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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确定始末:马叙伦建议《义勇军进行曲》,毛主席一锤定音

作者:娄鹏程  更新时间:2023-08-19 00:22:29  来源: 党史博采  责任编辑:石头

  1949年,随着人民解放军的节节胜利,召开新政协、成立新中国被提上日程。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开幕。毛泽东在讲话中指出:“这个筹备会的任务,就是:完成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便领导全国人民,以最快的速度肃清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力量,统一全中国,有系统地和有步骤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国防的建设工作。全国人民希望我们这样做,我们就应当这样做。”所谓完成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就包括了遴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为了选出符合社会主义新中国特征的国歌,中共中央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一道,进行了细致而又慎重的工作。

  一、成立负责机构

  1949年6月16日晚上,在中南海勤政殿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周恩来、沈雁冰、张奚若、郭沫若、陈嘉庚、林伯渠、蔡畅、李立三、蔡廷锴、李济深、章伯钧、张澜(刘王立明代)、陈叔通、朱德、黄炎培、沈钧儒、马寅初、谭平山。这次会议决定分设六个小组,讨论各项问题。其中第六小组负责国旗国歌国徽方案,小组人员由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指定若干人组成。会议首先指定了小组负责人,组长马叙伦,副组长叶剑英。随后新政协筹备会公布了各小组名单。第六小组除组长马叙伦、副组长叶剑英以外,组员为张奚若、田汉、沈雁冰、马寅初、郑振铎、郭沫若、翦伯赞、钱三强、蔡畅、李立三、张澜(刘王立明代)、陈嘉庚、欧阳予倩、廖承志(欧阳、廖二人为后来新增),秘书黄薇。后副组长增加沈雁冰,秘书改为彭光涵。组成人员确定之后,立即开始进行工作。


◆1949年6月15日,毛泽东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讲话。

  7月4日下午,在中南海勤政殿第一会议室召开第六小组第一次小组会议,出席者有叶剑英、张奚若、田汉(郭沫若代)、沈雁冰、郑振铎、郭沫若、翦伯赞、钱三强、蔡畅(罗叔章代)、李立三、欧阳予倩、廖承志。马寅初、陈嘉庚因不在北平缺席,张澜、马叙伦因病假缺席。会议有两个议题:一是拟定国旗国徽国歌征求条例,二是设立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委员会和国歌词谱评选委员会。会议决定田汉、沈雁冰、钱三强、欧阳予倩、郭沫若组成国歌词谱初选委员会,郭沫若为召集人。初选委员会委员“除有本小组组员分别参加外,得聘请专家为委员,并委托郭沫若、沈雁冰二人提出初步名单由常委会作最后决定”。同时,推郭沫若、沈雁冰、郑振铎即刻起草条例草案,交小组会议修改后提交常委会通过;推郭沫若向常委会报告条例草案内容并解释相关问题。

  二、广泛征求意见

  第六小组第一次小组会议结束后,小组成员迅速拟定出了《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草案)》并经周恩来批示,将草案印发政协筹备会各常委征求同意。10日至12日,毛泽东、朱德、李济深、张澜、林伯渠、周恩来、蔡畅、马叙伦、郭沫若、沈钧儒、沈雁冰、蔡廷锴、章伯钧、张奚若、谭平山先后对草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建议。毛泽东、张澜、林伯渠、周恩来、马叙伦、郭沫若、沈钧儒、沈雁冰、蔡廷锴、章伯钧、张奚若、谭平山表示完全同意,李济深、蔡畅表示同意,朱德未表明意见,但签了字。16日,《人民日报》刊登《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为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启事关于国歌的规定主要是:(甲)歌词应注意:(1)中国特征;(2)政权特征;(3)新民主主义;(4)新中国之远景;(5)限用语体,不宜过长;(乙)歌谱于歌词选定后再行征求,但应征国歌歌词者亦可同时附以乐谱(须用五线谱)。

  8月5日下午,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六小组第二次小组会议在北京饭店六楼大厅召开,小组组长马叙伦在发言时指出:直至八月二日止,共收到各方寄来之国歌歌词一百二十五件。按照第一次小组会议关于聘请专家的建议,本次会议决定国歌词谱初选委员会拟聘马思聪、贺绿汀、吕骥、姚锦新四位专家为顾问。17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正式聘请上述四人为国歌词谱初选委员会顾问。24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六小组第三次小组会议召开,柯仲平、姚锦新、马叙伦、艾青、萧三、欧阳予倩、郑振铎就国歌事项发了言。会议决定:关于国歌,1、歌词复选提出十三件,复印二百份,以备提供参考。2、因复选提出的歌词似尚未臻完善,仍由文艺专家继续拟制。3、据专家意见小组预选提出之国歌词经常委会预选后即制定曲谱,并登报公布征求群众团体试唱后再做最后选定,但需要经过相当时间,此种意见是否可以采纳请常委会决定。同日,在《应征国歌歌词复选集(一)》说明中写到:“自从新政协筹备会发出征求国歌词谱后至八月二十四日止,先后接到各地投稿数百首,现经第六小组,初选复选等过程,选出其中较好之歌词十三首,决定印出以供参考。为了便利大家批评起见,一律不公布作者姓名,而以本组登记号码代之。前后以登记号码为序。”实际上刊印的歌词共有十六首。下面举其中歌词较少的两首,供读者参阅:

  (一)初十九号

  中华人民最勇敢,共和建国在亚东。

  历史长久疆土又大,气候温和物产丰。

  全体爱劳动,骨干是农工。

  创造新文化,封建一扫空。

  政治实行新民主,人民就是主人翁。

  民主专政,土改完成。

  自由快乐,富足安宁。

  生产建设,为国立功。

  推行社会主义的计划。

  走向共产制度的进程。

  万岁!领导人民的是毛泽东!

  领导人民的是毛泽东!

  (二)初六十八号

  长江万里浪滔滔,

  锦绣河山,红光普照!

  东方的太阳起来了,

  五千年古国在欢笑!

  四万万同胞一条心,

  走上了新民主光明的大道!

  人民民主有力量,

  新的中国要怒吼!

  我们是爱好和平的民族,

  一定要把和平的社会创造!

  可以看到,应征歌词带有明显的时代痕迹,“国歌虽收到几百件,可取的也很多,但是只能作为普通的革命歌曲,作为国歌是不够的”。并且,所有应征的歌词还没有词谱。因此有人主张先不着急确定国歌,等到有更加合适的歌词再行定夺。马寅初就认为“国歌在正式大会赶不出,也可以晚一点。国旗必须在正式大会上提出,讨论通过。”此后,小组的主要精力就放在了国旗的选择上。

  9月17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关于拟定国旗、国徽、国歌的工作,移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由原来负责此项工作的第六小组直接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提出报告。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毛泽东在致开幕辞时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自己的议程中,将要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组织法,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国委员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和国徽,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的所在地以及采取和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的年号。”毛泽东的讲话中并没有提及国歌,可见国歌还未确定。同日,第六小组向筹备会报告:“自登报征求后,社会上的反应非常热烈,一个月内收到应征稿件,统计如下:国旗一九二○件,图案二九九二幅。国徽一一二件,图案九○○幅。国歌六三二件,歌词六九四首。意见书(不附图案或词谱者)二四封。”“再就应征来稿之地区分布而言,其范围之广,可以说遍及全国乃至海外。现在分类统计如下:北平四一一,东北四三五,上海三九一……待解放区四,其他及不明地址者二八九。至于投稿者的职业、性别、年龄及所属阶层,还没有做出精密统计,仅言其大概,则有小学生,也有仍用文言做说明并且引用了古书的老先生,有工人,也有农民,有机关职员,也有大学教授、中小学教师、作家及其他自由职业者。”“除国歌一项工作经本组慎重研讨,认为此次征集之稿足以应选者尚少,必须再行有计划的征集一次,将选取者制曲试演,向群众中广求反应后,再行提请决定,非最近时期内可以完成。”根据上述报告,再次证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仍然没能确定下来。

  三、决定性的会议


◆1949年9月25日,毛泽东在中南海政协召开的协商国旗、国歌、国徽等问题会议上发言。

  眼看开国大典即将举行,国歌一事不能再拖下去了。9月25日晚,在中南海丰泽园召开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协商会座谈会,毛泽东、周恩来、郭沫若、沈雁冰、黄炎培、陈嘉庚、张奚若、马叙伦、田汉、徐悲鸿、李立三、洪深、艾青、马寅初、梁思成、马思聪、吕骥、贺绿汀出席。关于国歌问题,大家积极发言。马叙伦首先提出:“我们政府就要成立,而国歌根据目前情况一下子还制作不出来,是否我们可暂时用《义勇军进行曲》暂代国歌?”有人说:“曲子是很好,但词中有中华民族到了最后关头不妥,最好词修改一下。”张奚若和梁思成认为该曲是历史性的产物,为保持它的完整性,主张曲词都不修改。徐悲鸿强调,“该进行曲只能暂代国歌。”郭沫若赞成暂时用它来当国歌,因为它不但中国人民会唱,而且外国人民也会唱,但歌词修改一下好些。而黄炎培则反对,觉得词不改好些。词作者田汉发言指出:“我觉得该曲是好的,但歌词在过去它有历史意义,但现在应该让位给新的歌词。这词并不是聂耳写的,我们因写完了一段词就被捕,因此就用聂耳名义发表。”这时周恩来说:“要么就用旧的歌词,这样才能鼓动情感,修改后唱起来就不会有那种情感。”毛泽东讲了一句话:“改还是要改,但旧的还是要。”柯仲平也赞成用《义勇军进行曲》暂代国歌,但希望大家去写国歌,在群众考验后再作决定。最后,毛泽东拍板,歌词不改,与会者一致赞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确立是一件严肃而又认真的事情。在决策过程中,既成立了政协筹备会常委会第六小组,负责国旗国歌国徽方案,又在小组下设国歌词谱评选委员会,专门负责国歌一事,同时还吸纳了专家作为顾问。更为重要的是,面向海内外征求意见建议。

  从这一次的国旗国徽国歌应征稿件上,充分表现了全国还有海外华侨各阶层、各种职业的人士,男女老幼对于革命政权如何地热烈拥护,对于新中国的国旗国徽国歌制作又如何地开心,如何踊跃地来发表他们的意见。这是人民民主的充分体现,真正彰显了社会主义中国人民当家作主。需要指出的是,《义勇军进行曲》只是暂代国歌。“文革”期间,由于词作者田汉被打倒,一度以《东方红》作为国歌。“文革”结束后,《义勇军进行曲》仍为代国歌,但为适应新时期,中央领导要求重写歌词。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原《义勇军进行曲》曲调和集体填词相结合的新的代国歌。直到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决议规定:恢复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并正式定为国歌。至此,《义勇军进行曲》去掉了“代”字,正式被确定为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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