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舌律师》:限制乃至推翻资产阶级法权之必要

作者:金靴RedBoy  更新时间:2023-03-15 07:51:19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砸烂公检法”,内涵显然非字面意思的粗暴,而是一种彻底、不妥协的对无产阶级专政的维护。

  ​文 / 欧洲金靴

  一部优秀的法律题材作品,必须是当事人、司法文化与创作者深彻互动的结果,「法院对美国文化有什么意义?」编剧雷金纳斯·罗斯的一次陪审经历,便曾催生了经典剧本《十二怒汉》(中国亦有翻拍)。

  五年前,徐峥和文牧野将二十年前的陆勇案搬上荧幕,那个本子一经谱就基本就注定了会是当时华语又一巅峰,因为它填补了某种空白,但又带有浓郁的中国特色,所以无需类比美国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和韩国的《流感》,他就是中国的《药神》。

  五年前《药神》里的西方医药财阀最终得以被舆论赦免,程勇也毫无意外地锒铛入狱,恰如其分地体现了马克思在《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中做出过的阐释:

  有道义的立法者应当首先认定:最严重最有害而又最危险的事情,是把过去不算做犯罪的行为列入犯罪的领域。

  而五年后,香港电影《毒舌律师》中的财阀子女却“镇压失败”,成了正义力量的阶下囚——但是,《毒舌律师》也好,《药神》也罢,他们依旧在维护着同一套法系、夯实着同一种价值观不被某些他们看不上却又实际深深恐惧的阶级群体所推翻。

  这就是资产阶级法权。

  1

  以被资本主义制度浸淫百年的香港为例,名义上回归大陆中央政府已二十余年,依旧会出现头戴白发套的外籍法官杜大卫“赦免”港独分子、“惩办”港警的景观……

  四年前,根据香港的保释制度,乱港暴徒中的大部分人那个时候是可以直接交钱回家的,打砸抢烧的恶行也可以连一天牢都不用坐。

  对比之下,《毒舌律师》作为一部反应2002年时代场景的片子,还真是拍摄得太保守了……

  《毒舌律师》并非虚构,剧本取材于真实历史事件,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油麻地“女模特白骨事件”,而事件牵扯到的主人公方曼生,其妹妹大名鼎鼎——陈方安生,香港回归后的第一位政务司司长,也是赫赫有名的乱港分子。

  这已然在无形中为香港的司法制度披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反华污尘。

  直至2020年夏天更新的香港终审法院法官名单,都依旧满目狼藉:首席法官一人,常任法官三人,非常任法官十八人——其中在三名常任法官中两人为中国籍、一人为英国籍,十八名非常任法官中三人明确为中国籍、但其中两人为中国香港籍和英国双重国籍,剩余十五人全部是纯粹的外籍,分别来自英、澳和加拿大。

  即,二十二人中只有两个人是完完全全的中国人,其余全部为外国人(包括双国籍)。

  这直接导致《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迟迟不能落地。

  于此相生的,就是打砸抢烧的恐怖主义行径层出不穷、压灭不住……

  在电影《毒舌律师》中,主角、也是目前舆论大火的是男主、也是担当“正义的化身”的正能量人设的辩方律师林凉水,但其实在我看来,这部片子真正的“影眼”应当是那个控方律师,谢君豪饰演的金远山。

  不论是前期拒绝给曾洁儿“帮忙”,还是后期拒绝给钟家“帮忙”,这里面金远山立场看似产生了180°的变化,也足够带给观众瞬间感动的情绪冲击,然而实际其并无半点动摇——自始至终,金远山不过都是在维护他所信仰的「香港司法制度」罢了。

  以致于钟家雇佣的狗腿法律顾问董卫国——那个看似文质彬彬实则满腹血腥、一口流利的粤语/英语自动切换、典型的港英时期延续过渡至今的香港精英阶层人士,在力劝金远山继续为钟家担任控方律师时,对之祭出的PUA话术仍是“坚守程序正义”、“证据至上”这些资产阶级讼棍们奉为圭臬的金科玉律。

  针锋相对的,林凉水在法庭上提出的“Common sense”显然要显得更加温情和打动人心,特别是金远山在分明听到钟念华杀人录音之后竟然依旧第一反应是维护钟家……这充分暴露了他所维护的「香港司法制度」的冷漠与失败。

  由此,林凉水所控诉的“不是something is wrong,今天在这里everything is wrong”、“以前大家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到了今天大家都改口了,说法律面前三六九等!我就要看看,今天有谁高人一等!”着实在这部电影里得到了升华——至少,在电影里是这样的。

  2

  上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郑重提及:

  引导广大法学院校师生和法学理论工作者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

  昨天,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

  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抵制资产阶级借法律而秽土重生的努力,当然不是今天才有的,早在毛主席生前就一直在捍卫新中国的性质与底色,只不过后世的历史变迁才导致了最近十年不得不重新改革,即“对改革进行改革”。

  1958年夏天的北戴河会议上,毛主席曾重提批判资产阶级法权,并由此回顾革命时代的官兵平等所创造的高水平自觉努力。

  次年11月,主席严正强调: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着的资产阶级法权,必须破除。例如争地位,争级别,要加班费,脑力劳动者工资多,体力劳动者工资少等,都是资产阶级思想的残余。

  资产阶级的法权必须破坏,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跟群众接近,不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不是靠工作能力来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这方面必须破除,坚决要破,经常要破,破了又生,生了又破。

  此后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主席又多次表达很反感许多书籍中对于“物质刺激”“价值置换”的一贯推崇,还表示在生产关系三要素中间要搞好“人与人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主席再次提出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特别是干群关系上的政治不平等。

  1963年11月接见阿尔巴尼亚总检察长时,主席也有过一段精辟的揭露:

  对付贪污浪费分子,单是用行政的办法、法律的办法是不行的,要依靠群众的力量。检察院、法院和公安部门,同党的工作,同群众的工作要配合起来……铺张浪费、贪污分子,他们就是怕群众,叫做上下夹攻,他们就无路可走了。

  就社会实际、特别是生产资料与权力的分配层面,资产阶级法权与无产阶级专政是处于绝对的对立面,二者不可能有任何调和、共存、妥协的余地,毛主席逝世后的历史变局也证明了这一点。

  几年后的九大一次会议上,主席再次按耐不住、公然发难:

  看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不搞是不行的,我们这个基础不稳固。据我观察,不讲全体,也不讲绝大多数,恐怕是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工厂里头,领导权不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在工人群众手里。

  相当一个多数干部,跟x路线走,搞物质刺激和利润挂帅,不讲究无产阶级政治;苏联之所以不提出这个问题,因为苏东都没有搞过民主改革系列的领导权建设,没有这样的政治可供破坏和毁损,这个问题意识和眼光就不存在。

  这样强调个人物质利益原则,反映了他们相当多的经济工作人员和领导人员的精神状态,也反映了他们不重视政治思想工作。在这一种情况下,不靠他们的所谓物质鼓励,他们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在他们那里,唯物主义者就成为不战斗的了。赫鲁晓夫除了物质刺激以外,没有其他的办法,也不想其他的办法。

  仅仅十年之后,自1979年开始,以武汉国棉一厂厂长张保新的回忆为代表,国企工厂的权力开始“上升化、垄断化”,比如新增加的奖金分配权,就被授予车间主任单独行使。

  可以说,1979年后中国的国有企业已开始逐渐褪去《鞍钢宪法》的痕迹,而越来越多苏联的《马钢宪法》(中国方面的命名)的味道。

  进入八十年代后,从扁平化管理走向科层化管理,从分工负责制走向一长负责制,从领导工人一体走向领导工人分离。

  宣传《鞍钢宪法》时,更是已然抹去了“政治挂帅”和“群众路线”,开始无限突出「工厂厂长」在企业内部的权威。

  最先发现这一变化是法国学者贝特兰,他尖锐地指出问题并发明了一个新名词:

  中国出现了一种‘工厂专制主义’。

  正是从这种“工厂专制主义”开始,到了1984年,“一长挂帅、四总当家”也被摆上台面。

  1984年5月,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正式宣布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为厂长负责制。厂长取得如下权力:厂长决定企业的生产计划;厂长任免或聘任中层干部;厂长提出工资和奖金、福利基金的分配方案;企业享有劳动招工权,有权决定用工形式;厂长可以制定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可以奖惩职工,包括“晋级奖励和开除处分”等。

  1986年9月,先后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明确:

  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厂长是企业法人的代表,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

  随后开始推行承包责任制,1987年年底在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有77.6%。

  通过所有权和管理权两权分离使企业财产所有权被架空,只保留了法律所有权;厂长独揽支配生产资料使用、产品分配、奖惩劳动者等权力,获得了可以开除工人的无上权力,在工厂中形成了“对工人的专制”。

  按照毛主席的话说:

  他们有了好房子,有汽车,薪水高,还有服务员,比资本家还厉害。

  资本的力量一旦在企业中取得优势,就必然按照获取最大剩余价值、最快增殖的逻辑发展,管理层盗窃国有资产、私开小工厂的现象就自然出现了。

  在我看来,这才是毁掉国有企业的真正元凶。

  也几乎完全应证了主席在1955年5月的担忧:

  许多人认真一查,查出了他们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集团。过去说是“小集团”,不对了,他们的人很不少。过去说是一批单纯的文化人,不对了,他们的人钻进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各个部门里。

  所谓“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信哉斯言。

  3

  贝特兰在《苏联国内的阶级斗争》序言中间,对于苏共二十大及其后的经济主义阐释,曾给出十分有力的分析:

  经济主义作为一种解读和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方式,强调生产力发展不足是一切社会矛盾的根源——必要条件决定一切,劝说人们等待未来生产力充分发展之后,各种问题自然解决,目前不要有急躁情绪。

  此种思路,在一定程度上是为特权阶层掩盖或者不想要改变现实服务的。

  苏共接受赫鲁晓夫的虚假解释,并把苏联党内政治上的各种消极现象,都记在斯大林个人账户下给予批判,其实也是为了掩盖社会矛盾并且不愿意正视和解决,这样,马克思主义在苏联就成为不分析的了,而是纯粹辩护性的。

  为了应付民众的不满和日益增长的经济动力不足,苏东国家的当权派,都倾向于各种“经济改革”,以强化和扩展特权,以加强社会分化的方式进行刺激,以一种给社会矛盾添油的方式设计转化路径。即便是所谓的改革有一点暂时的成果,但终究会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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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罢,列位看官也就应明晰为什么诸如免费医疗、免费住房、遗产税、房产税、官民同医同粮、按时退休等,在中国如此难产。

  包括为何频频有人在撺掇“罪犯子女考公不受限”、“废除死刑”、“废除黄赌毒禁令”,同样不难理解。

  至于每年两会期间那些奇葩离谱的提案、且大多之所以看起来离谱而一查发现都是因为提案者本身就是资本代言人的现象,就更加不必奇怪和疑惑。

  根据胡润研究院的最新统计,今年中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中有81位个人财富超过10亿美元(有50人是留任者),包括41位人大代表和40位政协委员。

  应记得《共产党宣言》里有指:

  你们(指资产阶级)的法律,不过是被奉为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是这种意志的内容是有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建国后的前三十年的诸多工人大学,在当时不仅是一种群体福利,也不仅是为了让工人们有更高的所谓“文化水平和技术技能”(尽管学技术学文化也是工大的重要课程内容),而是为了让阶级斗争的思想通过政治教育,更加深入工人阶级的内心,使得工人阶级之于国家「领导地位」不受到动摇,这才是工大最灵魂的主课。

  毛主席说“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其前提则是工人阶级必须接受政治教育,而非清汤寡水的“学术培训”。

  反之,如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生产力为主要任务”,那么工人阶级就不需要懂政治、学政治、掌政治,而沦为一批批为生产力服务的机器人——其表象,便是“去政治化”。

  去政治化,就是要求工人阶级离政治越远越好,要求工人们只需要勤劳、听话、精通技术即可——如若再愿意忍受低福利、低工资那就更好了。

  1975年时,82岁高龄的毛主席仍有思维敏捷的批判:

  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不是放屁是什么?科学技术是渗透到生产力各个要素之中的,是通过提高各个要素的质量来发挥作用的,并不是与生产力其他要素相并列的独立要素,并不能独立存在,所以不能与其他要素去并列排行第一第二!

  也是在那一年,主席忧心忡忡地指出:

  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而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 货币交换, 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

  让群众参与政治、成为国家机器的政治主体,而不是沦为生产力的奴隶、国家车轮滚滚前进的牺牲品,这就是毛主席提倡在「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同时还要「保卫社会主义政治」的缘由所在。

  也就是阶级斗争学说亘古不变、常温常新的理论根基。

  明白了这些,才能明白主席为什么会在73岁的年纪还要发动“第二次建国”。

  他正是要通过那样一场深刻的精神改造,让这个党极为透彻地感知到人民的力量,以及“到底什么是社会主义、到底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中国革命一直在探索的课题。

  将五千年来一直被排除于政治舞台的底层人民、普罗大众发动起来,深度嵌入进国家的各项管理与制度性监督监察,这其实也是从另一个侧面在稳固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执政地位,并从实际与规模双重角度超越了西方所谓议会制的、被资本财阀所操弄的“投票民主”。

  某种意义上,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从来就不会动摇党执政的根基,反而更加稳定党的政治底色,进而凝聚亿万民众对党执政地位的拥护。

  法权问题不解决,所有制问题也得不到根本解决。表面上是国有,实际上是官僚所有,而不是全民所有集体所有。最终,官僚会成为社会主义的掘墓人,这是为其经济关系所决定。

  所以毛主席会认为:

  总之,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

  即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导言》 所言:

  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正确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

  4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有一个著名的、流传至今的革命口号:

  砸烂公检法!

  后世以降,这句口号逐步演变成为卷土重来的右翼势力用以泼污文革、特别是借其字面意思而简单粗暴解读的抓手,这其实是历史虚无主义之典型。

  “砸烂公检法”这个提法是由1967年8月7日当时的副总理兼公安部长谢富治在讲话中提到的:

  砸烂公检法,毛主席当我面讲过没有十次也有八次。

  此讲话内容得到了毛主席等中央同志的支持肯定,随后也掀起了“砸烂公检法”的运动——其时距离革命运动全面发动已过去了近一年的时间,之所以会这样,缘由就是1967年7月20日发生的武汉720事件。

  1967年7月,毛主席、周恩来等人亲临武汉试图解决湖北文革问题(保皇派与造饭派的日益严重冲突和武斗、军队支左问题和军队镇压造反派等问题),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支持的主要由武汉军区部分军人和部分武汉群众组成保皇派组织“百万雄师”以及部分公检法人员,抵制中央处理问题精神,包围和冲击中央代表团驻地武汉东湖宾馆,绑架和殴打当时的代表团成员王力,质问和羞辱作为副总理和公安部长的代表团长谢富治,在全市武装示威,批判中央的文革路线与政策,甚至传言要抓“那个来游泳的”(指毛主席)和周恩来,“让周恩来出不了机场”。

  当时鉴于形势紧张,在周恩来等人的反复劝说下,当晚凌晨时分毛主席秘密乘飞机离开武汉。

  武汉720事件当时在国内国外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当时不少外国电台说“王力已被杀害,毛泽东、周恩来已被叛军扣押,中国已大乱”等谣文。

  主席安全离开武汉后,立刻打电话要求陈再道和“百万雄师”释放王力。随后在主席和周恩来的追逼下,武汉军区8199部队和空军的官兵巧妙地突破了“百万雄师”和独立师的尾追堵截和一道道防线,经过了50多个小时昼夜奋战,终于解救了已被打断了脚的中央代表团成员王力。

  由于当时武汉被“百万雄师”控制,由于怕被拦截,周恩来指示通过“化妆”冒充“百万雄师”人员于22日凌晨抵达机场,随后周恩来立即召集武汉军区、空军和8199部队的负责人开会,研究稳定武汉局势和其它重大问题。

  会上,针对“百万雄师”和武汉军队某些人可能采取的更加过激行动——包括疯传的对造反派实行大屠杀阴谋,周恩来亲自决定马上派空军进驻武汉各高校和武钢厂,保护造反派。

  安排好工作后,22日下午两点,周恩来和谢富治王力等人乘不同的飞机返回北京。

  随后,中央将武汉720事件定为“反革命暴乱”事件,全国立即掀起了声讨720事件的高潮,由于参与此事的主要人员里有很多公检法人员,而公检法人员竟参与了这场针对公安部长的事件,随后就有前文提到的副总理兼公安部长谢富治在在8月7日的一个讲话中传达毛主席的指示精神正式提出要“砸烂公检法!”

  “砸烂公检法”,其内涵显然非其字面意思的简单粗暴,而是一种彻底、不妥协的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殊死维护。

  1968年3月14日,周恩来在面见浙江省赴京代表团时也说:

  砸烂过去那个旧的公检法那种反动阴谋破坏活动,把它彻底改造。

  也就是毛主席一再诉说的:

  我们已相当地破坏了资产阶级的法权制度,但还不彻底,要继续搞。这是一个为谁服务问题,是为了人民的幸福,而不是为了少数人的幸福。

  共产党员多数是干部子弟,普通工人农民提不起来。所以需要找寻我们自己的道路。我们是一定要把干部子弟赶到群众中去,不能有近水楼台。要改掉官气,官是可以做的,但要打掉官气。

  翻案不得人心!杜会主义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合作化时党内就有人反对,批资产阶级法权他们有反感。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觉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还在走!

  苏联复辟了,十月革命的策源地不行了。苏联的教训说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能不能巩固政权,能不能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这是新的中心课题。问题出在党内,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阶级斗争没有完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同资产阶级、特别是小资产阶级在党内代理人的全面较量,这种较量从夺取政权开始就存在。

  5

  《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有这样一段话:

  军队、警察、法庭等项国家机器,是阶级压迫阶级的工具。对于敌对的阶级,它是压迫的工具,它是暴力,并不是什么“仁慈”的东西。

  关于资产阶级讼棍,近年来就有一个典型案例:2020年的王振华猥亵案。

  在猥亵儿童事件未曝光之前,这个“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还兼有以下几个身份:全国劳动模范、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江苏省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协委员。

  妥妥的光鲜上流人物。

  你一个9岁女童,拿什么和他斗?不过是黄老爷随时不开心就能大骂一句“该死的东西”而拔刀弑之的蝼蚁。

  特别“有意思”的是,王振华的新城控股的公益项目“七色光计划”,大多就是针对儿童——从猥亵案件的来源反推、从案件中浮现的职业幼女老妈子(就是人贩老鸨)来分析,我不知道王振华的公益事业,是不是一种另类的“中国版萝莉航班”……

  王振华主推的“七色光计划”中,宣称联手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分别推出了“新绿行动”和“幸福公益集市”。但是2020年7月10日,中国绿化基金会表示没有和王老板的新城控股合作。

  不完全统计,王振华其曾于2006年、2009年、2010年和2019年分别登上《中国慈善排行榜》、《福布斯》中国慈善榜和界面《中国慈善企业家榜》,这四年他公开宣称累计捐款5289万。

  慈善,资本家最高效长久的粉饰面纱。

  恩格斯说得好哇:

  你们吸干了无产者最后的一滴血,然后再对他们施以小恩小惠,使自己自满的伪善的心灵感到快慰,并在世人面前摆出一副人类恩人的姿态(其实你们还给被剥削者的只是他们应得的百分之一),好像这就对无产者有了什么好处似的。

  早在2005年,王振华就拉拢过一帮南方系媒体如《南风窗》,大肆报道他在常州市扶持弱势群体认捐1000万;直到两年前,他的新城控股甚至还获得了《人民日报》旗下《国际金融报》颁发的“2018年度社会责任贡献奖”。

  除了慈善,环保同样是资本家在21世纪着力打造的稳赚不赔的形象工程。

  相比于后来者的某财阀的“蚂蚁森林”,王振华曾推出的“新绿行动”——声称“七色光计划”联手中国绿化基金会“百万森林计划”共同创立的环境保护项目,号称累计为阿拉善腾格里沙漠捐出了2.35万棵树——看来是走在了资本队伍的前列。

  至于这油头粉面的背后是什么?

  2020年6月,王振华的御用辩护律师陈有西,振振有词地对着公众辩白:

  她的处女膜不是我们王总弄破的,谁知道她啥时候破的……我们王总嫖娼,从不找16岁以下少女!这是底线!

  ………让人哑然失语。

  当阶级被分层,人与人可能真的不是活在同一个世界里。

  列宁在《致女工》中早有点明:

  哪里有地主、资本家和商人,哪里甚至在法律上也不可能有男女的平等;哪里没有地主、资本家和商人,哪里是由没有这些剥削者参加的劳动者的政权建设新生活,哪里在法律上就有男女的平等。

  跋

  打官司为什么要请律师,难道法官分不清对错吗?

  如果诸如“辩论技巧”、“钻空子”、“找漏洞”等等都已然成为了法庭之上必不可少的“行业技能”“律政能力”,且这些“能力”都是明码标价的、都是需要付出金钱的,那么所谓判罚和裁决或许从一开始就与公平、正义、道德等电影《毒舌律师》中的“Common sense”毫无关系。

  文章最后,我想用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中的调研阐述作为收尾:

  如果一个人伤害了另一个人的身体,而且这种伤害引起了被害人的死亡,我们就把这叫做杀人;如果杀人者事先知道这种伤害会送人的命,那末我们就把他的行动叫做谋杀。

  但是,如果社会把成百的无产者置于这样一种境地,即注定他们不可避免地遭到过早的非自然的死亡,遭到如同被刀剑或枪弹所杀死一样的横死;如果社会剥夺了成千人的必需的生活条件,把他们置于不能生存的境地;如果社会利用法律的铁腕强制他们处在这种条件之下,直到不可避免的结局——死亡来临为止;如果社会知道,而且知道得很清楚,这成千的人一定会成为这些条件的牺牲品,而它仍然不消除这些条件,那末,这也是一种谋杀。

  和个人所进行的谋杀是一样的,只不过是一种隐蔽的阴险的谋杀,没有人能够防御它,它看起来不像是谋杀,因为谁也看不到谋杀者,因为谋杀者是所有的人,同时又谁也不是,因为看起来被杀的人似乎是自然地死去的,因为这与其说是犯罪,不如说是渎职。但这仍然是谋杀。

  发布于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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