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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农村公共食堂的解散

作者:纤笔如椽  更新时间:2024-08-31 16:39:50  来源:毛泽东博览  责任编辑:复兴网

  公共食堂从1958年夏的普遍兴起到1961年夏的基本解散,历时4个年头,“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表面看,是我党农村政策的调整所致,其实背后还有很曲折的历程和很复杂的原因,更与毛泽东对农村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审时度势有关。

  事实上,农村公共食堂是农民自发创立的,早在农业合作化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农业合作化后,农业生产的内容明显丰富,生产规模也明显扩大,不但增加了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而且,客观上也对农业内部分工提出了细化的要求。比如,每到农忙时节,许多农业社便安排专人专职做饭,然后将饭菜统一送到田间地头,或在做饭的地点集体就餐。这就是早期的“农忙食堂”。1957年底,“大跃进”运动全面开展,我国农村掀起了一股大办农田水利建设的热潮,大量的中小型水利工程相继动工。这些工程大多超出了社、乡的界限和能力,需要集中众多的劳动力进行所谓的大兵团作战,并且这些劳动力大多吃住在工地,因此,各地在农忙食堂的基础上, 开始大办农村公共食堂。1958年, 全国各地共兴办农村公共食堂300多万个, 70%的农民曾在公共食堂吃过饭。显然,它的出现有利于“解放妇女”,增加劳动力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但是,真理向前迈出一步就是谬误。农村公共食堂显然只能建立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基础之上。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虽然公社规模迅速扩“大”了,但管理水平和社员的思想觉悟,尤其是农村生产力水平却并没有相应提高,再加上,1959年以后,为了应对连续的严重的自然灾害,农村的管理管理核算单位不断缩小……食堂存在的基础便渐渐地不复存在,过去靠着行政命令而“一窝蜂”建成的公共食堂自然便日渐难以维持,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幸好,毛泽东非常重视调查研究,这从毛泽东和其它中央领导人的年谱中不难看出,毛泽东到基层考察、调研的时间和次数均远超其它任何人,甚至对农村公共食堂做过大量专门的调研,所以,在他的决策下,到1961年,各地的公社食堂便基本解散了。而这个过程,与毛泽东的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息息相关。

  作为党的“一号”,毛泽东当然不可能完全采用走千家、进万户的方式了解“点”的情况,而更多只能通过听汇报、搞座谈、看资料等方面掌握“面”上的动态。这就决定了他掌握得更多的便是“二手”信息。所以,毛泽东不仅常常亲自指派人员下去做专门的调查研究,直接向他本人汇报,而且十分重视“人民来信”。人民公社化运动,包括公共食堂中存在的有些问题,毛泽东就是从一些人民来信中得知的。1958年北戴河会议对人民公社的全面推开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毛泽东的主要精力却放在金门问题上,所以,会议的主持和几个“决定”的讨论通过,毛泽东事实上都没怎么参加,大多委托其它同志“代劳”了。这在《毛泽东年谱》、《刘少奇年谱》、《彭德怀年谱》……以及其它很多资料中都有清晰的记载。北戴河会议刚刚结束不久,10月2日, 毛泽东就收到了一封匿名信,反映安徽省灵璧县的冯亩、杨町、尹集乡等乡镇由于灾情严重已饿死了人的情况。对此,毛泽东特别震惊, 马上批示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立即派人调查,处理。经过调查,匿名信所说情况属实。虽然安徽省委很快就专门做了处理。但毛泽东却由此感到, 大好的形势背后可能还有自己不了解的情况。于是,毛泽东于10月19日给陈伯达写信, 要他和张春桥立即到河南遂平卫星公社进行调查。接着,10月下旬, 他又让新华社负责人吴冷西和秘书田家英分别去河南修武县和新乡县的七里营人民公社调查……这是毛泽东就人民公社情况进行的最早的“专题调查”,在全党也是第一次。

  与此同时,毛泽东自己也利用各种机会找人交谈, 了解情况。在前往郑州主持召开第一次郑州会议的途中,毛泽东先后在河北石家庄、邯郸地区及河南新乡地区停留, 和当地干部群众谈话, 了解农村实际情况和社员的生活。他经常刨根问底地问对方, 当地办了食堂没有, 办得怎样, 老百姓反映怎么样甚至还特别细致地问:吃了多少盐、多少米?菜和肉都够吗?向毛泽东汇报的人来自方方面面,立场不同,看法自然不尽相同,而且也未必每个人都说会说出真实情况。但这正是毛泽东独特的调查研究方法,通过对各种不同意见的互相对照、印证,从而得到尽可能真实的情况。事实也是这样,毛泽东很快就觉察到人民公社及其公共食堂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1月2日至10日, 第一次郑州会议召开,这是一次专门研究农村人民公社有关问题的会议。会上,毛泽东毫不客气地批评了陈伯达取消商品生产、实行产品调拨的言论。指出,“现在很多人有一大堆混乱思想”,大家需要冷静下来,联系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去读一些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著作, “获得一个清醒的头脑”。

  在随后的武昌会议和八届六中全会上, 毛泽东再次要大家“不要做热锅上的蚂蚁,要做冷锅上的蚂蚁”,为“大跃进”和公社化运动降温。在毛泽东的主持下,大会明确宣布,要承认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 要缩小供给制的比例和范围, 改“吃饭不要钱”为“吃饭要钱”;恢复社员的自留地, 允许农民搞私养家禽、家畜等家庭副业;把第一次郑州会议提的“旧账一般不算”改变为“旧账一般要算”, 并要求各地对刮“共产风”时调用的农民财物实行退赔。毛泽东说:“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算账也可以锻炼干部”。

  接下来,1959年5月, 中央便着手对公共食堂进行了初步的整顿。强调了“积极办好, 自愿参加”的方针和“口粮分配到户”,以及便于生产、便于社员,合理调整食堂规模,一般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立食堂等原则。此时,毛泽东虽然没有否定食堂的“大方向”,但也已认识到食堂模式和开办方法并不是尽善尽美,需采取措施逐步完善。但有一点毛泽东确实没有想到,如前述分析,食堂的服务范围缩小后,办好食堂的困难就更大了,更不容易办好了。

  为此,毛泽东再次亲自组织、领导了对公共食堂的调查研究工作。1961年1月20日前后,毛泽东派田家英、陈伯达、胡乔木三人各带一个调查组,分别去浙江、湖南、广东三省农村,以10至15天的时间,各调查一个最好的队和最坏的队,以直接了解广大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态度与意见。

  为什么毛泽东选择这三个省份让田家英等人详细调研呢?这是因为,这三个省份的地形均以山地为主,群众多散居,集中开伙吃饭的问题更多,困难更大。显然,毛泽东心中或许还有一点“小念想”:如果这些地方的公共食堂都能办好,那么,人口集中度高的北方省份就更应该能坚持下去。

  与此同时,毛泽东自己也通过各种形式了解、掌握人民公社及其公共食堂的实际情况。

  1961年1月下旬,毛泽东在乘火车离开北京前往广州的途中,除听取了沿途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和广东等七省省委的情况报告外,还听取了田家英、胡乔木、陈伯达三个调查组的汇报,同时还和一些县委书记谈了话……从毛泽东听取大家意见的态度来看,他不仅没有“只想听好,不想听坏”的心态,而且非常愿意听反面意见。2月5日,当田家英在杭州汪庄向毛泽东汇报了浙江嘉善魏塘公社和合生产队的社员对公共食堂普遍不满,不愿意在食堂吃饭,食堂实际上是造饭工厂,不做菜,社员将饭打回去,还得再热一次……把食堂说得几乎“一无是处”后,毛泽东丝毫没有反感和不满,而是一边听着,一边默默地点头,认真地思考着。第二天,即2月6日,在听取浙江省委负责人江华、霍士廉、林乎加、李丰平的汇报时,毛泽东结合前一天田家英所反映的情况,说了自己关于公共食堂的看法:“食堂以小为好,几户人家办一个,大了恐怕对生产不利。要多样化,有长期食堂,有农忙食堂,也有自己烧饭。办食堂一定要适合群众的要求。总而言之,不论办什么事一定要适合情况,适合情况了就能增产,适合情况了群众就高兴。”此时,毛泽东的基本态度仍然是在立足于“继续办”的基础上,强调因地制宜,通过提高食堂质量,更多地满足社员需要,达到巩固食堂的目的的方式方法。

  江西省委对公共食堂的态度也不太乐观,与浙江、江苏等地的意见大同小异。2月10日,在江西向塘铁路支线的专列上,毛泽东对江西省委负责人杨尚奎、邵式平、方志纯、刘俊秀说:办食堂要满足三种人的要求,比如没有结婚的单身汉,或者结了婚的没有孩子的,他们就愿意吃常年食堂,就办常年食堂;比如有孩子的人,农忙时愿意吃食堂,农闲时愿意在家里自己做饭吃,就办农忙食堂;还有一大部分人不愿意在食堂吃的,那就满足他们,可以不参加食堂。可见,毛泽东认为,要办好食堂,“差异化”服务很重要。

  让毛泽东稍稍有点“欣慰”的是,湖南的情况比较乐观。2月12日,在长沙附近铁路支线的专列上,胡乔木以长沙县为例,汇报说,食堂还能够维持,有存在的合理性。这样的“新情况”,不仅引起了毛泽东的重视,更让他关心,这样的状况能否广泛推广?于是,毛泽东进一步追问:“既然社、队有一、二、三类,难道食堂就没有三类的?”在场的湖南省委书记张平化回答道:“去年我们排了一下,办得比较好的占10%;办得差一点点的占20%。总的来说,垮食堂还没有成风。”胡乔木也补充了一句:“遇到灾难的时候,食堂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不管毛泽东对食堂的态度如何,但从他在调查研究中不仅能仔细倾听正反两方面的意见,而且还能刨根问底地追问更深层次的问题,说明,毛泽东的调查研究是客观、深入的。

  2月13日,毛泽东终于到达广州,2月22日,毛泽东所派出的三个调查组也在广州会合。在这里,毛泽东以三个调查组为基础,召集陶铸、陈伯达、胡乔木、廖鲁言、田家英以及湖北等省的负责人,一起讨论起草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这是毛泽东在调查研究基础之上调整农村政策的重大举措,其中就包含有调整农村公共食堂政策的内容。

  3月7日,在与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单独谈话时,再次强调参加食堂要大家愿意,不能强迫,但同时也表示:“我们办食堂这个制度是肯定了的。”而王任也对办食堂表示赞成:“食堂不办不行,肯定还是要办,因为妇女要参加劳动,还有一部分贫农确实要吃食堂。但有一部分中农也确实不愿意吃食堂,因为不如家里吃得好。”同时,王任重还反映,过去家庭开伙时,社员有时只需回家时顺便拾点柴就能解决做饭问题,可办了食堂后,砍柴、拾柴便成了专门的岗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结果,反而减少了直接从事一线生产的劳动力,更有甚者,拆房子烧,拆桥烧,有的甚至把修好了的水闸拆了当柴烧的情况。对此,毛泽东的态度很明确:“(这种状况)非得改变不可!”

  3月11日,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工作会议。

  从毛泽东在会上的讲话来看,他对公共食堂的态度更加灵活务实了,他在讲话中说:“有些食堂难以为继。广东有个大队书记说办食堂有四大坏处:一是破坏森林,二是浪费劳力,三是没有肉吃(因为家庭不能养猪),四是不利于生产。这个同志提出的问题值得注意。这些问题不解决,食堂非散伙不可。”“没有柴烧把桥都拆了,还扒房子、砍树,这样的食堂是反社会主义的。看来食堂要有几种形式,一部分人可以吃常年食堂,大部分人吃农忙食堂。北方冬季食堂非散伙让大家回家吃饭不可,因为有个取暖的问题。”

  尽管毛泽东对食堂做了尖锐的批评,但与会人员,包括所有参加过各种层次调查研究的同志,在讨论中仍然坚持认为,办食堂的大方向是正确,但在具体的办法上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所以,在会议讨论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草案)》)中,一方面强调,公共食堂必须坚持真正自愿参加的原则,但同时又强调“在一切有条件的地方,生产队应该积极办好公共食堂”。

  但是,《农业六十条(草案)》颁发以后,广大农民对公共食堂的分歧仍然很大。1961年4月9日,湖南省委书记张平化和胡乔木向毛泽东汇报韶山大队落实《农业六十条(草案)》的情况。张平化说:“讲食堂好的,讲得很多;讲食堂坏的,也讲得很多。我听了以后,觉得原来自己对食堂的看法有些片面,好像不喜欢食堂的就是那些富裕中农。”毛泽东很理解地说:“愿意参加食堂的是少数人。食堂的确存在几个问题,所说用工太多,浪费劳力嘛!浪费柴火,破坏森林嘛!还有浪费粮食,再一个就是社员不能养猪。得两头搞,一头是搞食堂,一头是家里开伙。”胡乔木也汇报说:“食堂问题在日前特别突出。干部很敏感,群众也很敏感,一谈就是食堂。原来我在长沙看到的情况,是食堂搞得好的。同时还有这么个原因,就是过去省委一贯强调这个东西,干部不敢议论这个问题,群众也不敢议论,所以就没有发现怀疑的言论了。这回‘六十条’这么一说,好些大队反映,群众最欣赏的是末了一句:‘可以不办。”“家里吃饭,多一点少一点,他就是量体裁衣了;而吃食堂呢,有那么多定额,反正要吃掉,吃掉了还觉得不够,吃得不好。”毛泽东说:“还有一条,在食堂吃饭没有家里搞得好吃。”胡乔木继续说,韶山公社5个大队的89个食堂,已经散掉50个,讨论《农业六十条(草案)》以后,估计还要继续散。毛泽东又问,剩下的三十几个为什么还要维持?胡乔木说,因为思想还没有解放,食堂的优越性宣传了很久,说食堂是社会主义阵地。毛泽东说:“河北也是这么宣传的嘛,什么社会主义食堂万岁。”胡乔木向毛泽东建议现在解散有利而且可以解散。本来,毛泽东早已认为,办不下去的食堂就没有必须勉强办下去了,但现在听胡乔木这么一说,毛泽东便又担心如果陡然解散食堂会带来农民生活新困难的问题,便答到:“要看现在有没有锅灶,有没有粮食,有没有柴火,有没有房子。”见毛泽东的态度已经有很明确的倾向性,胡乔木便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们倾向于快一点解决为好。虽然有些困难,分过了之后,群众还是会陆陆续续自己去解决的。”

  4月14日,胡乔木就公共食堂问题给毛泽东写了一份《关于在韶山公社解决食堂问题的报告》。报告说:“在韶山公社干部和社员讨论‘六十条’的时候,我们遇到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公共食堂问题。从群众反映看来,大多数食堂目前实际上已经成了发展生产的障碍,成了党群关系中的一个疙瘩。因此,我们认为,这个问题愈早解决愈好。”报告在列举了公共食堂的种种问题之后,得出结论说:“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食堂势在必散,而且散了并没有损失,反而对整个工作有利。”湖南调查组根据韶山一个食堂的经验证明,“群众要求散的食堂不但应该散,而且可以散得很快很好”。

  这是毛泽东收到的第一份主张立即解散公共食堂的正式报告。他当即把这个报告及四个附件批给张平化,请他印发正在召开的湖南三级干部会议讨论。4月26日,中共中央又将其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作为研究解决食堂等问题的参考。

  在毛泽东的主导和倡导下,各级干部纷纷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对公共食堂问题基本上有了比较全面、准确的了解。广州会议通过的《农业六十条(修正草案)》第三十六条规定:“在生产队办不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社员的口粮,不论办不办食堂,都应该分配到户,由社员自己支配”,“对于参加和不参加的社员,生产队都应该同样看待,不能有任何的歧视”。这样的规定实际上等于允许公共食堂停办,从而使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用行政命令大办食堂的错误得以纠正。所以,当听说绝大部分农村公共食堂散了伙后,毛泽东赞到:“这是一件大好事”。

  此后,随着《农业六十条(修正草案)》的下发,公共食堂便逐步解散了。

  毛泽东在20世纪60年代初带头进行的这次系统的大规模的调查研究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一些干部中存在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特殊风和生产瞎指挥风的“五风”问题。毛泽东的号召和中央领导同志的带头作用,使广大干部的思想和作风重新回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轨道上来,并根据各地的实际,作出科学决策。这一领导方法和领导经验,启示意义和现实意义是十分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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