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卷 二
第二章
1. 王胜利
王晟的父亲王胜利参加过中国人民志愿军,只不过没等赴朝参战,中美双方就签订了停战协定。那一天是 1953 年 7 月 27 日,王胜利所在的部队刚刚从大江市乘坐闷罐列车抵达丹东,在鸭绿江边完成集结,整装待发时,抗美援朝战争就结束了。这成了王胜利一生中最大的遗憾。
其实,王胜利的身体条件并不符合参加志愿军赴朝参战的要求:他只有一条胳膊。
王胜利是在解放东江省会大江市的战斗中负伤致残的。1949年10月8 日凌晨,中原野战军解放大江战役先遣部队尖刀连连长王胜利率领一支突击队,化装成国民党守城部队的宪兵,潜入大江市内。其时,解放军攻城部队已将大江市围困了近一个月,为了避免无辜平民的伤亡,最大程度减轻对城市各项设施的破坏,上级指示攻城部队借鉴“北平模式”,围而不打,迫使敌人投诚,争取大江市和平解放。
守城的是国民党军第九军,这支部队曾参加过淮海战役,是国民政府国防部长白崇禧的嫡系部队,防守十分顽固,虽然被解放军重重包围,城内已快弹尽粮绝,却并无向解放军投诚的迹象。大江市地下党和攻城部队的代表同第九军的几次谈判努力,均以失败而告终。其时,毛泽东主席已经在天安门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由于围困多日,城内粮食短缺,市场波动,物价飞涨,不断有人因饥饿暴毙街头。根据大江地下党截获的情报,蒋介石正调集部队以解大江之围,一旦得逞,不仅会使解放大江的战役功败垂成,还将推迟解放军正在实施的东江渡江战役。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中原野战军首长在请示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后,决定对大江市发起总攻。
大江地下党派了一个联络员来接应尖刀连,那位同志约莫二十岁出头,听口音是本地人,戴一副近视眼镜,像个知识分子,行事十分谨慎,但很干练,透露出一种地下工作者特有的机警和敏锐。在他的带领下,王胜利和尖刀连顺利通过了城内敌人的严密防线,奇袭第九军的中枢——城防司令部,活捉了中将司令官卢鹏飞;随后,攻城部队根据地下党绘制的大江城防兵力部署图,向城内敌人的重点工事和防区实施了炮击,总攻开始后不到两天时间,国民党守军声称“固若金汤”的大江防线便土崩瓦解了。
在解放大江最后阶段的激烈巷战中,王胜利被敌人的手榴弹炸伤,失去了左胳膊。在部队医院疗伤期间,王胜利从一份刚刚出版的《大江日报》上读到了一篇署名为“本报通讯员骆正”的通讯《将红旗插到敌人的心脏》,讲述的是他接应尖刀连突袭敌城防司令部的过程:
“……趁着混乱和空虚,解放军尖刀连的战士像猛虎一样扑向国民党城防司令部,面对天兵天将一般突然出现的解放军,敌人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根本来不及组织有效的反抗,就被缴了械,城防司令部的中将司令官卢鹏飞也束手就擒……总攻开始了。在解放军震耳欲聋的炮声中,我和尖刀连连长王胜利同志爬上城防司令部的楼顶,扯掉国民党的青天白日旗,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挂上了旗杆。我注视着那面冉冉升起的国旗,激动万分、热泪盈眶:被国民党统治和蹂躏的大江市终于解放了。我们胜利了!人民胜利了……”
看到自己的名字第一次上报纸,王胜利感到很自豪。当然,他也记住了文章的作者——接应他和尖刀连潜入城内,突袭城防司令部的那个戴眼镜的地下党联络员——骆正。
由于在解放大江的战斗中率领尖刀连潜入城内,一举端掉了敌城防司令部,王胜利荣立二等功,并获得了一枚解放勋章。颁奖时,王胜利还在解放军野战医院养伤。野战医院刚迁入城内,住满了在解放大江的战斗中负伤的解放军指战员。每天都有人出院,只不过他们不是回部队,而是以革命伤残军人的身份转移到地方去了。进城之前,王胜利刚做完截肢手术。一开始,他死活不肯做手术,“毛主席、朱总司令下达了‘解放全中国’的命令,我不能掉队,我还要留在部队打仗,解放全中国呢,如果丢掉了这条胳膊,我还怎么继续革命呢?”他拉着野战医院院长的胳膊恳求道,忍不住掉下了眼泪。院长是个外科专家,抗日战争时期给白求恩大夫做过助手。听了王胜利的请求,也不由得有些心软。截肢手术必须做,否则会危及生命。但院长被“不愿掉队”的王胜利感动了,将他的情况向上级进行了汇报。王胜利的一位老首长知道后,特地到野战医院看望了他。“你这只小老虎双手打枪,百步穿杨,丢掉了一条胳膊,还有一条胳膊可以打枪,不影响你继续革命嘛!”首长叫着王胜利的绰号说,并批准了他截肢后继续留在部队的申请。
王胜利的这位老首长叫洪虎,是中原野战军某兵团司令员,解放大军挺进中原那会儿,王胜利给洪司令当警卫员,在一次突围中,洪司令身负重伤,王胜利骑马驮着首长,从枪林弹雨中冲出了敌人的包围圈;就在那一次,洪司令给他取了个绰号:“小老虎”。
给洪司令当警卫员之前,王胜利刚参军不久,那会儿他还不叫王胜利,叫王剩儿。王剩儿是河南花园口人,爹娘生育过七个孩子,不是生病,就是饥饿,一个也没有活下来,父母四十多岁后才生下他,取名“剩儿”,意在祈求上苍让这个独苗儿活下来,不再夭折。王剩儿十二岁时,蒋介石为了阻止日军进攻,扒掉了黄河花园口大堤,王剩儿的爹娘在洪水来临之前,匆忙将他推上一棵歪脖子柳树,自己转眼被洪涛吞没了。
父母双亡后,王剩儿跟随逃难的人群一路流亡,起初是以乞讨为生,在郑州火车站打过短工,后来又流落到东江省省会大江市,在江边码头扛大包。不久,抗战胜利了。王剩儿带着做苦力挣的一点钱回老家去,在途中被一伙叫“镇嵩军”的土匪打了劫,不仅身上的钱财洗劫一空,还被绑上山当了土匪。过了不到半年,国共内战爆发。“镇嵩军”趁火打劫,到处杀人放火,袭扰乡里,有一次竟抢劫了解放军的一支运粮队,打死打伤好几个人。解放军被激怒了,派一个团将“镇嵩军”的营地团团包围住了,限时缴械投降,“镇嵩军”首领开始还想负隅顽抗,但手下的一帮兄弟早被解放军的威势吓破了胆,私下一串通,将首领灌醉后五花大绑,投降了解放军。
王剩儿就这样成为了中原野战军的一名战士,他枪打得好,作战又勇猛,尽管当过几天土匪,但毕竟是穷苦人出身,没过多久,就被选中当了洪司令的警卫员。
第一次见到洪司令时,王剩儿有点儿紧张,一双眼睛不知往哪儿瞅,像大姑娘似的扭捏。洪司令参加过长征,抗战期间在 115 师当过旅长,是八路军中的一员悍将,虽然打仗时像张飞那样让敌人闻风丧胆,平时对人却和颜悦色,不像有的首长动辄发脾气。那会儿,洪司令见王剩儿一脸紧张,为了让他放松,就卷起一根烟卷儿,一边吸烟,一边跟他聊起了家常,问他是哪儿人,多大了等等,当听说他叫“王剩儿”时,哈哈大笑,“这个名字不好,我给你改个名吧!”洪司令略一思忖说,“就叫‘胜利’吧,对,叫‘王胜利’,你枪法好,打仗勇敢,要善于胜利,敢于胜利嘛!”王剩儿一听,高兴得咧开嘴笑了,说:“首长,这名字好听,我以后就叫王胜利啦!”……
大江市刚解放不久,野战医院临时设在东江北岸一座废旧的工厂里,各方面的条件都比较差。病房紧靠江边,夜深人静时,躺在床上的王胜利听见浪涛拍打江岸的声音,觉得自己仿佛头枕着波涛,整个人都像波浪一样起伏翻滚。江面上不时响起几声轮船的汽笛声,震得耳膜一阵阵发麻。王胜利心烦意乱,更加睡不着了。
由于手术不及时,王胜利的身体恢复得比较慢。从收音机里听到人民解放军以摧枯拉朽之势,将国民党军打得屁滚尿流,一座座城市纷纷被攻克,全中国的解放指日可待的消息不断传来,王胜利想到战友们在前线冲锋陷阵、英勇杀敌,自己却被困在医院里,整天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却又无可奈何。
有一天,骆正到医院来看他了。两个人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战斗中结下的革命友谊,总是叫人倍加珍惜、没齿难忘。王胜利格外高兴,心里的郁闷也一扫而光。
“我好不容易才打听到你在这儿住院……”骆正一见王胜利,就紧紧握着他的手说。骆正给王胜利带来了刊载他那篇通讯的《大江日报》,虽然王胜利已经看过文章,但对他来说是一份特别的礼物。
王胜利用美国牛肉罐头和饼干款待骆正,那都是战友从南方前线寄给他的战利品。战友们在简短附言中写道:“连长,当你吃到我们在战场上缴获的战利品时,就等于跟我们战斗在一起……”
王胜利看了,感到既欣慰又惭愧。
骆正穿着一套青年装,梳着分头,比初次见面时更像个知识分子。他告诉王胜利:“王连长,我调到《大江日报》报社当记者了。这篇《将红旗插到敌人的心脏》是我调到报社前写的一篇通讯,怎么样,写的还行吧?”
王胜利说:“好,好!不过,一半以上的字我都认不出来。我请护士念了好几遍呢!”
骆正说:“我这篇文章算啥,你率领队伍攻下敌人城防司令部,将第一面五星红旗升到大江上空,才是老百姓心目中的大英雄啊!”
王胜利摇摇头说:“我算啥英雄,那些给我寄战利品的战友才是真正的英雄,跟他们比起来,我就是狗熊!”
骆正见王胜利的情绪有几分低落,这才意识到他只剩下了一条胳膊,不知说什么好。
“这才几个月的工夫,国民党军队就快要被我们消灭光了,这帮龟孙子忒他妈不经打,等老子伤好后赶到前线,只怕打扫战场的机会也没有啦……”
听到王胜利这番话,骆正终于明白他并非因为丢了一条胳膊难过,而是在为失去了打仗的机会而懊丧,他不禁哑然失笑。
王胜利白了他一眼:“你笑啥,笑我,还是笑国民党那帮龟孙?”
“我笑你呀,王连长!”
“笑我是……狗熊吗?”王胜利脸黑下来,有些生气了。他的脸本来就黑,一生气就显得更黑。
“笑你怕没仗打……”骆正停住了笑,认真地说,他左右瞧瞧,见周围没人,压低了嗓门:“咱们国内大规模的战争的确结束了,但国际国外的战争随时可能会爆发……”
“国际国外的战争?”王胜利听了一愣。
“你没注意到最近报纸和广播整天报道朝鲜战场的形势么?”骆正有几分神秘地说,“美国鬼子的炮弹都扔到鸭绿江边了,一旦越过三八线,党中央和毛主席肯定不会袖手旁观……”
“你们这些耍笔杆子的脑壳就是灵光,啥事经你们一分析,就透亮了!”王胜利拍打着自己的脑门,嘿嘿笑了两声,“照这么说,看来还真有大仗打喽?”
“我只是瞎分析,你可别外传。”骆正叮嘱道。
“不外传,绝不外传!这是机密呢,我还能不懂?”王胜利笑呵呵的连连点头,像是又得了一枚军功章。
从那天起,王胜利开始注意每天的广播和报纸,他以前是个文盲,参军后参加扫盲班,识字不多,就请医院的护士帮他念,每次念到关于朝鲜战争局势的报道,他都要护士念几遍。他因此多认识了不少的字。
1950 年 7 月 27 日,中国人民志愿军正式赴朝参战。王胜利第一个向上级递交了请战申请书。那时他已经伤愈归队,但他“归”的不是野战军,而是驻守大江市的地方部队。因此,尽管他向上级递交了不知多少封请战书,但迟迟没有获得赴朝参战的机会,一直到 1953 年……
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后不久,王胜利带着满腹的遗憾转业了。对于父母双亡、无亲无故的王胜利来说,家乡这个概念早已模糊。他没有回老家河南,而是转业到了楚州地区。一开始,王胜利被分配到楚州农业局工作。但不到两年,他嫌机关太清闲,整天坐办公室胳膊腿都生锈了,就向上级打报告要求下基层去工作,领导考虑他曾经是战斗英雄,只有一条胳膊,担心他适应不了基层的艰苦环境,一直没同意,但在他的蘑菇战术面前,最终妥协了。
1958 年,王胜利被下派到邳谷人民公社,担任了公社副社长兼人武部部长。
2. 公社的爱情
王胜利 1963 年才成家,结婚时快 40 岁了。
王胜利的老婆叫裴凤兰,是公社食堂的炊事员。结婚第二年,裴凤兰给王胜利生了个儿子。裴凤兰生产时,王胜利正带领公社的民兵集训,听说老婆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连夜赶回邳镇,抱着眼睛都还没睁开的儿子笑得合不拢嘴。裴凤兰提醒他说:“别光顾着乐,还没给儿子取名呢!”王胜利想了半天,脑壳都快想破了也想不出给儿子取个啥名字。他想起前两天在民兵集训地刚看过一部电影《英雄儿女》,志愿军战士王成背着步话机,一遍一遍地呼叫:“为了胜利,向我开炮!”一刹那间,他感到热血沸腾,仿佛自己变成了那个英勇的志愿军战士,情不自禁地挥舞着仅剩的那条胳膊呼喊道:“为了胜利,向我开炮!”紧接着,民兵们也跟着他高呼起来:“为了胜利,向我开炮!”……
“叫王成吧!”王胜利对老婆说。
裴凤兰也看过这部电影,以为自己听错了,“王……成?”
“对,”王胜利一字一顿地说,“咱们的儿子就叫王成!”
裴凤兰虽然是公社食堂的炊事员,但见识比一般的妇女多,她也觉得这名字不错,儿子的名字就这样定下来了。
裴凤兰嫁给王胜利都快三十岁了,细皮嫩肉的,扎着两条大辫子,笑起来有两个好看的酒窝,还有文化,但为何这么晚才出嫁呢?
裴凤兰她爹是被镇压的大地主黄耀祖的内弟,给黄家当过多年的管家,在邳镇乡下置办了好几十亩地,土改时被划成了富农。她有个堂兄叫裴永玉,曾经在楚州市当干部,后来被打成了右派。裴凤兰二十五岁前都在乡下种地,但她毕竟在解放前念过几年私塾,心性比一般的乡下女孩子大,只是由于家庭成分高,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嫁出去。
1958 年,邳谷公社副社长兼人武部部长王胜利同志到他们村蹲点,村里办大食堂,由于裴凤兰妈做饭做得好,王副社长点名让她当了炊事员,那时全村人都在大食堂里吃饭,凤兰妈忙不过来时,经常叫凤兰去食堂帮厨,一来二去,凤兰也练出了一身做饭的好手艺。后来,村里的食堂解散了,由于到公社食堂搭伙吃饭的人越来越多,人手不够,王副社长就抽调凤兰到公社食堂当了炊事员。凤兰从小在乡下长大,细活粗活都能干,公社食堂就凤兰一个女的,许多女人干不了的活她能干,许多男人干不了的话她也能干,再加上凤兰继承了她妈的手艺,菜又烧得好,每次上面有领导来检查工作,王副社长总是点名要凤兰掌勺。
那时候,王胜利已经是三十好几的人,还没成家。在公社大院,像他这个年纪没成家的人找不到第二个。每逢节假日,公社的其他领导们一个个都回家吃老婆的“小灶”去了,惟有王胜利还在跟其他单身职工一起吃食堂。王胜利是河南人,喜吃面食,即使是香喷喷的大米饭,他吃起来也觉得索然无味。但食堂除了早餐供应馒头花卷和面条,中餐和晚餐都只有米饭。就因为这,王胜利还患上了胃炎,时不时地肚子痛,要是吃了凉食品,疼得更厉害,时间一长,人消瘦了不少。裴凤兰从王胜利蹲点那会儿就知道他这个饮食习惯,到公社食堂工作后,每天中餐和晚餐时就另外给他下一碗面条,或是把早上没卖完的馒头花卷在锅里热一下,这样一来,王胜利一日三餐都能吃上面食了。王胜利每天工作很忙,到食堂打饭总是比别人晚,凤兰便提前给她打好饭菜放在蒸笼里,所以无论王胜利多晚去食堂,饭都是热乎乎的……
王胜利虽然只剩下一条胳膊,工作起来却像在部队时打仗那样,有一股子不要命的拼劲儿。公社干部被要求每年三分之一时间下乡,跟社员们同吃同劳动,王胜利不像别的干部拖家带口的,一身轻松,更是三天两头往农村跑,一住就是十天半月。
那年夏天,王胜利在他蹲点的村里参加“双抢”,跟社员们一起割完稻子又插秧,一口气干了半个来月,终于累趴下了,回到公社,浑身像散了架一样,躺在床上爬不起来了。
裴凤兰是个细心人,见王胜利头天晚上到食堂打了一次饭,第二天中午却没看见他,便问平时跟几个公社领导的通信员小雷,王副社长是不是又下乡了?小雷说没有呀,王副社长下乡刚忙完双抢回来,一时半刻不会下乡呢。凤兰心里犯了嘀咕,傍晚,凤兰等忙完食堂的事情后,便拿了几个馒头和包子给王胜利送去。
凤兰知道,单身或家不在本地的公社干部都住在食堂后面的一栋红砖瓦房里,但她不知道王副社长具体住哪一间房。当她终于打听到王胜利住的房间,敲门时却没人开门,轻轻一推,门自动开了。进去一看,只见王胜利躺在床上,双目紧闭,黧黑的脸孔惨白惨白,没有一点血色。裴凤兰吓了一跳,伸手在王胜利额头摸了摸,像火一样烫。“王副社长,你咋病成这样?”凤兰惊叫起来,赶紧去公社值班室告诉了小雷。
两个人一起把王胜利送到了公社卫生院。
王胜利得的是高烧引起的急性肺炎,在卫生院打了三天吊针才退烧。医生说,要是迟一天送到医院,王副社长可就危险了。为此,公社领导还表扬了裴凤兰。王胜利住院那几天是裴凤兰送的饭,都是王胜利爱吃的面食。出院后,凤兰继续给王胜利送饭,还帮他把堆在宿舍已经发馊的脏衣服拿去洗了,顺便把那间乱糟糟的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
看着裴凤兰为自己做的一切,王胜利觉得很过意不去,有一天,见凤兰又送饭来了,就说:“凤兰,食堂的活儿忙,打饭的事你交给小雷吧!”
裴凤兰没做声,第二天,送饭的果然改成了小雷。到了晚上,王胜利躺在床上还没入睡,听见有人敲门,打开一看,见凤兰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一大碗热气腾腾的汤面,碗里还卧着两个荷包蛋。
王胜利不肯吃,连声说:“凤兰,你这是做啥,我病快好了么!”
裴凤兰说:“王副社长,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你得好好补补身子呢!”
王胜利又说:“凤兰,你可、可不能让我犯错误呀!”
裴凤兰明白了他的意思,忙说:“王副社长,你放心,这碗面条和鸡蛋是我用自己的钱买了给你做的,没沾公家的便宜。”
王胜利心里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暖意,缄默下来。裴凤兰抬起头看了王胜利一眼,白净的脸上泛起一缕绯红……
一年后,王胜利和裴凤兰双双从公社民政助理手里领到了一张盖着大红钢印的结婚证。
他们的婚礼举办的既简朴又热闹,公社的几位领导都参加了。据说,为了王胜利和裴凤兰的这桩婚姻,公社党委还专门开了一次会,鉴于王胜利的革命干部身份和裴凤兰的家庭成分,请他慎重考虑一下,但王胜利像在部队时向上级宣誓那样挺着胸脯,挥了挥那条唯一的胳膊说:“奶奶的,就算裴凤兰是一座反革命碉堡,我把她攻下来,对革命也是有利无害么!不用考虑,裴凤兰我是娶定了……”
大家被王胜利的这股狠劲儿逗乐了,哄堂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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