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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两江居士:作诗的“共妻”论无可厚非

作者:两江居士  更新时间:2015-11-05 21:50:16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由于心之疲倦,好久没发网文了,今天,突然有了点感觉,便在电脑上敲出如下姑且算做闲侃的文字。网友看还是不看,议还是不议,都随意,我不计较,也不在乎,只是希望论坛或网站的斑竹多一点包容,不要随意地将其丢入垃圾箱,我愿足矣!

  日前,浙江财经学院教授谢作诗发了一篇题为《“3000万光棍”是杞人忧天》的博文。他在这篇被称作“经济学者又来关注社会问题了”的博文中声称,要解决低收入的三千万光棍的性需求,可以几个人合伙找一个老婆。这被人们称之为“共妻”论。

  此论一出,立即引发社会广泛质疑,招来了众多“妄议”。

  针对众舌“妄议”,谢大教授原本想发文回应,可不知咋的,直到今天我都没读到。我猜测,谢大教授可能是以逸待劳,也可能是欲擒故纵,更可能是假痴不颠。不管那种可能,谢大教授到时候一定会作出精彩回应的,只是觉得现在时机不成熟,或者因为某些纠结,有些话不方便直白说出。

  我这人,没什么突出的优点,但喜欢代劳于人,姑且算一个吧。因此,我要悄悄地告诉谢大教授,你的本意我弄懂了。倘若你真的不方便,我愿意代劳,替你说出“共妻”论的真解,因为我没什么顾忌,更没有什么纠结,呵呵。

  大家是否还记得,2008年11月间,网上曾有一个“政府大院如同寡妇村”的曝料,说的是来自中西部的一位高官之妻,形容自己所在的政府大院,如同一个寡妇村,平日几乎没有男人在家,其中,一个官员长达8个月未回家睡觉。官员之妻成为一具活着的僵尸。

  为了行文方便,我将这类官员之妻定义为“缺失性寡妇”。

  政府大院竟然成了“寡妇村”,官员之妻竟然成了“缺失性寡妇”,我是闻所未闻,咋舌不已。那些当官的男人莫非都死光了?后来仔细一看,才发觉他们没死,而是抛却在家孤独地仰望星空的糟糠之妻,都去和情妇卿卿我我,巫山云雨了。原来如此!

  既然官员的妻子成为非法律意义上的“寡妇”,但却是事实“寡妇”。既然是事实“寡妇”,肯定有性需求,而且比其他“体制性寡妇”要大许多。“缺失性寡妇”平日里毕竟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有着至尊的物质享受。常言说“饱暖思淫欲”,这当然也包括“缺失性寡妇”在内。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人们总不希望“缺失性寡妇”的门前多是非吧?要想不招惹是非,总得想个什么办法来解决,对吧?

  当时,因为智力愚钝,我没有想出啥可行的办法,直到今天,谢作诗的“共妻”论激发了我的灵感,我由此而恍然大悟。既然3000万低收入光棍可以合伙娶一个老婆,那众多“缺失性寡妇”也当然可以作为其选择之一,对吧?3000万光棍从此不再为性饥渴而发愁,“缺失性寡妇”也从此不再为当官的男人长年不回家而纠结,进而形成一个“互利互惠,共赢共存”的和谐氛围,多好哇!

  我非常感谢谢大教授,还要代3000万低收入光棍以及众多“缺失性寡妇”感谢他。是他,为解决3000万光棍以及“缺失性寡妇”的良性性循环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我估计,类似的“寡妇村”还会延续下去,“缺失性寡妇”还会不可计量地存在。谢大教授以其感人的人文之情和独特的战略眼光,使这类社会问题的解决成为了可能。所以,我要为谢大教授的“共妻”论叫好!

  一直致力于我国人口政策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人口所原所长田雪原被人们称为“计划生育之父”,那提出“共妻”论的谢大教授当然可以称为“共妻之父”。因为他是“共妻”论的首创者,拥有不可质疑的知识产权。

  说到这里,我突然又想起另外一个问题。有人说,要想使谢大教授的“共妻”论成为现实,就必须先解除一夫一妻之法律限制,否则,这“共妻”论只是一种仰望星空的构想,或者说是妄想,根本不能成为现实。

  其实,这已经不是问题了,因为众多官员勇于创新、积极创新、大胆创新的“共妻”实践,早就为此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导向。譬如“一妻多夫”,比较著名的有汤灿、李薇等,就是多名高官的“公共汽车”。当然,此“公共汽车”非彼“公共汽车”,不时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乘坐,而是有特色身份的人,或者是“我就是法”的象征者才可以乘坐;又譬如“一夫多妻”,尤为典型的有“性贪院长”黄松有、“三玩书记”谢明中、“三光书记”林龙飞、“五毒书记”张二江,“蓝带书记”陈同庆、“一夫N妻书记”董锋、“三贪书记” 杨松泉、“三玩市长”雷渊利、“三多市长” 许迈永、“三氓院长”姚晓红、“春药局长” 陶国方、“飞天铁烙”局长刘少亮、“米老鼠”主任米凤君、“夜来想(香)”区长周良洛等。他们不只拥有10位数以内的事实妻子,而是拥有多达2位数、甚至3位数以上的事实妻子。十八大以后,冀文林、倪发科、季建业、陈柏槐、郭永祥、郭有明、陈安众等一干高官,也在为“一夫多妻”而身体力行地实践着。

  官员都身体力行了,都率先垂范了,修法还会是问题吗?

  谢大教授啊,我的上述言论,应该没有歪曲你“共妻”论的真解,或者说是本意吧?如果真的没有,那我就可以替你向社会回应说,基于上述意义上的 “共妻”论,不仅无可厚非,还应该大力推行,积极实施。

  尽管如此,我经过独立思考,觉得仅有“共妻”论是不够、不行的,还有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的必要,“共妻”论 尚须与“共产”论相呼应,相衔接,相配套。

  不是吗?

  令人敬爱的小平同志就曾经前瞻性地指出,让一部分人通过特色改革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后富,最后达到共同富裕。我理解这里的“共同富裕”,应该包含“共产”的成分。那么,一干先富者作为邓小平理论的拥趸者和得益者,应该毫无理由、毫不迟疑地将本身拥有的天量财富,先行分发一点点给那些低收入的3000万光棍,以求得社会一定程度地包容,以削弱社会广泛存在的仇富情绪。这对通过特色改开而先富的既得利益者而言,不过是在牛身上扒了一根毛而已。先富者应该不至于那么抠门、那么吝啬、那么冷酷、那么忘恩负义吧?如果真是这样,简直太辜负小平同志的一片苦心了!

  行文至此,我最后想弱弱地问一声谢大教授,你作为天则研究所的成员之一,享受着美国福特基金会提供的天量资助,因而荣幸地进入既得利益者的行列,那能否在“共产”上率先带头,将自己花不完的财富分出一点点给一些低收入的光棍呢?或者境界再高点,作为“共妻之父”,能否与一些低收入光棍共享自己的妻子呢?反正你用是用,光棍用也是用,没啥区别,更没啥损失,还会使你的形象在瞬间高大起来,丰满起来,光辉起来,对吧?再或者人文之情更深点,率先带头将女儿作为共妻对象提供给低收入光棍呢?果能如此的话,我想,“缺失性寡妇”和低收入光棍一定会感激涕零的;你发明的“共妻”论以及你的大名,也一定会标榜千古的。在如此诱惑、如此红利面前,你可千万不要游疑、不要拒绝、不要放弃,更不要自我抹黑、自打嘴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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