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明:改革要去伪存真,必须避免七大陷阱!

作者:刘长明  更新时间:2024-02-23 23:15:00  来源:红色文化网公众号  责任编辑:复兴网

  自文明以降,人类一直在不断改革中前进。作为中国文化之源的《周易》,第49卦便是“革”卦。“革”卦何为?曰:“革去故也。”(《周易·杂卦传》)不通则革。毛主席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在1949年取得决定意义的成功,正应此象。生生之德是天地之高德,故《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周易·系辞》)而“革”卦“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的卦象,非生生之象,所以必须革掉阻碍化生的腐朽因素,以达“变则通,通则久”(《周易·系辞》)之目的。整个《革》卦的卦爻辞,反映的是严肃而审慎的社会变革思想,寓意深刻。改革之“革”,是事物达到新阶段的工具和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改革主体和目的的人,不能反过来成为改革的奴隶,工具的附属。“人为革役”,势必导致手段和目的的同步异化。

  然而,自20世纪50年代末期赫鲁晓夫对前苏联进行改革顶层设计以来,改革像一个幽灵,在蓝色星球上徘徊。为了神化这个幽灵,西方世界与社会主义阵营中的异己分子,上下其手,遥相呼应,将本来只是手段的改革捧到天上,顶礼膜拜。更有甚者,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假借改革之名,行祸国殃民之实。对此,任何人不能有丝毫的怀疑,否则,立即给你扣上“反对改革”“保守”的帽子。在经历了对改革的神秘化、庸俗化、泛化之后,本来具有褒义的改革一词越来越变得模糊不清,致使人们陷入改革的陷阱而不自知。走出改革陷阱,正本清源,剥去改革的伪装,还改革以本来面目,刻不容缓。这既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也是一个事关世界社会主义命运的生死攸关的大问题。

  历经多年仰观俯察,究天人之际正气,思古今之间风云,对当今沸沸扬扬的改革去伪存真,归结出改革的七大陷阱。

  陷阱一、神化改革,顶礼膜拜,深陷改革万能论

  改革是去弊的手段,是革除影响系统化生的工具,是到达新境界的过程。这就像医生疗病,为了治病,就必须有药品和手术刀等器械。治好病是目的,手术刀是工具,切除(革除)身体上病变的部分是手段。一切只是为目的服务,工具和手段不能替代目的,只能位居从属的地位。然而,40多年来,犹如作为工具的手术刀、用手术刀切除病变部分的手段的改革,却被一些人顶礼膜拜,吹捧到天上。末代苏联共产党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在“新思维”的名义下,立志“改革一切”,神化改革。戈氏的“新思维”,说白了,就是“改革万能论”。此后,“改革万能论”在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发酵。苏东巨变,看似在一夜之间,实际上是多年深陷“改革万能论”陷阱的必然结果。改革邪教,是吞噬社会主义阵营“半壁江山”的罪魁祸首。对改革教派而言,除了改革,似乎再无良方;除了对改革的质疑,似乎再无罪恶。

  “改革万能论”的逻辑看似深不可测,实际上完全可以归结为以下“绕口令”式的循环:一切问题都是因为不改革而产生的,要解决问题,必须改革;改革中的问题只有靠改革去解决;改革中的问题越来越多,只能说明,改革还不到位,国人仍需努力;努力之后问题复又越来越多,说明改革还不够深化,需进一步深化;深化之后反而问题不但多如牛毛,而且随时有激化的可能,只能抱怨其他领域的改革不配套、不彻底;进一步深化且配套改革后问题仍然越来越多,乱象丛生,污秽遍地,道德堕落,本来好端端的国家被拖入危险的边缘,药方还是:改革中出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来解决,且要杀开一条血路,至死方休!如此循环往复,国人、国家、社会便被拖得筋疲力尽!

  陷阱二、为烧三火,胡乱折腾,治大国若翻烙饼

  老子曰:“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第60章》)治国者,需谨慎从事,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然而,在甚嚣尘上的“改革万能论”鼓噪下,一些人像中了魔一样,醉心于“新官上任三把火”,胡乱折腾,以显其能。环视现实,有多少官员在改革的名义下,大拆大建,拆建循环,既捞取了“油水”,又赢得了“政绩”,还浪得了“改革家”的大名。一举三得,所以乐此不疲。于是,折腾成了改革者的通行证,“萧规曹随”、大道一贯成了谨慎治国者的墓志铭!

  这些名为改革家实为败家子的官员,对历史上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弃之如敝屣,从不考虑政策的连贯性,闭门造车,随意决策,一日一规,三日一文,像翻烙饼一样,把好端端的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折腾得满目疮痍。一时间,神州大地变成了改革教派展现无知和无耻的舞台。诚然,“变则通,通则久”。但革故鼎新是有规律的,并不是所有的“变”都能“通”。“变”的结果可能是“通”,也可能是“塞”。背离“变”的规律,好大喜功,神化改革,为变而变,朝令夕改,整天折腾来折腾去,必然误入歧途,最终落得个害人、害国终害己的下场。

  陷阱三、劫贫济富,马太效应,损不足以奉有余

  道法自然,乃中国哲学的精义。天为人之师,人道必须师法天道。天道公平吗?天道均平,大自然既不多造,也不错造。老子认识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人之道逆天道而动,则不会久远。因此,他告诫“有道者”要“有余以奉天下”,与天道和谐。《易》之“谦”卦曰:“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损”卦曰:“损益盈虚,与时偕行”;“益”卦曰:“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说得都是法天道之君子要损有利无,不独占财富。

  历史上,凡是“损有余以奉天下”的改革,无不得到人民的拥护;而劫贫济富最终让一部分人坐大的改革,是注定要失败的。资产阶级“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却从不提及共同富裕这个涉及人类最大多数的根本利益问题。苏东国家的改革、拉美国家的改革为什么留下一地鸡毛?为什么这些国家被改革为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盖因为背离天道。时下的中国,新“三座大山”牢牢压在被称为“弱势群体”的劳动人民头上,就在于改革背离了人民至上的原则,一些改革者对先富者情有独钟,百依百顺,对劳动人民却是冷若冰霜。无疑,这样的改革是危险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盘点历史,只有共产党人把共同富裕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必须理直气壮地讲共同富裕!马克思强调:“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毛泽东建国之初就庄严宣告:“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大家有事做,有饭吃,大家共同富裕。”在当前形势下,能否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检验改革方向的试金石。

  陷阱四、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瞒天过海为私有

  一个时期以来,某些利益集团为了假改革之名行私有化之实,不惜绑架国家,在改革辞典中炮制出如“国进民退”、“国退民进”之类的新词。这完全是在混淆视听,偷换概念。这是一个“三步走”的完整过程:首先,将资本家(或者称之为私营企业家)巧妙地包装成民营企业家;其次,将实际上是资本家的民营企业家混同于民;最后,瞒天过海,将“国”与“民”对立起来,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谁如果试图发展公有经济,壮大国有企业,马上有人威胁说,这是“国进民退”,要不得。好像只有大力发展被成为“民营企业”的私有企业,搞私有化,蚕食国有企业,才算得上“民进国退”。私营企业就是“私有”企业,不是民营企业,更不是民有企业;私营企业家是资本家,说得再天花乱坠也不代表人民——充其量是人民的微不足道的一员,而不是人民的主体。搞私有化改革,蚕食公有经济,极少数人资本家富了,富人进了,而且大踏步前进了,而人民的共和国与人民都退了——这是一个“私进国退”或“私进民退”的过程。只有逐步发展公有经济,壮大代表人民利益的民有国营企业,才能民进国亦进。

  陷阱五、标新立异,别出心裁,你方唱罢我登台

  乱象必有乱臣。改革大潮中喧嚣的官场,成了许多官员挠首弄姿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各色人等标新立异,你方唱罢我登台,好不热闹。40多年来,改革舞台上的“影星”“影帝”“影后”“天王”令人眼花缭乱,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为了吸引人的眼球,形成视觉冲击和舆论聚焦,博得改革家的称号,许多官员新招、怪招、歪招迭出,招招见血——弱势群体的血。在这场谁比谁更大胆、更能折腾的比滥大赛中,更滥者胜出。诸如仇卖光、陈卖光之辈,居然成了改革英雄,就很能说明问题。在这种大环境中,如果有人胆敢按部就班地工作,试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非但得不到上司的赏识,还有被淘汰出局的危险。所以,为求自保,不想整天翻新花样都不行。

  于是乎,没有人再沉下心来做艰苦细致的基础工作,没有人为了夯实工业基础、农业基础而废寝忘食,整个心思花到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上,欺上瞒下。除了卖,他们似乎再没有别的兴奋点。卖毛泽东时代积累下来的海量国有资产,卖土地,卖医院,成了有些改革家的全部。如果不让这些作为改革风云人物的市委书记、市长们卖国有资产,卖土地,卖医院,他们可能不知道这个市委书记、市长怎么当了。

  陷阱六、方向不明,目的不清,善恶不分改革教

  革故鼎新,本是历史常态。因此,先哲赋予了“革”以丰富而伟大的涵义,对革命与改革大加赞美。《易》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义大矣哉!”(《周易·革》)然而,在后来的发展中,有正义的合乎大道的改革,有邪恶的背道而驰的改革。真真假假,真假难辨;正正邪邪,正邪不分。这样,久而久之,改革事实上成为一个中性词:改革无姓,既不姓善,也不姓恶;既不姓正,也不姓邪。同样是改革,其善恶却泾渭分明。譬如,资本主义有资本主义的改革,社会主义有社会主义的改革。前者的改革是为更好、更文明地剥夺劳动者,以巩固资本家集团的统治;后者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有鉴于此,改革必须问道,必须搞清楚是“姓社”的改革,还是“姓资”的改革。那种不问姓社姓资的改革,最终势必将国家引向资本主义的邪路。

  当前的问题不是要不要改革,而是要一个什么样的改革:是要一个在全球性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中成为危机转嫁对象的、永远也摆脱不了在资本主义全球化国际分工中饱受帝国主义盘剥地位的改革,还是要一个在百年不遇的全球性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中逐步强大起来、最终掌握主动权的、超越资产阶级局限的改革;是要一个人民贫穷、伪精英集团维持其奢华生活的改革,还是要一个能创造性地运用社会主义的集中优势与国际垄断集团博弈,同时凭借我们雄厚的政治资源和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纵横世界舞台的改革。

  “改革万能论”空谈改革,对改革的方向,改革的目的,改革的善恶,或有意模糊,或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有时,真理与谬误仅一步之遥,长此以往,由“改革万能论”统摄的“改革”,极容易使改革异化为“改革教”。改革邪教的典型表现是痴迷改革,而闭口不谈改革的性质。改革教派的所谓改革包藏祸心,旨在沉船,假借改革乱中华,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陷阱七、法有善法,亦有恶法,依法治国藏玄机

  依法治国并不是一个新词,人类一直在探索依法治国之路。历史上,管仲是“以法治国”理念的最早提出者和实践者,是法家理论的先行者;晏子首提“法治”:“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

  依法治国本身没错,要害在于谁依法治国、以谁的法治国、为谁依法治国。大谈特谈依法治国,而闭口不谈依法治国的主体是97%的劳动人民还是3%的伪精英集团,所依据的是良法还是恶法、佛法还是魔法,依法治国的目的是维护劳动人民的利益还是为既得利益集团而“维稳”,如此依法治国就是也只能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到“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找到了问题的实质。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纲领,任何人、任何权利不得违反宪法,不得凌驾于宪法之上,任何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或不一致。而现实呢?改革教派已经将“万能的改革”置于一切法律之上。

  如果仅仅在理论上重复革命导师的关于法律的论断,或许不甚明了。随手列举诸如“嫖宿幼女”“积极赔偿可以从轻或减轻刑期”“非暴力犯罪基本不适用死刑”的不成文规定、防止女方以结婚为目的占有男方财产等一系列法条,稍加分析就会明白那句一针见血的名言: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这样的法刀刀直插沦落为“弱势群体”的人民群众的心脏,旨在保护有权、有钱者的非法权益,提供免死牌。譬如,“非暴力犯罪废除死刑”的鼓噪,实质是“只有穷人犯罪实行死刑,而官僚富豪犯罪不再判处死刑”——“道理很简单,官僚可以凭借权力犯罪,富豪可以凭借金钱犯罪,只有既无权又无钱的穷苦百姓,才会凭借体力即暴力犯罪。可见这些改法的人多么的丧尽天良和没有人性”(张宏良语)。

  背离了社会主义的方向,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回避人民为本,空谈以人为本,如此改革,结果可想而知。这就不难明白,一些本来完全能够解决的问题越改革反而越无解。像40年来陷入困局的“三改”——医改、房改、教改,为什么越改问题越多,越改越无解?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我们背离了改革的正确方向,忘却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改革的陷阱中来回兜圈子,把善良的人民转晕后,再来个凌空大挪移,将本属于广大劳动人民的国有资产改到自己名下。改革陷阱重重,有些人的改革葫芦里究竟装的什么药,我们拭目以待。

  在这个沸沸扬扬、斤斤计较的小时代,虽然我们缺失毛泽东那个量级的战略家,但我们还是应当谨记先哲那洞穿时空的警告:“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周易·师》)何故?盖因“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周易·师》)。没有人反对改革,我们反对的是假改革、恶改革,反对借改革之名行祸乱国家之实。是脱下改革这个“皇帝的新衣”的时候了!否则,必为改革教所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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