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人民!——纪念毛主席诞辰127周年(其三)
11月29日《健康时报》报道,“中国多家医院带着‘人民医院’四个字,却不是公立医院!患者:感觉被误导了”。
据报道,在河南许昌,“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等多家“人民医院”是私立医院。许昌卫健委回应,“改制后没有修改单位名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陕西宝鸡市民给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留言投诉,“我因为身体不舒服,到当地的宝鸡高新人民医院就诊,但后来发现,该医院并非公立医院,而是一家私立医院,而且收费较高。”
这则报道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共鸣,因为“人民”二字,是人民领袖毛主席亲自定下的,她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是神圣的,是绝不容许罪恶的资本染指的。
然而,《健康时报》所报道的现象却已经非常普遍。
今年5月,四川巴中网友就曾在网络问政平台投诉,“巴中市恩阳区第一人民医院为什么是民营私立医院?称此民营医院的名称给老百姓以极大的误导性。”据查询,该医院是由四川蓉创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一家私立医院。
网友投诉之后,巴中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就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称已启动更名工作,但直到现在,《健康时报》报道发出后的12月份,该医院更名依旧没有丝毫动作。
尽管医患矛盾的问题同样存在于公立医院,但这不是“公立”性质本身的错,恰恰是背离了“公立”性质造成的。今年年初的大流行,让很多被自由派精蝇误导的人民群众重新认识了公立医院的价值和意义,民众对公立医院的呼声越来越高涨,现实情况是私进公退仍在推进。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群众对于“人民医院”这个名称中的“人民”二字的捍卫也就有了更加现实的斗争意义。
2008年,原卫生部下发《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名称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使用。也就是说,股份制医疗机构的,不应继续使用“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及“XX市”等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机构名称。
显然,公立医院改制成私立医院,改制不改名,这就不仅仅是所谓的“历史遗留问题”了,而是故意为之的违规行为,显然是大资本看中了“人民”二字自带的广告效应,是在消费人民大众对于“人民”二字积累的历史信任。
既然毛泽东时代积累起来的公立医院被污蔑成“守旧、落后、低效”的代名词,私人资本为什么不去另起炉灶,反而对改制公立医院趋之若鹜?私人资本看重的不就是是原本为人民服务性质的公立医院所积累起来的社会信用以及“人民医院”这个名称的“无形资产”吗?
私立的“人民医院”根本不是资本对“人民”二字怀着怎样的敬意,无非是冠以“为人民服务”之名,更方便行“为人民币服务”之实!某乏走狗发明出“人民富豪”这种荒诞不经的辞藻,不就是这种用意吗?
吊诡的是,就在私人资本“死皮赖脸”地想霸占“人民”二字的称谓时,某些地方却开始去掉“人民”二字了,如某县(市)人民医院就成了某县(市)立医院……
“人民医院”是人民共和国的产物,而“市立医院”、“省立医院”往往始建于民国,例如始建于1916年的“青年市立医院”,这些名称有的在解放后仍在继续沿用,但早已被人民政府接管变成公共医疗性质,它们真正的大发展也主要是缘于于毛泽东时代计划体制提供的大量资源帮助。
而新世纪以来新建的很多所谓的市(县)立医院,却与上述的历史久远的医院完全不同。例如,商丘市立医院(公立)建成于2006年,苏州市立医院是2004年将新中国建立的苏州市第二、三、四人民医院兼并而成,台州市立医院是由新中国建立的台州椒江人民医院更名而来,上饶市立医院是由新中国建立的上饶信州区人民医院更名而来……此等例子,不胜枚举。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各级政府机关以及国营性质的单位和组织,在命名时经常使用“人民”二字,例如人民政府、人民公安、人民邮电、人民日报、人民医院……
为什么要用人民二字,毛主席在1948年9月西柏坡的“九月会议”上指出,“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以示和蒋介石政权不同。我们有广大的统一战线,我们政权的任务是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要打倒它们,就要打倒它们的国家,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历史上,“人民”二字第一次立于“政府”之上!
孔夫子对子路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就是说君子一定要定下一个名分,必须能够说得明白,说出来一定能够行得通。
马克思也说,“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
立言立行,方得始终。
孔夫子最终仅仅是做到了“立言”阶段,以一句“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自我安慰;而毛主席不仅仅是要“立言”,更是要“立行”——毛主席不仅仅要让“人民”二字冠在名称上,更是终其一生让名实相符,帮助劳动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掌握政权。“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人民不能只是被“代表”,更不能仅仅作为一个符号被虚置,人民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主体只能是人民自己。
早在1928年11月25日写的报告《井冈山的斗争》中,毛主席就尖锐地指出,“县、区、乡各级民众政权是普遍地组织了,但是名不副实。许多地方无所谓工农兵代表会。……一些地方有了代表会,亦仅认为是对执行委员会的临时选举机关;选举完毕,大权揽于委员会,代表会再不谈起。名副其实的工农兵代表会组织,不是没有,只是少极了。”
在上面提到的西柏坡“九月会议”上,毛主席还专门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过去我们叫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苏维埃就是代表会议,我们又叫‘苏维埃’,又叫‘代表大会’,‘苏维埃代表大会’就成了‘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这是死搬外国名词。现在我们就用‘人民代表会议’这一名词”。
尽管新中国成立以后,劳动人民的地位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毛主席的主张在前十七年还是遇到了“旧的痕迹”的阻力,以至于他在要感慨领导权没有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进而不惜开罪自己昔日的战友,发动工农阶级开展斗争。
1966年国庆节,73岁的毛主席在天安门接见来自全国各地的革命群众,3000多名工农兵代表分批登上天安门城楼参加国庆大会;1968年国庆节前,75岁的毛泽东邀请全国各地工人代表参加国庆观礼,还邀请部分省市工人代表住进中南海,辽宁工人代表还住进了专门负责毛泽东警卫的中央警卫团一中队;九大到四届人大期间,陈永贵、吴桂贤、李素文、邢燕子等一大批最基层的工农群众走上了国家领导岗位;“75宪法”庄严地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975年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农兵代表的占比高达到67.95%,其中工农占比51%,这真正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据毛远新同志回忆,一位1968年住进中南海的抚顺煤矿老工人激动地说:“开天辟地以来,谁听说过,一个挖了一辈子煤的煤黑子,能住进中南海,住在毛主席身边。”毛主席听到这个说法后跟毛远新说:“到底谁是父母?是官老爷,还是人民群众?我们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恭恭敬敬孝敬父母的义务,绝不能有骑在父母头上作威作福的权力。现在党内许多人已经把这个关系搞颠倒了,把主仆关系搞颠倒了……”
正是因为毛主席的这些努力,毛泽东时代的人民卫生事业、人民教育事业、住房养老等福利保障事业以及各行各业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才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局面,发展的成果完全由劳动人民享有和支配。
时过境迁,工农大众的地位又颠倒了回去。但历史的记忆不会被轻易抹除,在人民群众眼里,“人民”二字仍旧是神圣、不容玷污的。
最近两天,安徽女高中生轻生溺亡的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争议。引发争议的正是一条“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溺亡”的标题党视频报道,尽管后来放出的完整视频证实事情并不像标题党所述那样,很多网友的确是被“带了节奏”,但从过程和结果来看,在现场反应、救援设备、救援机制等技术方面仍有很多问题需要反思。
这场舆论风波本来应该画上句号了,而逐渐升级、越来越严厉的反驳却让事件发生了微妙的走向。反驳者的说法是,“xx也是人”,不应搞“道德绑架”。这种说法并不新鲜,80年代就发生过一场“大学生救老农民牺牲不值得”的讨论,诸如“xx也是人”不过是80年代“革命者也是人”的说辞的变种。
市场经济下,笔者无意对别人进行“道德绑架”,绝不苛责他们在没有救人能力的情况下贸然救人,相比谴责涉事者,笔者更关心的是导致自杀越来越频繁出现的社会背景——贫富差距造成的巨大生存压力、升学压力。但某些反驳者“咄咄逼人”的反驳,已经让这场争议从一个极端跳到了另一个极端。
被带了节奏的“不明真相”群众,大多数并不是出于恶意,而恰恰是出于对“人民公安”形象的历史记忆和美好想象。罗盛教在朝鲜栎沼河几次跳入冰水勇救落水儿童牺牲前,也没“科学计算”过他有多大概率能够游出冰层吧?现如今,像消防队员英勇牺牲,警察徒手接住坠楼轻生者这样的事迹也不乏少数,这样的现象在今天的西方是很少有的,它恰恰是“人民”一词留给我们的独特遗产。
“人民万岁”,这是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数革命者付出了巨大牺牲写就的,75宪法所宣布的“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曾经是也应当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中国的真正筋骨,抽调了这个筋骨,人民当家作主也就失去了支撑。
捍卫“人民”二字的神圣,也就是捍卫毛主席带领工农大众打下的人民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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