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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不杀,留着养老吗?

作者:宁可抗日死  更新时间:2024-10-28 11:09:17  来源:  责任编辑:复兴网

  司马南老师的文章,《司马南|杀余华英是不够的,“废死派”在保护谁?》中说“余华英该杀,前几天高空扔砖头砸死无辜者的犯罪嫌疑人该杀……在这让我悄悄地䃼一句,某些罪大恶极的贪污犯罪分子也该杀。

  知道不会被杀头,还养得白白胖胖的,家里家外早已安顿妥妥贴贴的,贪赃枉法罪大恶极者没有必死之忧,岂能阻止贪腐犯罪前赴后继?

  该杀不杀不是仁慈,该杀不杀并非文明,该杀不杀是对人民意志的反抗,该杀不杀是对死者人权及被其犯罪行为所伤害的人权的蔑视。

  什么样的人应该判处死刑?”

  司马南老师的文章点到了根问题。

  现在的贪官为什么那么多,私有化体制当然是根本原因所在。但贪官们为什么会前腐后继,不顾一切的向前冲,根本的原因则在于我们对贪腐官员太好了,太大度了,太仁慈了。

  贪官贪腐了,他和他的家庭甚至家族,可都是过的风生水起呀。老婆,孩子,亲属都可以换一个好的单位,拿着国家的高工资高福利,还可以被提拔重用。贪官被抓了,贪腐的钱被查了,能够查的完全,查的彻底,查的了全部吗?我看未必。前不久好像是云南,就有一个贪腐分子出狱了,于是在豪华酒店大宴以前的朋友同事,这只能说明,他还有钱,而且还很有钱。还听说某个地方有一个贪官,上级领导前脚找他谈话,后脚他就跳楼了。舆情分析,他跳楼是为了保护上级,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贪腐财产。果然,他在京畿重地的房产都可以安然无恙了。

  对于贪腐,如果我们采取一些严厉措施,他们是未必敢于那么贪得无厌的。比如,第一条,对官员及其亲属的财产实行公示制度,超过合法来源部分,必须说明其来路。

  第二条,贪腐达到一定的数额,比如一千万者,杀,必须杀。

  第三条,官员一旦因贪腐被查,必须要祸及其妻子子女,他们不能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了。

  第四条,贪腐官员除了要查没其全部贪腐所得,还必须没收贪官入职以来的全部所得。

  第五条,对于贪官的妻儿因贪官而提拔重用而受益得利的部分,也应该实行追缴。

  第六条,判刑的贪官,他们在监狱的生活条件不能让他们过的太舒服了。

  第七条,贪腐官员的直系亲属五代以内不得上大学,不得当兵,不得当官,不得提拔,不得重用,不得进国家重要的机关部门或岗位。

  那些贪赃枉法罪大恶极的贪官不杀,难道国家还要花钱留着他们养老,给他们极优越的监狱环境条件,住有高档酒店般的单间,生活有规律,还有专人伺候他们,病了还能享受免费医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好吃好喝贡着他们,这也太舒服了,看看那些农村和城里可怜的贫困老人,他们许多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凭什么让贪官们一个个过的那么的舒服。古代的贪腐官员即便不杀头,也是要发配边疆的。今天不发配了,让他们与今天的普通劳动者一样,到农场到工厂实行一下劳动改造应该是可以的吧。

  伟人毛主席说,“治国就是治吏”。今天的官员所以出现许多问题,贪腐严重,官僚主义严重,飞扬跋扈,胡作非为,工作不负责任,好大喜功,喜面子工程,严重脱离社会,脱离实际,脱离人民,官员的管理显然出现了问题,没有监督,没有约束,没有制约,他们权力太大了,简直就是老子天下第一。

  “治国就是治吏”,这句话包含的意思是什么?应该是非常明确的。治国的关键就是要治理好管理好用好约束好官员,而不是相反,把治国搞成治民,搞成对老百姓的事情管的太多太细,对老百姓的生活管的太多太细。把官员治好了,官员的一言一行,是可以对社会形成言传身教的示范带动效应的,就像伟人时代的官员那样。那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好。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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