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治波:关于中医药发展的十五条建议

作者:林治波  更新时间:2022-02-12 08:38:54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由于主观、客观的原因,也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中医药的发展面临着诸多障碍和瓶颈。为了克服困难,扫除中医药发展的障碍,特提出以下建议。

  1. 建议中央明确肯定中医药对于抗疫的贡献。希望由国务院牵头,组织卫健委、科技部、中医药管理局、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对中医药参与非典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验、贡献和疗效进行深入总结,做出全面的、权威的、客观的肯定。迄今为止,社会公众还没有见到这方面的文献。

  2. 改变以西律中的管理政策,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中医药的历史极为悠久,有着自身的、不同于西医药的发展规律,因此应当用中医药的思维和方式来管理中医药。但现实的状况是,长期以来西医药不但占据了中国医疗市场的主体地位,而且管理着中医药,直接或间接地制约着、阻碍着中医药的发展。这就是我国医疗体制与医疗市场的基本状况。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国内中医药在西医和西医思维的所谓“科学”管理之下,一直处于苦苦挣扎之中。

  关于药品审批。由于我国医药管理部门仍套用西医药标准评价中医药、进行中药鉴定和药品注册,中药处境十分艰难。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2017年度药品审评报告》显示,总局批准上市的药品共394个,其中390个,中药只有4个。2012-201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三类以上(包括三类)西药新药数量依次为87、116、100、77、76、100、112个,而2012-2018年批准的专利中药数量依次为16、14、9、6、0、1、3个。与西药相比,我国中药新药审批艰难而缓慢,中药新药获得审批的可能性极低,中药新药注册数和审批数均屡创新低。这是很不正常的情况,是西医和西医思维垄断我国医疗体制的结果,这种局面必须加以改变。而改变这一局面的主要举措,就是全面而切实地落实中央发布的关于发展中医药的一系列文件。2018年4月16日,国家中医药局发布第一批100个古典名方,如果药企按照这些明方生产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可以免报药效研究及临床试验资料。这是为中药松绑的一个举措。但这项措施仅限于古典名方,对创新中成药还没有具体的支持政策。2021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优化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审评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明方、同名同方药等,研究依法依规实施豁免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及部分临床试验的管理机制”。这表明,在中药的审评审批程序上,国家政策正在简化,关键在于后续的落实,以便真正打开中成药上市的绿色通道。

 

  从目前的情况看,中药的审批依然较难,一是审批程序依然较慢;二是药品种类限制太严,比如食字号中药仅限于100味左右,一些食字号中药能够在美国生产,却无法在国内生产。比如,中医谢文纬度先生与美国NSP自然阳光公司合作生产的VS-C抗病毒中成药,按食物补充剂在美国FDA备案后,生产30余年至今,已成为美国最畅销的抗疫草药产品。谢先生回国后,多次试图引进该产品在国内生产,但始终未能成功。我国作为中医的祖国,实行了全世界对中药最严厉最苛刻的限制政策。由于这个原因,全球中成药市场的95%被日、韩、德、美所占领,其中日韩占70%以上。日韩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个程度,主因在于它们对中成药的审批政策很开明,对中国的经典名方大开绿灯,无须做临床试验,药厂可直接生产。日本早在1976年就无条件生产了200多个汉方,并进入医保。韩国对待汉方药的政策与日本相似。解决这个问题,我国可以学习日韩,药监部门只负责安全标准的监管,而无须为每一种中成药的疗效负责。在审批便利化方面,需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最好是将中成药的审批权限单列出来,或放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在用药方面,中医药也受制于不合理的西医思维。在大多数省市,晚期癌症患者如接受中医药治疗,不能享受95%的报销比例,且门诊全年的额度限于2万元,这一不合理政策应予纠正。中药具有广谱抗癌的特点,如平消片对于许多种类的癌前病变都有效,但西医管理者按照自己的思维对中药进行分类,只允许每种中药治疗一种或最多几种癌症,超出规定则医保拒付,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实践证明,必须用中医思维才能管好中药,用好中药。

  3. 全面推行中西医结合。医疗界应切实贯彻毛主席和习总书记关于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重的指示精神。那种反对中西医结合的观点,是片面的,错误的。由于中西医各有所长,各有所短,故存在结合的必要和可能,以便扬长避短,取长补短。美国的一项调查研究表明,有49%的疾病西医无法治疗,有20%的疾病由于化学药带来的毒副作用而不得不停药。在这些领域,中医药可以发挥巨大作用。笔者接触过几位中西医兼通的医生,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单纯的中医或西医。故建议在医学教育、各级医院、治疗过程和医疗卫生领导结构等各个相关环节全面推行中西医结合,逐步提高中医在国家医疗体系和中西医结合中的权重,并最终过渡到以中医为主,实现以道驭术。

  中西医均应摒弃门户之见,加强沟通,取长补短。广大西医尤其应当祛除西方医学附带的优越感,尊重中医药和我国的传统文化,从中汲取营养。希望卫健委站在推动中国医学发展、保障中国人民身心健康的高度,重新在全国范围内提倡西医学习中医,大力培养中西兼通的全科医生。参与武汉前线抗疫的西医谢珺博士说得好:“我一直热爱全科医学,多年从事中西医临床实践工作,实践思考让我感觉,懂得中医的全科医生才应该是符合中国国情需要的医生的模型。”

  4. 改革并普及中医教育。教育方法,应遵循中医药规律,“父传子,师带徒”,耳提面命,口传心授,引入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中医担任教师,以师徒制为主,大课堂授课为辅;应大力加强古汉语、国学与中医典籍的学习掌握;应注重医德教育,不得忽悠,不得吹嘘,不得将中医神秘化、玄学化;应从精神、行为、物质三个层面提炼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和精神实质;应建立一支包括国家级和省级的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在全国巡回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并投入力量做好中医进课堂的工作,不断提升广大民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对于中医药文化的理解和自信。

  5. 大力提升和确保药材质量。一方面,积极推广标准化种植,努力减少农药残留与重金属含量;另一方面,大力加强中药材检测。基本方法是在市场出口端大幅度加强检测,淘汰劣质中药,倒逼中药材在种植、储藏、加工、炮制的所有环节实行高标准;否则,即不可能取得应有的经济效益。在加强科学检测的基础上,以品质定价格,优质优价,低质低价,劣质药材不得进入市场。笔者认为,这是倒逼药材质量提升的最可行的办法。

  6. 中药的炮制与服用方式需要改进。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成药的疗效不及汤药,但汤药的煎煮十分费事,国人尚嫌麻烦,且其苦难咽,老外更是难于接受,因此必须探索新的方法。中药颗粒的推行,似乎成为一个新趋势,但其疗效必须明显优于传统中成药方可站稳脚跟。

  7. 医改,应朝着非市场化的方向进行。需切实落实三个原则:以中医药为主,中西医结合,低价格与普惠性;逐步增加对中医药的政府补贴,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制剂纳入医保;以中医标准审批中药,加快中药新药的审批进程。

8. 善待民间中医,挖掘民间中医药潜力,积极抢救民间中医药秘方和绝技。清肺排毒汤的拟方人葛又文先生,在为国家治疗新冠肺炎拟方之时还是一名尚未获取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民间中医。自从以西律中的《执业医师法》在1999年颁布实施以来,约有20余万的民间中医失去了继续执业的资格,他们当中不乏像葛又文这样的中医人才。对于民间中医,不应打压,而应疏导;不应苛求其身份、学历、学位,而只应考核其实际治病能力,只要会治病就给以出路,调动其积极性,并组织挖掘整理其使用的祖传秘方和拿手绝活,在此基础上总结提升。

  9. 对外医疗援助,以中医药为主。如不能一步到位就逐渐加大中医药比例,包括此次疫情防控救治。

  10. 将分布于各国的孔子学院改组为中医学院,或逐步增加中医内容。这样会减少中华文化对外传播的阻力。

  11. 以法律手段坚决制止中医黑。对于不相信中医的国民,可以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文化自信;而对于恶意诋毁的中医黑,则应该运用法律手段加以打击。

  12. 推进中医现代化。中医药的现代化,是一个方向,但这绝不意味着要套用西医的理论、技术、规范来要求、评价并改造中医药。西医药及其技术规范本身是实践检验的对象,而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应在尊重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把现代科学技术用于解释、论证和辅助中医药的发展,而不是用来改造中医药。要像钱学森先生指出的那样,把中医药的理论和实践与现代科学技术联系起来,用系统论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打开中医药的宝库,“即通过运用中医思维学来以现代语言构筑人体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的模型,由此进而讲清人体功能状态的变化运动规律,最后建立用现代科学语言表达的唯象中医学”。

13. 大力推动中成药走向海外。我国中成药占领不了国际市场而让日韩占了先机,其主因是我们自己做得不够好。我国中成药要想大规模走向海外,占领国际市场,就必须学习借鉴日韩的做法,具体需要采取如下两大大措施:

  第一,改变定位。应将出口的中成药定位于食物补充剂,绕开西药的复杂检测,让中成药以食物补充剂的名义走向海外。同时,对于国内的食字号中药也应进一步放开限制,以促进食字号中药的出口。

  第二,提升品质。要高度重视中药安全问题,尽快建立适应国际市场的中成药安全检测机制,包括急性毒性试验,严控中成药中的马兜铃酸、黄曲霉素及重金属与农药残留,努力提升中成药的药性与安全性,努力打造国际市场的中国中成药知名品牌。

  14. 加强对中医药的专利保护。鉴于日韩大量在海外申请中国古方专利据为己有,我国对此不能无动于衷,卫健委、药监局、中医药管理局与知识产权局应联合研究制定办法,大力加强中医古方专利保护,阻止日韩德美等国对于中医古方专利的大规模窃夺之势。这不仅有利于保护我国的中医文化遗产,而且有利于中成药走向海外。

  15. 对各级医疗领导机构进行改革。实践证明,“以西律中”,是我国中医药难于发展甚至日渐式微的主要症结所在。让西医来领导中医药的振兴,犹如缘木求鱼。不要说有些西医反对中医,即使不反对中医的西医,也因为不懂得中医药的机理与规律而很难好这项工作。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除了现有医疗领导机构的负责人应当积极树立中医思维之外,根本的办法就是改革医疗领导机构。

为此,笔者建议:

  第一步,提升各级中医药管理局的地位与权限,使之与卫健委平行,赋予其独立的药品审批权和医疗行政权,直接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二步,将两者合并,恢复卫健委,大幅度增加中医出身的官员比例,并由他们担任主要领导职责。这是排除中医药发展障碍、改变“中医在野,西医当权”和“以术驭道”的不正常局面的关键举措。

  如此,不但中医药的发展会出现一个新的局面,而且我国的整个医疗体制、医疗事业也会出现一个更好的局面。

 

  结语: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化及传统,只要它是合理的、具有特点的,就不应该轻易否定它。何况中华文明是博大精深、光辉灿烂的先进文明,更是不容否定,而只能发扬光大。中国近代以来的学习西方进程,虽然对中国的发展不无益处,但其中不分青红皂白地否定、贬低、排斥中华文明的所作所为已被实践证明是一个重大错误,是中国历史的一段弯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创深痛巨的灾难性损害,甚至直到今天这种损害仍在继续蔓延!

  被中医药保驾护航了数千年而得以繁衍至今的中华民族,今天该轮到为命运多舛的中医药保驾护航了。让我们祖先留下的包括中医药在内的历史悠久而极其宝贵的中华文明生存发展、弘扬光大,走向世界、造福人类,这是当代中国人义不容辞的光荣使命,也是以中华文明引领全人类进而建立更加公平和谐的国际新秩序的题中应有之义。

  笔者坚信,随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医药也必将实现复兴。让我们充满自信地推动和迎接中医药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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