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心动魄又悄无声息的中国土地所有权变迁史

作者:剑云拨雾  更新时间:2023-06-16 22:29:07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房地产“秘不发丧”? 背后水确实很深,深不可测!土地作为人类最重要的生活和生产资料,自人类诞生以来,其所有制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但本文并不打算从原始社会开始论述,而是从建国后的土地所有制,阐述土地从私有制→到公有制→再到变相私有制的过程。

  宪法中的土地所有权变迁史

  1949年9月21日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实现耕者有其田”。除没收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在中国的土地收归国有之外,其他的民族资本家以及工商业私有土地维持私有制现状,同时确定了土地的农民私有制。

  1954年确立的“五四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五四宪法”在延续《共同纲领》其他土地所有制的同时,最著名的变化就是确立了国家所有的土地就是全民所有的土地,合作社所有制就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次开辟了土地全民公有化的道路。从农民土地私有到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的合理性在于:第一有利于消除农村已经出现的贫富分化现象,有利于改变千年的小农经济落后面貌,有利于把农民组织起来彻底改变农民一盘散沙状况,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以及千年受资本,官府,土匪肆意欺凌的局面;第二,从经济规律来说,符合顺应了农业走向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的历史规律趋势。合作化后面临的任务是如何彻底改变小农经济造成并遗留的自私自利的旧观念,教育农民成为社会主义新人。毛主席说“重要的问题是教育农民“,这个并不是很难仅仅是需要较长的时间。

  土地所有制的公有化在占人口80%的农村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开始了全国范围内的,组织起来劳动人民在属于自己的960万平方公里广袤土地上,开始了全面布局,移山填海,改天换地,治理黄河,治理长江,淮河,平整土地,兴修水利,修建了包括人间奇迹的红旗渠,以及80多万座分布全国的大中小型水库灌溉体系,以及无数星罗棋布密布全国耕地的灌溉机井体系,青山绿水,蓝天白云,彻底告别了几千年靠天吃饭的历史。建立了完整独立的工业化体系,建设人间天堂自己的美丽家园。为农业机械化,现代化,规模化耕作铺平了道路。说“分田单干让中国人吃饱了饭”这简直是笑话吗!可笑之极。

  随着文化大革命深入发展推动了社会主义深入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完成了制度化。其民主政权形态就是三结合的人民革命委员会,取消旧的公检法,设立案件侦察技术业务部门,案件的处理权在人民革命委员会,一切权力归两派群众组织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民革命委员会,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力中心,这就是行政权和法权回归人民。大鸣大放大辩论是其民主政策框架,大字报,言论自由,罢工,结社,出版,游行,示威自由,是其民主具体运作形态,构成人民民主权力包括行政权和法权的核心保障。“七八年来一次”规定了每届政府任职期限,相当于七八年一次自下而上的逐级普选制度,最短七年,最长不超过八年。以人民精神领袖毛主席为最高统帅的人民军队和全民武装相结合是其武装力量。75大宪法是宪政基础,最高法典,这就是立法权回归人民。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企业是基本经济组织单位,鞍钢宪法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的基本大法,确立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所拥有的管理权,收益权,资产处置权。活跃在车间的工人管理小组①则更趋近马克思描述的“自由人联合体”雏形。《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六十条》是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的基本大法。计划经济是其宏观领导组织体制,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日常具体事务处置权归各级人民革命委员会,业务归全国计划经济委员会统筹领导,彻底消除了生产盲目性无政府状态根源,确保国民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彻底消除了资本主义利润挂帅惟利是图贫富悬殊的根源,彻底消除了生产过剩经济危机产生的私有制根源。马恩列毛主义是理论基础及一切行为的准则。人民军队是一所毛泽东思想大学校,官兵平等,军事民主,废除旧军队军衔制,每个干部战士都必须树立马列毛主义信念,和平年代军队三大任务就是支左,支工,支农,以捍卫马克思主义左派始终处于主导政治地位,捍卫公有制,捍卫工农联盟。这就是毛主席奋斗一生最后留给他的人民的一份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政权的遗产,弥足珍贵!

  这是马克思主义问世以来,从巴黎公社→列宁式苏维埃政权→革命委员会。历经百年轰轰烈烈的世界共产主义运动所取得的最为辉煌的成果,具有里程碑的划时代深远意义。从此,人民当家做主不再是空想,人类解放获得平等民主自由不再遥不可及,人间天堂已经在向我们招手,资本和官僚阶级交媾妖精黑暗统治压榨世界的丧钟已经敲响,进入倒计时。

  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前一年,1975年1月17日修宪,史称“75宪法”。除了把上述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化内容写入宪法之外,其中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是最重要的基础的生产资料,其所有权归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至此,中国土地私有制的历史才宣告终结。毛主席领导的以土地革命为发轫,以中国960万平方公里广袤土地终于回归到全体人民手中归全民所有,画上了圆满句号。

  毛主席逝世,1978年3月5日修宪,史称“78宪法”,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延续了75宪法的规定。

  时隔四年,1982年12月4日又第四次修宪,又出现了“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字眼,这实际上是直接倒退回1949年《共同纲领》的表述。连“五四宪法”中“土地国有即全民所有”的表述也不再提了。而且与历史现实严重脱节,因为《共同纲领》中的“土地国有”仅仅是“没收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在中国的土地收归国有”那一部分,并不包括民族资本家工商业以及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而时间到了1976年,经历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文化革命以后城市民族资本家工商业所有的土地已经归全民所有,农民私有土地也已经合作化人民公社化。

  但“82宪法”依旧延续了75宪法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由全民所有集体所有改成“国家所有”,依据何在?这与“朕即国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封建王朝土地制度有什么区别???进步还是倒退??反正看不出来有什么实质性区别。

  土地全民所有集体所有制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是本质根本不同的,它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与皇帝当家作主的本质区别。是毛主席率领人民发动土地革命,从皇帝手中,从地主手中,从官僚资本手中,资从本家手中,一寸一寸夺回来的,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每一寸土地都浸透了烈士的鲜血。所以960平方公里广袤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全民的。 怎么后来就发展到能公开地用人民的土地建房子再高价卖给人民?怎么能这样割韭菜薅羊毛呢?从古今中外全世界的土地所有制中也找不到这样的例子。

  单纯的“发展经济”更根本上不足以支撑土地制度根本改变,因为那个王朝,那个国家不发展经济?

  但1987年12月1日,公开拍卖位于罗湖深圳水库,面积8588平方米的一幅住宅用地,“中国第一拍”,开土地买卖“破窗”先例,“82宪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成一纸空文。自己作法自己违犯,天下焉能太平。

  时间仅隔6年,1988年又一次修宪,出现了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词句,自此以后,土地买卖交易决堤,作为最重要的基础生产资料土地的失去,公有制已失去了根基,私有化成决堤洪水泛滥,人或为鱼鳖。

  因为无法取得相关资料信息,但从5月15日东北证券出了一个研报可以看出端倪,政府卖地使得政府财政收入剧增,形成了双流收入格局,富得流油。因为古今中外政府收入都主要依靠税收,而特色政府是在税收的基础上,凭空增加了一宗巨大的卖地收入。取之如锱铢,用之如泥沙。政府钱太多了,政府太富了。政府机构日益庞大成为世界上最庞大的政府,兴建办公大陆,楼台馆所舞榭,政府衙门成为各地最豪华的建筑,贪污腐败,年终突击花钱,花巨资给官员搞大学培训实质是买文凭………不一而足。

  东北证券研报指出:“从财政收入看,昆明市大幅下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2022年,昆明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05.25亿元,22年下降了27%,达到近五年最低点,同时税收收入占比逐年下降。”政府性基金方面,“昆明对于房地产市场依赖度较高,19年土地出让收入甚至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而21-22年土地市场遇冷对昆明财政收入造成巨大冲击,20-22年昆明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分别为737.11亿元、447.31亿元和140.31亿元,因此近些年综合财力逐年下滑,债务压力加剧。”大家看看,“19年土地出让收入甚至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就是说卖地收入高于税收,罚款,以及其他各项政府收入。这就是我提出的“双流收入格局”或曰“双财政收入”国富民穷的根子找到了。

  而且在土地制度已经发生质变的情况下,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征收应该按照市场价格评估作价,但奇怪的是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征收却一直沿袭“75宪法”及以前的“补偿费”做法,征地补偿费几万元/亩,转手就卖到几百万元/亩,完全是双标——政府如何能不富得流油热衷于强征卖地?以致政府征地与农民的矛盾激化愈演愈烈,经常酿成血案。

  这不由得想起了红色娘子军吴琼花为什参加红军?就是因为当地政府椰林镇镇长南霸天因为修祠堂,看中了吴琼花家的一块风水宝地,然后强抢,吴家不愿意,结果就派狗腿子假扮土匪杀吴琼花全家四口,吴琼花因外出幸免于难。血海深仇,难以申报,还要强逼她做丫鬟,被逼无奈背井离乡,逃出椰林镇,找到了红军为报仇雪恨。

  须知在“75宪法”涵盖下,根本没有土地买卖的可能,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由于建设需要征地给农民的“补偿费”是对农民付出的耕地肥力改良以及青苗补偿,并没有发生土地所有权的变化,依旧属于全民所有,被征地农民易地安置依旧拥有同等或更好的土地,并无损失。

  故前文指出“倘若没有主导思想和制度政策层面的根本性系统性改变力挽狂澜”,事情发展的严重性后果将不可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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