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1999年因经受不住监狱痛苦而自杀的禹作敏,再看看近年来监狱中那些排队等待无罪释放的企业家囚犯,觉得禹作敏终归是个目光短浅的农民企业家,没有能够熬到最后,如果禹作敏能够坚持到今天,就会像曾经和他一样名扬天下的牟其中、黄光裕一样案件得到重新审理,不仅仅能够平反昭雪,还会把他们的原罪变成推动改革开放的贡献。只可惜禹作敏毕竟是共产党的党支部书记出身,对私有化改革缺乏坚定信念,不敢想到有一天那些抓他的人会成为他的“店小二”,所以便没有坚持到私有化改革全面胜利的那一天。
可见无论从事什么事业,无论是进步还是倒退,是革命还是复辟,都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和坚守的毅力,否则都很难看到最后胜利。那些向往光明的人会倒在黎明之前;那些喜欢黑暗的人会倒在黄昏之下。禹作敏就是倒在了黄昏之下。他和牟其中、黄光裕等一系列原罪企业家一样,都是因为当时原罪闹得太大,超出了国家所能承受的极限,因而被投入了监狱。虽然20世纪九十年代和本世纪初,占据舆论主导地位的右派曾一再呼吁政府应该对企业家原罪进行特赦,划一个时间点为界限,此前所犯原罪统统赦免,此后所犯原罪严加惩办。当时我们曾坚决反对进行这种赦免。估计禹作敏自己也没有奢望会被赦免,于是便选择了绝望自杀。而那些由于各种理由活下来的原罪企业家,则等到了比赦免原罪更加惊喜的结果:后来中国不仅不再认为私营企业家有原罪,甚至还纠正了原罪的说法,认为原罪是推动改革开放的贡献。
禹作敏他们真是白死了,或者说是早死了。如果他们能够熬到今天,就会无比兴奋地听到他们案件重新审理的大好消息,就会大摇大摆地走出监狱大门,像黄光裕那样踏着红地毯回到原先的公司,就可以像《闪闪的红星》中胡汉三那样站在大邱庄村头高喊“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可惜他没有想到私有化的强大力量,倘若他地下有知,看到今天那么多省长市委书记在大会上歇斯底里地高喊“谁和企业家过不去,我们就和谁过不去”、“企业家是我们的父母爹娘”、“谁破坏营商环境,轻者撤职开除,重者依法严办”,他一定会后悔死了,后悔自己不该对私有化的强大力量这么没有信心,不该没有坚信天下一定是私有化的天下,不过仅仅是坐了几年牢就受不住考验自杀了。
不过,虽然禹作敏如果不死可以看到案件重新审理的好消息,有希望重新回到大邱庄,甚至能够进入政协人大,但是从长远来讲,禹作敏早死也未必不是一件幸事,很可能会避免将来再次遭到历史和人民清算。而今天那些大摇大摆走出监狱的平反企业家,将来未必会有好的结果。因为这些企业家的原罪,远远超越了西方资本主义原始资本积累时期所犯下的被马克思描述为“用血与火的文字写入人类编年史”的惊人罪恶。而且他们犯下的并不仅仅是黄世仁、南霸天那样的原罪,还犯有黄世仁、南霸天所没有过的原罪,这就是把中国老百姓创造的财富转移到美欧等西方国家。虽然他们这些原罪现在被认为是推动改革开放的贡献而一风吹了,但是历史和人民未必会接受这个结论。如果历史和人民不接受这个结论,那么这个原罪早晚还会得到清算。
那么未来的历史和人民会怎样对待今天企业家的原罪,是进行清算、赦免还是列为贡献?那就要看今天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的最终结果了。如果像前两次改革开放那样带来悲剧结果——第1次晚清“洋务运动”改革造成了西方列强瓜分中国,第2次国民党“黄金10年”改革造成了日本侵华战争,这两次改革差点儿造成中国亡国灭种——那么今天企业家的原罪就肯定会遭到清算,这也是目前大量企业家纷纷向外跑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能够实现国家崛起和民族复兴,那么今天企业家的原罪不仅会被赦免,还会被看作是历史贡献。总之,历史事件的地位和评价,主要是由历史事件的作用决定的。只要能够推动历史进步,无论成功失败,都是伟大的历史事件;相反,只要是带来恶果和劫难,就是反动罪恶的历史事件。所以,今天包括企业家原罪在内的一切做法究竟是对是错,最终都要由国家和人民的利害得失来决定。我们今天的所有评论都没有用。
正是由于当今私营企业家的命运还没有决定,所以便排着长队往外跑,开始国家认为他们的财产能够管住,所以并不在乎他们人往外跑,可是后来发现财产根本管不住,往往是人还没走就已经把财产转移了,便又开始安慰这些企业家不要向外跑,告诉他们没有原罪,所谓原罪其实是对改革开放的贡献,不存在赦免不赦免的问题,更谈不上什么清算,为此还专门出台了关于企业家“可抓可不抓”的优惠法律,希望能够把他们的人和财产留在国内。可是这个优惠法律不仅没有留住企业家,反而让他们跑得更快了。因为这条法律中关于企业家“可抓可不抓”的标准,完全掌握在当地官员手中,没有任何客观标准,大大增加了法律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于是企业家外流的速度和规模更大了。
这就是当今越来越多私营企业家赚了钱就抓紧跑路的重要原因。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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