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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体诗的近体与古体一席谈 [读书扎记]

作者:陈迅工  更新时间:2015-08-27 15:46:53  来源:http://blog.gmw.cn/blog-2048515-767036.html  责任编辑:石头

 旧体诗的近体与古体一席谈 [读书扎记]

陈迅工 [20150825]

  

众所周知,格律近体诗规定十分严格,让包括敝人在内的,许多古典旧体诗爱好者望而生畏,于是退而求其次,希望在古典旧体诗这片土地继续耕种,在古风古体诗这片田园一展风采。

敝人摸索了好多年,经历一番苦难曲折之后,似乎捂得一点门道,进而对旧体诗歌界一些被人们忽略,本身又十分重要的话题,如古体与近体诗之间究竟有什么异同;旧体诗、古体诗格式如何定义;相对于近体格律,古风体究竟宽松到什么程度合适;古体诗自由度是否应该有下限,应该有什么样的下限;等等。带着上述疑问,将耕耘收获的一点心得记录于此,讨教于诸位师爷、方家。

旧体诗的沿革及分类回顾

中国古典诗歌,又称旧体诗,分为古体诗、近体诗两大类。古体诗又称古风,近体诗又称格律诗。这种分类方法是随着格律诗的问世,发端于南北朝齐梁时期,盛行于唐代,一直沿用至今。是凡不合近体格律的,格式比较自由的,均被称为古体诗。甚至包括唐代之后故意多用拗句的古体诗,刻意突破格律的古体诗。

古体诗的分类称呼,在我国诗歌界并不统一,主要包括五言五古、七言七古、杂言七古、句句用韵的柏梁体、夹有虚词的歌行体、乐府歌词、不入律的古绝、部分入律的古风。这些称呼与古体诗的发展历史有关,适当了解一下这些历史,对我们欣赏和写作古体诗或许有帮助。

古体诗用韵特点与韵脚的发展历史有关,随着汉字读音的变化,古体诗用韵也在与时俱进。从今天写作的角度看,历史上的平水韵显然不合时宜,必须摒弃。必须使用中华新韵,使用国语普通话,不容置疑。

古体诗与近体诗的总体比较

格律近体诗的基本要求:格律近体的声律格式固定,只有绝句和律诗,句式字数有五言七言两种。表现形式有平起式、仄起式两类;每一类里面,又分首句入韵与首句不入韵两种。按照排列组合,共计有16 (4+4+4+4) 种格律模式。平仄、对仗、押韵必须兼顾。若出现孤平,必须拗救。可以本句内自救,也可以在下句挽救。

作为古典旧体,古体诗与格律诗二者共同点是:都讲究用韵、平仄对仗,都以五言七言为主。古体诗格式宽松侧重内容美的需要,格律诗格式严格侧重形式美的需要,所谓“入律古风”构成二者共同的高境界。

二者的最大差别在于,相对近体而言,古体诗较少拘束,押韵只押偶数句,不严格讲究平仄、对仗、韵脚。基本句式除了五言和七言外,还有四言六言杂言。总之,不符合16种格律模式的五言、七言诗,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格律诗,只能是古体诗;不能称五绝五律、七绝七律,只能称五古五言、七古七言。

小结古风体与格律体的四个不同

其一,句式字数不同。格律诗只能是五言和七言两种,而古体诗可以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杂言。通常只分五言、七言两类,杂言诗也归入七古。

其二,声律模式不同。格律诗平仄、对仗、押韵必须兼顾,不可越雷池半步。古风古体诗自由随性,对格律要求,对平仄、对仗、押韵要求都比较宽松。

其三,用韵位置不同。格律诗要么首句入韵或者首句不入韵,而古体诗用韵不限定在偶数句。全诗可以用一个平或仄韵,也可转平为仄韵,或转仄为平韵。

其四,用韵宽严不同。同声调押韵,古体诗可以一韵到底,也可以是两邻韵并用。还可以句句用韵(柏梁体),所韵之字还可以重复使用。格律诗则不可。

其五,平仄交替不同。古体诗不在乎孤平、三平或三仄尾,平仄平或仄平仄尾。节奏十分随意,不像格律诗那样平仄交替。

古体诗的“刻意突破格律”说

有一种“刻意突破格律说”认为,古风原指格律完善之前的古体诗,自然不受格律约束,但后来也指格律成型之后刻意突破格律的作品,其中一类就是“歌行体”。如李白《蜀道难》刻意追求句式变化,白居易《琵琶行》刻意追求转韵乐感,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刻意营造意境。

“刻意突破格律说”还认为,前人写不合格律的古体诗,不是因为不能驾驭格律退而求其次,相反,他们都是驾驭格律的高手,只是为了追求古意而写作古体诗的。甚至认为古体诗也许比近体诗更难写,因为高古的意境更难追求。

古体诗的“畏难退而求其次”说

古体诗写作相对自由主要表现在:字数可以四、六、杂言,可以不严格对仗,可以转韵,可以逢双押韵,也可以每句都押。相对自由,更多体现要求比较宽松。这里不直接涉及内容、意境的范畴,单就形式规范、格律规范而言。

格式规范既然相对自由,比较宽松,那么古体诗的写作难度自然比近体诗低一些。有的古体诗即使刻意追求古意、高古,也是从内容从意境的角度而言。古体诗的“畏难退而求其次”之说,几乎是一种普遍的共识。

古体诗的自由度是否应该有下限

对于古体与近体的区别,我们无数的师爷、方家无数次的讲到,提到,不惜连篇累牍,却都是蜻蜓点水点到为止,都没有认真分析一下古体与近体的共同点,更没有认真面对或回答古体诗的“自由度”“是否应该有下限”“下限在哪里”的问题。

别小看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不讲究,没有一个基本定义,界限,古体诗就无法“安身立命”,名不正言不顺,古体诗无法纵横驰骋,一展风采。纵观诗歌界,讲旧体诗,必是近体,言旧诗必格律,什么古风古体,什么五言七言,要么不敢标注,要么不愿标注。有些格律诗标注为这绝那律,实际并非近体。有的格律近体没有内容,缺乏意境,就剩下文字游戏。

古体诗的基本定义与格式特征

旧体诗的基本定义:区别于歌词诗、自由诗、散文诗 “双行尾字押韵”的基本格式要求,现将旧体诗格式基本定义为:句式整齐,双行尾字押韵,尾字平仄相对的诗歌。

古体诗的基本定义有二:其一,其中若干项未达到格式声律规范的旧体诗。其二,符合并不低于一定格式特征要求的旧体诗。

古体诗必须符合并不低于下述格式特征要求:1)句式整齐,主要为五七言,也可四六八言,2)双行之间尾字必须押韵,可平韵也可仄韵。3)双行之间尾字平仄必须相对,其他字平仄尽量相对。

古体诗的称呼,五言或五古,七言或七古,余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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