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孕妇赴美产子后被拒发出生证明 无奈请人领养

作者:黄惠玲  更新时间:2015-06-18 22:39: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石头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由于美国南加州取缔非法月子中心,一些来自中国的“准妈妈”纷纷转到远离风暴区的美国其他城镇生子,由于缺乏“配套”服务,一名到芝加哥郊区产子的中国新手妈妈,因无法提供当地卫生局要求的身份证明文件,险些拿不到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后来被迫让亲戚领养,才顺利携子返国。
 

 

  这名孕妇是在芝城西郊当拿斯格洛夫市(Downers Grove)好心人医院(Good Samaritan Hospital)生产,据透露,她是怀孕八个月时,抵芝加哥郊区待产,宝宝顺产后,她一方面开心享受当妈妈的喜悦,一方面也因为签证即将到期,赶紧申办孩子出生证明,准备办好美国护照后,就启程返中国。

  没料到,亲友协助她到当地所属的杜佩琪郡(DuPage County)书记官办公室(DuPage County Clerk Office)申请婴儿出生证明时,承办人员强调,除了要提供婴儿母亲的中国护照,还必须提出另一份可以证明母亲在伊州的文件或身份证,才能发给孩子出生证明。

  经过辗转交涉,杜佩琪郡十分坚持其规定,让这名签证即将到期的中国妈妈伤透脑筋。据了解,这位妈妈最后决定将孩子给住在杜佩琪郡的亲戚“收养”,才解决难题,顺利拿到小孩的美国护照,在“养母”陪同下返回中国。

  记者致电杜佩琪郡书记官办公室,询问有关申请新生儿出生证明的规定,承办人员表示,申请者必须提出“伊州驾照”、“伊州身份证”、“美国军人卡”、“后备军人卡”、“外州驾照”、“美国入籍公民纸”、“美国绿卡”及“美国护照”中的任何一种证明文件,才能符合申请资格。

  如果申请人持外国护照,则必须提出可证明其在杜佩琪郡居住地址的文件,例如写着申请者姓名的水电煤气账单等,才能取得出生证明。

  事实上,申请出生证明的程序,依据郡县有不同规定,以芝加哥市所在的库克郡为例,官方网站显示,持有外国护照者,只要美国签证还在有效期内,就可申请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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