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17年沉冤未雪,社会道德伤口一直在滴血!

作者:剑云拨雾  更新时间:2023-07-27 04:41:50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社会道德倒退千年,影响恶劣,民愤极大!

  道德退后几十年了吗?17年前:“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17年后......

  这起发生在2006年的彭宇、徐寿兰老人摔倒案,至今已经过去17年。

  当年,主审法官:“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被指责导致了社会道德的倒退。

  今天,社会的道德水平是否真的因法官王浩发生了巨变?

  “老吾老以老人之老,幼吾幼以幼人之幼。”尊老爱幼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悠久历史美德的中国人民,是否真的已经堕落成了“老人跌倒不扶“的劣等民族?我们都会老去,我老人家已经垂垂老矣,我亲身感到这一切真的已经变了,悲剧已经酿成了,呜呼哀哉!

  面对这些疑问,我们是否还保持着当年的愤怒和痛心?

  当我们谴责时,还是应该用严肃敬畏的心态去审视这个案件给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

  2006年,一起老人摔倒受伤的案件在社会上引发了巨大争议。北京一条马路上发生了一起意外,一位名叫徐寿兰的年长者不小心摔倒了。

  就在这时,一位名叫彭宇的绅士目睹了整个过程,毫不犹豫地上前扶起了她,并立即将她送往了附近的医院。

  这原本是一个非常平常的见义勇为的故事,但是这之后,事情却出现了大逆转。

  徐寿兰的家人称,是彭宇撞倒了徐寿兰,他才会扶起徐寿兰送医的。

  为此,徐寿兰的家人将彭宇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赔偿徐寿兰的医疗费。这个案子最终来到了王浩法官的法庭。

  在审理过程中,王浩法官发现,在案发的那一刻,事发地点附近没有任何监控设备,也没有第三方目击者能够证实两人是否发生了碰撞。

  案件的证据仅仅是彭宇和徐寿兰两人的口供,非常不充分。但是,王浩法官竟然依据自己的“常识”进行了推断。王浩的荒诞“常识”从哪里来的?从祸害中国的西洋鹦鹉法律党杜撰的人都是自私无耻的教科书里来的?还是从他自己有着严重自私良知道德严重缺陷的性格中来的?他的父母,小学,中学,大学老师都是这么教他的吗?

  他认为,如果彭宇当时真的只是出于好心扶起徐寿兰,他扶起老人后,应该把老人交给赶到的家属就可以了,不需要把老人送到医院。

  他推断彭宇之所以会把徐寿兰送医,很可能是出于对肇事的感到愧疚。

  于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王浩法官依然判决彭宇要为徐寿兰支付医疗费。

  在判决书中,他写下了这样一句话:“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

  这句话犹如扔进了池塘中的一块石头,立刻激起了无数的涟漪,引发了舆论的激烈争论。

  很多人批评王浩法官依据主观猜测作出判断,没有充分的证据就推定彭宇有罪。

  这种“有罪推定”严重践踏了“无罪推定”的法律原则。一个人被错误定罪,后果非常严重。

  另一些人也质疑,王浩法官依据的“常识推理”自身就站不住脚。

  “老吾老以老人之老,幼吾幼以幼人之幼。”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悠久历史美德,现实中,也有很多好心人看到老人受伤,会第一时间把人送医院,而不会先通知家属。

  王浩法官的愚昧无知,凸显了他的父母家教和步入社会学校学习的严重良知道德严重缺陷,这样的做法官只能危害社会。

  他用自己主观的“常识”去推测一个人的动机,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

  这起案件在舆论场弄得沸沸扬扬,甚至有人认为王浩法官的这句话让中国社会的道德水平倒退了几十年。

  这可能有些夸大其词,但确实因为王浩法官主观臆断的判决方式,也许会使一些好心人在犹豫要不要施以援手。

  对王浩法官本人而言,这也成为了一个无法抹去的污点。我们不知道该案具体细节,也不能轻易评判一个法官的判决。

  王浩法官做出有争议的判决后,这个案件还远未结束,反而出现了更多的戏剧性转折。

  在王浩法官作出判决后,这起案件的两位当事人似乎都不太满意这个结果,双方都选择提起上诉,希望通过二审翻转此前的判决结果。

  按照正常的程序,案件接下来就应该进入二审程序。

  这起案件一开始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各种报道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案件的进展。

  一些媒体开始指证这个案件中的种种不明之处。

  比如,他们指证出这样的问题:为何徐寿兰的儿子是一名警察,案发后警方却弄丢了最初的笔录呢?警方在后续调查中是否公正公平?

  还有报道援引所谓的“知情人士”透露,徐寿兰的警察儿子利用自己的公权力关系,对证人进行了威胁利诱,试图影响案件的调查进展。

  在这些报道的渲染下,公众舆论哗然,普遍认为这个案件中警方和徐寿兰家属利用公权力干预,且案件进展不公。

  在上诉期间,媒体的报道依然在继续,案件的细节被公众持续关注。在公众舆论早已将这个案件定性之下,法院如再继续进行悖逆人间正义审理变得异常艰难,彭宇和徐寿兰双方选择了和解止争。

  但就在二审开庭之前,这起矛盾突然就不再白热化了?

  原告和被告双方忽然达成了“庭外和解”?

  这桩案子就此画上了句号?

  具体的和解内容是,彭宇主动向徐寿兰赔偿了1万元?

  而且双方都承诺,不会再就这个案件在媒体上发表任何声明了。

  那么,原本针锋相对的双方,为何会突然达成和解了呢?

  这种混淆黑白,善恶,是非,和稀泥的掩耳盗铃的结果是欲盖弥彰,它阻挡不了人间正义的浩浩大水冲天巨浪

  王浩法官因为这起案件一句“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在当时几乎是舆论界的公敌。无数人都站出来痛斥王浩法官的这句话让中国社会道德水平倒退了几十年。

  王浩法官成了公众口诛笔伐的对象,收到了成千上万的谴责邮件和电话。

  所有人都在质问他,一个法官怎能说出这样有问题的话?有评论直言:王浩法官这句话会让许多见义勇为的人不敢施以援手。

  如果见老人摔倒都要考虑“要是被人诬告该怎么办”,那么我们的社会岂不是变得冷漠无情了?

  甚至还有人通过关系找到了王浩法官的家人,对他们进行质疑斥责。

  这使我老人家想起来圣经里的一句著名的话:正义如大水滔滔,她将淹没一切邪恶的世俗法律。

  每当社会上发生因见义勇为而引发的纠纷时,舆论都会再次提起这个案件,痛斥王浩法官的不负责任。

  17年过去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浩法官也渐渐淡出了公众的视线,但人们对这个案件的记忆并未随着时间流水而逐渐淡化,社会道德的伤口一直在滴血………

  2300年前的哲人《荀子·君道篇第十二》中载:“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俱,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

  最后,我老人家郑重提示大家诸君:我们不能仅仅把目光放在王浩一个人的问题身上,即使他有着很强的代表性。我们必须重新审视“依法治国”这四个字,“依法治国”不能没完没了地弄一群砖家炮制法律条文,再交给一群腐败有着严重道德人格缺陷的法官去自由裁量,就万事大吉了。法律从来就不是一个“专业化”的问题,它是社会道德良俗公序的规范化,法律存在人心良知而不是存在于纸上。法律从来都不是统治者单方面“治民”的霸王条款。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如何确立新的法律队伍建设宗旨,我们必须厘清四十年来“人治法治”式整蛊惑乱局面并从中解脱出来,据我所知,西方人民也从来不是靠神马“法治”活着,他们笃信基督,他们是靠着圣经“正义如大水滔滔,她将淹没一切邪恶的世俗法律”活着的,法律党徒是骗人的。我们必须审视“法官集体嫖娼”这种恶劣事件,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愈演愈烈,流虐神州大地的普遍性的恶法害义趋势,必须重新审视“正义高于法律,法律必须服从正义”的千年祖训,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毛主席时代普遍推广的 “马锡五审判方式”……….

  详细参见:

  why?中国法律与正义渐行渐远 - 剑云扫霾的文章 - 知乎

  https://zhuanlan.zhihu.com/p/642936858

  法律与正义

  正义高于法律,法律必须服从正义

  https://www.zhihu.com/column/c_144367646541031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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