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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平:重视青年群体 传承英烈精神

作者:王思雨   更新时间:2017-04-18 22:32:24  来源:中国青年网  责任编辑: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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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典烈士之子刘玉平。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川 摄

  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1日电(实习记者 王思雨)3月29日,刘光典烈士之子刘玉平作客中国青年网《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访谈节目,与大家追忆先辈事迹,讲述英烈精神传承。

  清明将至,人们在追思亲人、祭祀祖先的时候更不能忘记那些为了共和国的诞生而献出生命的革命英烈,没有他们就没有今天我们富强的国家、人民幸福的生活。

  刘光典烈士就是千千万万为革命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英烈之一。为了解放全中国,他隐姓埋名,始终战斗在隐蔽战线;为了祖国的统一,他孤军奋战,在台湾坚持斗争整整十年。

  青年是中坚力量 要加强青年思想教育

  刘玉平是井冈山团中央培训基地、井冈山江西干部学院、延安党校的讲师,也是赵登禹中学的校外辅导员,他长期前往全国各地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校进行讲课,讲述英烈事迹。

  谈到如何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刘玉平说,“宣传爱国主义精神、英烈精神这个工作是比较艰巨的,今后的路还很长,希望更多的年轻人能够加入到宣传队伍中来。”

  “当然,进行英烈精神宣传要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不能单纯的说教。”刘玉平说。

  刘玉平认为,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青年。要加强对高校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校教师的思想水平。

  对诋毁英烈现象要旗帜鲜明地反对

  针对近年来诋毁英烈的现象,刘玉平表示“革命先烈也是普通人,也有自己亲人和家庭。但是为了党的事业、为了中国人民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他们抛家舍业深入虎穴进行斗争,献出了青春、家庭,最后奉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革命英烈代表了一个先进的群体,我们不仅要崇敬更要关心和爱护。”

  “对于诋毁、侮辱英烈的现象,我们要旗帜鲜明地表明我们的态度,坚决抵制这种现象的发生。”刘玉平说。

  法是保护之利器 要完善规章制度

  今年两会通过的《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增加了一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刘玉平对此十分欣慰,“对于为建立新中国牺牲的烈士,保护他们的荣誉不是在报纸上登几篇文章、开几场座谈会就能做到的,只有从法律层面上采取措施,才能更好地保护英烈、处置诋毁英烈的行为。”

  上有法,下有规。刘玉平认为在遵守《民法总则》的前提下,还要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将保护英烈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对于青年传承英烈精神,刘玉平认为,希望广大青年用知识武装自己,看清前进的方向,学会做人,明确自己所肩负的责任,为使国家更加富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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