样,都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变革。这是社会没有任何反响的一个原因。
另一个方面的原因,就是在客观上中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已经剩下了一个全民空壳,变成了官僚集团占有制企业,与老百姓没有了任何关系,所以废除全民所有制企业老百姓才没有任何反应。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空壳化主要是两个方面造成的。一是文革后废除了“鞍钢宪法”,把工人赶出了企业管理层,工人完全变成了由管理者支配的一种人力资源,与机器设备等物质资源没有任何区别,工人失去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二是把国营企业变成国有企业,工人又彻底丧失了企业所有权,从而完全失去了企业主人翁的地位和权利。国有企业完全变成了国家派遣官员进行管理的企业,国家官员便成了企业的实际主人,全民所有制也就变成了官僚集团占有制。谁当官谁就是主人;不当官就不是主人,这也是国企官员宁死不愿退休的原因。
企业性质的变化,决定生产和分配不再是满足人民需要,而是满足国家需要,以往那种生产和分配首先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如住房需要、教育需要、医疗需要和养老需要等一系列需要的分配模式,便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全部被废除,进而被满足国家需要所取代。而工人和老百姓的这些需求,则统统变成了企业发财的牟利对象,由此形成了住房产业化、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养老产业化等一系列“新兴产业”,把古往今来民众的福利事业变成了企业老板的暴利产业。正是因为把全民所有的国营变成了国有企业,彻底切断了国有企业与老百姓之间的利益联系,只剩下一个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全民所有制空壳,所以老百姓对废除全民所有制才会感到与己无关,没有任何不满反应。
但是老百姓没有表示任何不满,并不等于老百姓能够接受和支持,更不等于没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还是应该顺应现代企业公有化、民主化、福利化的发展潮流,恢复“鞍钢宪法”中工人参加管理的制度,推动福利保障制度由商业化向企业化回归,重建大众政治文明,实现我们共产党人的初心。
2020年12月2日
张宏良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zhl010
张宏良微信号:zhanghongliang100
延伸阅读: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最后绝唱
——对年底前央企全部由全民所有制改为公司制的点评
张宏良
2017年9月21日
再过三个月,中国创建整整60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就要从中国大地上消失了。按照规定,2017年年底前所有央企全部由全民所有制改制为公司制。此事已经公布两个月了,不仅一般老百姓没有反应,包括那些天天评论国企改革的人也没有反应,可见中国人已经养成了对小事叽叽喳喳而对大事漠不关心的市井习惯。
全民所有制改为公司制可以说是石破天惊的大事。全民所有制顾名思义就是企业财产归全体人民所有,只有全体人民有权处置这些财产,任何人都无权处置;公司制的企业资产则归全体股东所有,只有股东有权处置这些资产,与全体人民已没有关系。这就是全民所有制与公司制最本质的区别。或许有人会说,股东财产不是照样可以为全民所有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从此以后已没有了全民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已变成了历史。
其实,在把国营企业变为国有企业那一天起,就注定了今天这个结局。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归全体人民所有,只是委托国家经营,所以称为国营企业。对国营企业国家只有经营权,没有财产处置权,无权把财产卖给私人和外国。而国有企业则是国家所有,国家有权处置企业资产,并且在要求企业“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情况下,又只能把这个权利交给企业,这就形成了企业的财产处置权,只要上级批准,企业就可以随意处置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流失就是由此形成的。
国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更本质的区别,还不仅是财产处置权的问题,而是体现了社会根本制度的不同。如同毛主席所言,国营企业的老板是全体人民,所以国营企业不能利润挂帅,而只能政治挂帅,这个政治挂帅就是为全体人民服务,生产目的只能是满足人民需要而绝不能是赚钱。可见,国营企业是为全体人民服务的企业。是社会主义独有的概念,是社会主义的根本标志。而国有企业归国家所有,资本主义国家又是资本作主的国家,所以国有企业必须要为全体资本家服务,同样不能以赚钱为目的。可见国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虽然是一字之差,反映的却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根本制度的不同
由于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生产目的是为全体人民服务,所以只要是人民群众需要,即便是亏损也要干。同样,资本主义国有企业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全体资本,也是什么吃亏就干什么,然后用老百姓的税收填补亏损。所以我们才把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称为是把老百姓财富变成给资本家财富的转换器。可见不仅是毛泽东时代的国营企业不以盈利为目的,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都不以盈利为目的,不仅不以盈利为目的,并且与国营企业一样,企业都无权处置国有资产,处理国有资产必须经过议会批准。
改制文件说这次全民所有制改为公司制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个说法完全不着边际,即使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有企业,也没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革。道理很简单,现代企业制度是私有制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它与国有企业改革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硬把两者扯在一起肯定是另有目的。现代企业制度最伟大的地方就是企业内部的产权革命,一是把原本统一的所有权一分为二,分为股东的最终所有权和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两部分(而不是什么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把资本家第一次从生产经营这个层面上排除掉了,创造了现代经济最强大的推动力量——企业家集团或者叫经理人阶层;二是实行员工持股制度,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形成了所有权与劳动权相结合,劳动者同时也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由于员工持股制度不是员工分散持股,而是通过“持股会”集中持股,因而往往成为企业大股东甚至第一大股东,成了名副其实工人说了算的企业。所以现代企业制度是私有制内部的一场伟大革命,是社会历史的一大进步。
但是现代企业制度只适合以改革私人企业,而不适合于改革国有企业。一是国家本来就没有进入生产经营层面,不存在排除的问题,国有企业靠财政补贴过日子,也培养不出现代企业家;二是国有企业资产是国家的,不是国有企业全体员工的,所以不能搞员工持股制度,否则就是瓜分国有资产。这就是西方国有企业也没有搞员工持股制度改革,我们更是坚决反对眼下中国如火如荼的国企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的原因。然而令人感到遗憾和悲愤的是,多年来我们所担心和反对的国有企业实行员工持股制度的改革,还是在近年来变成了中国的现实,一些人打着员工持股的旗号,实际上是极少数人在瓜分国企。此时此刻我们想起了法国大革命期间美丽的罗兰夫人在走向刑场时说的那句话:“自由啊,多少罪恶在假你之名而行!”今天的改革又何尝不是如此!
可见,虽然现代企业制度是经济发展史上的一场革命,但它只是私人企业改革的方向,而绝不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更不是中国国企改革的方向。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解决了现代企业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如今中国国企改革需要的是如何用更先进的企业文化去引领世界,而不是回头与资本主义企业对接。具体来讲就是是实行鞍钢宪法原则,建立民主化管理制度。虽然在改制大潮汹涌而来的情况下目前已无法扭转,但是我们注意到了一线希望,就是改制文件在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中加入了党组织这个关键因素,只要紧紧抓住这个关键因素,建立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民主管理制度,把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结合起来,国企改革这盘大棋就还有希望走活。历史一再证明,只要党组织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就能够发挥出扭转乾坤的巨大力量,就能够改变眼看已经改变不了的危险局面。
或许国企改革未来的转折和希望就埋藏在这里。
2017年9月21日
关联阅读:
别了,全民所有制企业
今日头条 :老吴说国企改革 作者:吴刚梁
作为改革的产物,全民所有制企业将退出历史舞台。老吴理解到,本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
目前改制的进度如何呢?据国资委称,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已取得历史性突破,68家需改制的央企集团公司已于2017年全部完成改制,除极少数需清理整合的企业,中央企业子企业全面完成改制。在地方层面,省级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约96%完成公司制改革。
图片来源与国资委官网
另外老吴注意到,就连改革难度大的邮政、铁路系统,也在去年完成了改制。
那么,什么是改制呢?国有企业在改制前后有什么区别呢?关注证券市场的朋友大概都注意到,2017年底,大批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都宣称其集团公司(母公司)完成了改制,由“集团公司”翻牌为“集团有限公司”。很多人不明白国企的名称里加上“有限”两个字意味着什么。
所谓“改制”,是指将全民所有制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按照1988年出台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称《企业法》)注册登记的企业。这个法律虽然比较老旧,但在2009年08月27日经过一次修订后,目前仍然有效。
另外,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有企业常见的一种组织形式,不仅限于“工业企业”,也适用于其他企业,因为该法“附则”规定,“本法的原则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交通运输、邮电、地质勘探、建筑安装、商业、外贸、物资、农林、水利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7年之前,很多央企虽然在名称上冠以“集团公司”,但在组织形式上它们还不是正儿八经的公司,而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之后,这些央企的集团公司加上“有限”两个字,才变成了国有独资公司。
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有什么区别呢?简单地说,第一,管理体系不同:前者由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厂长(经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则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产权管理体系。
第二,治理结构不同:前者治理结构中的“老三会”,是指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现代公司里的“新三会”,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新三会取代老三会,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
第三,管理者角色不同:全民所有制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与经理层相分离,董事会是决策机构,经理层是执行机构。
但是,有人说改制以后,国有企业就不再是全民所有制性质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从财产性质上说,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所有。《国资法》规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因此,“国家所有”与“全民所有”是个等价的概念,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只是组织形式上不同,改制前后性质是不变的。
另外有人认为,政府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承担无限责任。这也是一种误解。《企业法》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政府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承担的也是有限责任。关于这个问题,2004年全国人大法工会《关于请予明确全民所有制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也明确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出资人应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很多人之所以会有这种误解,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对职工承担了较多的责任,有人将此等同于“无限责任”。比如,作为民主管理机构的职代会,有权选举厂长和经理(需要主管部门同意);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实践中,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行使了部分所有者的权利,他们不能轻易被辞退,改制过程中的职工安置方案需要得到职代会同意。即使“下岗”可以得到较多的补偿,有些国企还实行内部提前退休政策。这些权利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员工无法享受的。但改制成公司后,国企员工与企业也签订劳动合同,两者之间变成劳动雇佣关系,国有公司与非国有公司员工的地位慢慢趋同,虽然国有独资公司还保留职代会选举职工董事、通过安置方案之类的规定。
总体上看,全民所有制企业带有较浓的计划经济色彩,政企难分,企业内部权责不清晰,无法形成有效制衡的治理架构,不同程度存在大锅饭、平均主义等问题,企业发展的活力动力明显不足。
公司制实行股东会主导下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即“所有权控制”模式。目前世界上大多数企业都是这种模式,它强调资本的力量,强调经营效率和企业家精神。当前国企改革提出要“管资本”,搞混合所有制和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因此,公司制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进国企改革的必要条件。
目前,全国还有约8000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未完成改制,涉及资产1.3万亿元,职工34万人。这些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集中在国资委体系以外的其他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少数地方国资委监管的企业也残存一些。老吴了解到,这些全民所有制在清理和改制后,有望移交至各级国资委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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