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分化、“循环的陷阱”与新的危机意识

作者:罗岗   更新时间:2015-09-13 10:01:51  来源:保马网  责任编辑:石头

——重读“毛泽东致秦邦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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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4年8月31日,毛泽东给时任《解放日报》社社长博古(秦邦宪)写了一封信,谈了自己对解放区“家庭问题”的看法。“保马”推出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罗岗教授对这封信的重新解读。原文收录于罗岗教授所著《人民至上——从“人民当家作主”到“社会共同富裕”》(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

  尽管毛泽东在给秦邦宪的信中直截了当地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工厂(社会生产,公营的与私营的)与合作社(变工队在内),不是分散的个体经济。分散的个体经济——家庭农业与家庭手工业是封建社会的基础,不是民主社会(旧民主、新民主、社会主义,一概在内)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民粹主义的地方”。[1]但从关于“家庭”问题的讨论中不难看出,“劳动”确实在革命中获得了“实体”,然而这一“实体化”过程在革命和建设中展开却颇为曲折与复杂:一方面,革命面对“山沟沟”的现实,必须通过恢复被破坏的乡村社会和伦理秩序,获得民众的支持,唤起人民革命的积极性和主体性;另一方面则无论继承“五四新文化”的传统,还是展望“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远景,“一家一户式”的“个体劳动”终要被“集体劳动”所超越。描写“土改”的小说《暴风骤雨》(周立波)结尾讲述郭全海结婚不到一个月便报名参军,塑造了一个“顾小家更顾大家”先进的翻身农民典型;叙述“合作化”的小说《创业史》(柳青)开头描绘郭振山“给自己当家,不给贫下中农当家了”,突显了一个不肯进步、只顾发家的落后“土改英雄”形象……从“土改”结束到“合作化”开展,“个体劳动”与“集体劳动”之间的矛盾愈发尖锐。按照赵树理给陈伯达信中的说法,农业合作化之后农村的问题,“总不外‘个体与集体’、‘集体问题与国家’的两类矛盾。”[2]

  仅就“个体”与“集体”的关系而言,具体到“农民”,问题的复杂性就显现出来了:作为“小私有者”的“农民”一方面依然保有长期“小农经济”遗留下来的风俗习惯,另一方面又由于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而被纳入到“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因此,赵树理在把“农民”拿来与“工人”对比时,特别强调农村这种“新旧杂糅”的情况:“旧的东西总好捉摸,新的东西就不大好捉摸。旧的是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形成的,而新的是十几年形成的。一般说,无产阶级的私有观念不大,自从这个阶级产生起就是这样。铁路工人不会产生分火车头、分铁路的想法,不会想分上一个车头、分上一段铁路回家自己开,而农民就想把地分回去自己种。农村中新和旧的斗争非常激烈,封建的、资产阶级的和无产阶级的新的东西,常常微妙地绞合在一起,应该注意到这一点,否则就不会是真实的。”[3]

  从这儿不难看出,农业合作化不仅仅是一种“集体化”的诉求,同时也显然包含了“现代化”的追求,对处于“小农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双重束缚下的“农民”来说,这是双重意义上的“解放”:一是从“小农经济”中“解放”出来,获得某种“现代经济”分工合作的社会化大生产意识;二是从“资本主义经济”(也即“私有经济”)中“解放”出来,从“集体经济”中获得前所未有的平等和公正。在这个意义上“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不仅仅指简单地批评农民“老婆孩子热炕头”、“顾小家不顾大家和国家”的旧思想,更重要的是如何教育农民从“集体化”体会到一种新的自豪感和尊严感。[4]就像一位多年研究“合作化”问题的学者所强调的:“或许创建公社所支付的代价太昂贵了,以至于公社日复一日地成为许多人攻击乃至诅咒的对象。问题在于,自然村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其制度构架业已十分完善,不付出代价怎么能打破村落制度?公社的全部意义在于超越了传统的循环,并为最终摆脱‘循环的陷阱’创造了条件。因此,凡想理解中国现代化的人都不能绕开公社,研究公社是把握中国现代化的一个很好的契入口”。[5]

  所谓“传统的循环”,指的是“土地革命”——通俗地讲,就是“打土豪,分田地”,给全国农民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变“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的结果造成1949年建国时,全国有1亿农户、4亿农民各自在400多万个自然村里完全平均地占有土地。这意味着“新中国”面临的是一个因平均分配土地而造就的“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如果“中国革命”仅仅停留在这个阶段,那么和历朝历代号召“抑豪强、均贫富”的农民起义,和历朝历代“打江山、坐江山”的“一治一乱”的“循环”又有什么区别呢?更何况“土地改革”仅仅解决的只是“农民土地所有”的“起点公平”的问题,自发的“小农经济”如果任其发展,就必然会出现两极分化和贫富差距,甚至导致新的“土地兼并”,这和中国革命的目的和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可谓大相径庭、南辕北辙。

  当时李准发表的短篇小说《不能走那条路》之所以被《人民日报》转载,引起全国范围的关注和讨论,就因为尖锐地提出了以消灭阶级剥削为目的的中国共产党如何面对“新社会”的阶级分化和贫富分化。不仅要解决“农民土地所有”的起点公平,更要保证“农民土地所有”的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毛泽东把这个问题放到摆脱“传统循环陷阱”的高度来把握,“我国是一个一穷二白的农业国,几千年来小农经济不断地复苏、两极分化、破产,周而复始,没有出路。新中国只有扶持农业合作社中的社会主义因素,鼓励农民走集体化道路,才能避免两极分化和资本主义……毛主席正是对整个中国历史有深透的了解把握,才紧紧抓住了中国几千年历史的一条主线,小农经济发展必然走向两极分化,最终逼得农民走投无路,起来造反,推翻旧王朝;新王朝生产模式依然如故,周而复始,没有出路。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的统治,都在土地所有制和生产关系方面没有任何改变。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要彻底避免和根除这种现象产生和发展,就要从两极分化的源头——土地所有制及其生产关系着手。我们开展土地改革。将地主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但一家一户个体经济对小农生产模式的依附关系,注定抗击不了频繁的自然灾害,必然会两极分化,永远不可能使广大农民共同富裕起来”。[6]

  建国后,毛泽东始终高度关注农村“两极分化”的问题,他清醒地认识到要改变千百年来“小农经济”的习惯势力是非常困难的,从1950年代初开始,他就不断强调“……要把一万万户农户变成集体化是艰巨的。一部分农民怕负担,怕当兵,怕共产。富裕中农搞互助合作是不容易的。中心问题是怕集体化。农民的负担是重的。中国历史上,贞观、开元、康熙、乾隆之治,是无为而治,不能根本的解决问题,过上若干年,农民又要暴动”,[7]农民为什么要暴动?根源就在于两极分化、土地兼并、阶级冲突,到了1962年北戴河中央扩大会议上毛泽东仍然讲:“单干势必引起两极分化。两年都不要,一年多就会出现阶级分化。其中有的还是共产党的支部书记,贪污多占,讨小老婆,放高利贷买地;另一方面是贫困农民破产,其中有四属户(指军、烈、工、干四属——引者注)、五保户,这恰恰是我们的社会基础,是我们的依靠。我们要代表贫下中农,也代表一部分富裕的农民,所以要按劳分配,平均分配的不能太多。”[8]怎么才能引导千百万农民走上“集体化”的道路,前提是保证整个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而如何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这就回到了毛泽东写给秦邦宪的信中指出的:“我们现在还没有获得机器,所以我们还没有胜利。如果我们永远不能获得机器,我们就永远不能胜利,我们就要灭亡”。“机器”首先指的就是“工业化”,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是无法建设“社会主义”的,所以要保证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前途是“社会主义”,就必须“集体化”和“工业化”两条腿走路。

  今天回过头去看,比较容易从解决资本原始积累的“交易成本”的角度去理解“工业化”和“集体化”之间的关系,“……中国工业化面临的是一个平均分配土地的彻底的小农经济,于是它的资本积累的制度成本就非常高。因为我们知道,工业化最早的资本原始积累必须解决工业和农业、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交易。小农经济越是分散,得到农户剩余的制度成本就越高。于是,在50年代中期,为了解决城市工业的积累问题,政府建立了农村的集体化制度”。[9]提出这个观点的温铁军甚至更具体化地指出:中国在1949年以后进入了这样一个历史阶段——世界正处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地缘战略尚不稳定的时期,中国在这个历史阶段所经历的工业化过程,和战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走的工业化路径是相似的,也就是宗主国投资,后发国家承接投资。如果撇开意识形态来看当时苏联的作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个宗主国的作用。但宗主国的投资一定是有条件的,如果不能满足宗主国的条件,投资就会停止。因为朝鲜战争的缘故,中国获得了苏联的投资,以推动军重化工类型的工业化建设。在此基础上,并没有直接导致城乡二元结构,反而用了好几年的时间,动员2000万青年农民进城工作,这些人是为了配合工业化来挖土方、修马路,进行基本建设。然而众所周知的是,由于涉及到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的大是大非,中苏关系发生破裂,苏联突然提出不增加投资,这就意味后续资本投入趋零。看看世界历史,一般发展中国家在宗主国停止投资后,都会出现经济崩溃、政治体系坍塌导致社会动乱甚至种族屠杀。而中国出现了什么呢?1958年之后的调整直到1960年确立自力更生路线,其实是在资本极度稀缺的条件下,中国人不得不以高度的集体化和单位制,成规模地组织低成本的劳动力去替代极为稀缺的资本,最终依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完成了国家工业化不可逾越的原始积累。[10]无论是从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理解“集体化”,还是用“劳动力”替代“资本”来解释“工业化”,这种强调“功能”和“效用”而非简单地从意识形态出发来重绘历史图景的努力,确实有利于打破仅仅根据“左”或“右”就给复杂历史乱贴标签的惯性思维:“集体化并非农业自身的错误,而是服务于工业原始积累建立起来的,是有利于工业化提取农业剩余的组织。那么,集体化在农业上的不经济,也是国家为了工业而大量提取剩余造成的。后来又很多人做学术研究,认为集体化的不经济史因为缺乏激励,很好,这些研究都有价值,但大都没有注意,这不是集体化自身的问题”。[11]

  但是,这一思路的问题在于过分强调了“工业化”的“铁的规律”,所有其它事物——包括“集体化”——似乎都应该服从于这一“铁律”,而没有意识到建国后的“工业化”是与对“社会主义”的追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工业化”固然在物质条件上限制了“社会主义”的程度,可“社会主义”同样要在政治意识上规划“工业化”的路径。

  1955年7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报告的“第七部分”专门谈到“社会主义工业化”离不开“农业合作化”问题:“这些同志不知道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能离开农业合作化而孤立地进行的。首先,大家知道,我国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生产水平,现在是很低的,而国家对于这些物资的需要却是一年一年地增大,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农业就不可能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其次,我们的一些同志也没有把这样两件事联系起来想一想,即:社会主义工业化一个最重要的部门——重工业,它的拖拉机生产、它的其他农业机器的生产、它的化肥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的生产等等,所有这些,只有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社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其次,我们的一些同志也没有把这样两件事情联系起来想一想,即: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这除了直接的农业税以外,就是发展为农民所需要的大量生活资料的轻工业生产,拿这些东西去同农民的商品粮食和轻工业原料相交换,既满足了农民和国家两方面的物资需要,又为国家积累了资金。而轻工业的大规模的发展不但需要重工业的发展,也需要农业的发展。因为大规模的轻工业的发展,不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所能实现的,有待于大规模的农业,而在我国就是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农业。因为只有这种农业,才能够使农民有比较现在不知大到多少倍的购买力。”[12]

  很显然,毛泽东当时的视野已经涵盖了温铁军后来不断强化的“工业化”思路,既包括“集体化”降低工农业之间“交易成本”的问题,也蕴含了“合作化”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的问题,只不过温铁军不再使用传统的“社会主义”概念,而是应用“现代经济学”的术语重新表述,但他的这种重新表述隐约透露了某种“宿命论”的味道,譬如他把社会主义中国要走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发展道路,简单地归纳为:“只要遭遇资本绝对稀缺,主流就都会采行亲资本的政策体系。如中国50年代获得苏东资本,主流就是亲苏东的。到了70年代又获得海外西方资本进入,那就在70年代以后,主流就改为亲西方。但有一个特例,那也是属于前提条件改变,就是被封锁。例如,中国60年代被两个超级大国封锁,政府亲不得资本,只好亲劳工,亲社会。实际上,当代中国只有60年代这段时间没有海外资本、且完全被封锁,这时候,可以叫做‘去依附’(de-dependent)”。[13]在他的讨论中,仿佛一切都是被客观条件所决定的,无论这种客观条件是“资本”或是“封锁”,所有主观的政策、计划和努力只不过是对客观条件的被动的“反应”或“回应”罢了。按照这种逻辑,中国农村的“合作化”运动也就很难开展,因为当时流行的观点——包括苏联的经验——都认为“没有机械化就没有合作化”、“要想集体化先要机械化”,最初刘少奇、刘澜涛和薄一波不支持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原因也在于此。而毛泽东用于说服他们的理由是:“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14]后来他在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第三版)时还专门谈到这个问题:“先要改变生产关系,然后才有可能大大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普遍的规律。东欧一些国家,农业合作化搞得慢,到现在还没有完成,这主要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拖拉机,相对说来,他们的拖拉机比我们多得多。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土地改革是靠行政命令的,是从上而下地恩赐的,他们没收的土地是有限额的,有的国家一百公顷以上的土地才没收。他们在土地改革以后,又没有趁热打铁,实行集体化,中间整整间歇了五六年。我们则与他们相反,实行群众路线,发动贫下中农展开阶级斗争,夺取地主阶级的全部土地,分配富农的多余土地,按人口平分土地,这是农村的一个极大革命。土改之后紧接着开展了广泛的互助合作运动,由此一步一步地、不断前进地把农民引向合作化的道路。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没有我们这样强大的党、强大的军队。我军南下时,各省都配备了从省、地到县、区整套的地方工作的干部班子,而且一到目的地,立即深入农村,访贫问苦,把贫下中农的积极分子组织起来”;针对“教科书”中“机器拖拉机站是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工具”的说法,毛泽东更是针锋相对地指出:“‘机器拖拉机站是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工具’。教科书在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强调机器对社会主义改造的作用。但是,如果不提高农民的觉悟,不改造人的思想,只靠机器,怎么能行?两条道路斗争的问题,用社会主义思想训练人和改造人的问题,在我国是个大问题。”[15]

  无论是“先要改变生产关系,然后才有可能大大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还是“如果不提高农民的觉悟,不改造人的思想,只靠机器,怎么能行”,都显示出毛泽东极其灵活的辩证法,不屈服于“现实”,不拘泥于“客观条件”,而是在认清“现实”,把握“客观条件”的同时,强调用“理想”改造“现实”,用“主观性”和“主体性”超越“客观条件”,譬如延安时期,人们都认同“山沟沟”这一“现实”,期望把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建立在家庭上,毛泽东却要用“机器”来超越“现实”,提出“巩固家庭”和“走出家庭”的辩证关系;而合作化时期,人们都期待“机械化”才能带来“集体化”时,他却转而指出,不能迷信“机器”,要重视“人”的力量,要依靠“提高农民的觉悟,改造人们的思想”,才能走出社会主义的新路。这种辩证法使毛泽东始终保持一种批判的姿态,既用“理想”批判“现实”,也用“现实”批判“理想”,在一种高度紧张的关系中保持思想的张力。

  曾经参与“工业化”和“集体化”决策的薄一波说得很清楚:“资本主义国家募集工业化资金,或者依靠残酷的原始积累、掠夺农民,或者对外掠夺殖民地,或者两者兼而用之。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那样做。但是,如果不在相当一个时期内,要求农民多提供一点积累,工业化资金哪里来?当时党内党外都有一些同志过于同情农民,不赞成统购统销,他们的出发点可能是不坏的,但他们的意见是不对的,行不通的,因为没有考虑国家工业资金积累这一大的实际需要”。[16]1953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之后,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持续扩大,农民为国家工业化做出来巨大的和隐蔽的牺牲与贡献,国家通过这种方式持续地从农村吸取资金。“据理论界有些同志测算,建国后,农业部门每创造100元价值,通过价格机制转移到工商部门实现的量:1952年17.9元,1957年23元,1978年25.5元,1984年10元”。[17]

  从数据可以看出,直到1970年代末,剪刀差不仅没有缩小,反而不断增大。当时党内党外“同情农民”的“同志”最著名的莫过于梁漱溟,他在1953年9月11日的全国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发言,提出了“九天九地”的说法:“过去中国将近三十年的革命中,中共都是依靠农民而以乡村为根据地的。但自进入城市之后,工作重点转移到城市,从农民成长起来的干部亦都转入城市,乡村便不免空虚。特别是近几年来,城里的工人生活提高得快,而乡村的农民生活却依然很苦,所以各地乡下人都往城里(包括北京)跑,城里不能容,又赶他们回去,形成矛盾。有人说,如今工人的生活在九天,农民的生活在九地,有‘九天九地’之差,这话值得引起注意。我们的建国运动如果忽略或遗漏了中国人民的大多数——农民,那是不相宜的。尤其中共之成为领导党,主要亦在过去依靠了农民,今天要是忽略了他们,人家会说你们进了城,嫌弃他们了。”[18](民族复兴网编者按:有些是能够从数据体现出来的,而有些是用事实体现的.如,知青下乡、赤脚医生、五七干校、农机下乡等等这些都是对农业的反哺。当然,共富之路的工农互相帮助是有轻重缓急先后的次序。在当时那么恶劣的国际环境下,国家安全是首先要考虑的,不然所有的经济成果都是不安全的,甚至会有被掠夺的可能。作为基础的重工业为重,也就成了必然选择。真正的“剪刀差”是私有化改开后形成的。)

  尽管毛泽东以“大仁政”和“小仁政”之别回应了梁漱溟的批评:“认为农民生活太苦,要求照顾农民。这大概是孔孟之徒施仁政的意思吧。然须知有大仁政小仁政者,照顾农民是小仁政,发展重工业,打美帝是大仁政。使小仁政而不使大仁政,便是帮助了美国人”,[19]但是,梁漱溟提出的“九天九地”说远不是“同情农民”那么简单,它涉及到建国后日趋固化的城乡二元结构和日益增大的“三大差别”——工人和农民的差别,城市和乡村的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因此,毛泽东可以在“大局观”的意义上批评梁漱溟“因小失大”,可他依然需要面对“三大差别”日益扩大这一真实的问题,并且强烈地意识到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三大差别”的“问题”有可能转化为日趋严重的“危机”:一方面既担心经过革命战争考验的一代进城之后,贪图安逸,脱离群众,成为了新型的“官僚主义者”。毛泽东曾反复强调:“我们一定不能脱离群众。不能脱离群众是一条,另外一条就是不能脱离马列主义”,他说:“我们党在1949年、1950年、1951年这三年当中,群众是拥护我们的,是尊重我们的,因为当时是艰苦朴素的,吃小米,住帐篷,当时刚打完仗,还有饱满的革命热情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但“1952年之后情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我们的干部在群众当中开始受冷淡,当时在干部中实行薪金制,军队住了营房,机关盖了高楼大厦,过去和群众一起吃穿住,现在就有些脱离群众了”,并重申,“国家机构的改革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联系群众,机构改革要适合联系群众,不要搞官僚机构”。[20]

  另一方面则忧虑没有经过革命战争考验的“年青一代”能否“经风雨,见世面”,成为“革命事业”的“接班人”。毛泽东1959年11月12日在与华东地区各省市委第一书记的谈话中,结合杜勒斯的“和平演变论”,特别提醒道:“美国放弃使用武力并不意味着维持现状,而是意味着和平的转变。和平转变谁呢?就是转变我们这些社会主义国家,搞颠覆活动,内部转到合乎他的那个思想。美国那个秩序要维持,不要动,要动我们,用和平转变,腐蚀我们”,进而指出,“杜勒斯搞‘和平演变’,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是有其一定的社会基础的……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必须要有所警惕。‘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中国历史上,老子打下的江山被儿子断送掉的,例子很多嘛!历史的教训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我们的党将来会不会变质?杜勒斯的预言会不会在不久的哪一天在中国实现?这是很难预料的。建国10年了,我们从现在起就要讲这个问题,要引起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极大警惕……”[21]

  只有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才能理解《中国青年》“问题讨论”栏发表“王一山”来信的意义,这封信不仅在一般意义上通过“王一山”的“特例”和“个案”,进一步细化和深化了“三大差别”中包含或延伸出来的更多“差别”:中心与边缘的差别,学习与工作的差别,物质生活与精神享受的差别,现实与理想的差别;也不止于将这一系列具体的“差别”上升的“意识”和“精神”的层面:如何实现自我价值?怎样看待个人幸福?更重要的是它用“年青一代”的方式标示出毛泽东“危机感”的对应物:建国十年前后,随着工业化和合作化进程,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确立;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随着国民经济必须同时兼顾“生产领域”和“分配与消费领域”;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随着“三大差别”的逐步拉大……所有这一切新形势、新条件和新问题,都要求当时的人们如果不能在“生产力”,在“物质条件”上立刻加以改变,那就应该在“生产关系”,在“思想意识”上创造新的可能性。[22]这也是为什么围绕“王一山”的来信,关键在于创造新的价值观和幸福观。如此应对“危机”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创造“转机”的同时,也蕴含了新的危机。

  [1]毛泽东:《致秦邦宪》(1944年8月31日),载《毛泽东书信选集》页237-239,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

  [2]赵树理:《写给中央某负责同志的两封信》,《赵树理全集》第五卷,页323。

  [3]赵树理:《在长春电影制片厂电影剧作讲习班的讲话》,《赵树理写作生涯》页76。

  [4]正是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上——如上述两个过程是“一步走”还是“两步走”——的分歧,表现出“新民主主义”的思路与“社会主义”的思路的差异。1951年5月7日,刘少奇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说,通过农业合作社直接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不可能的,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农业社会化要依靠工业”;而毛泽东认为:“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毛泽东的思路中包含了他一贯通过改变生产关系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想法,同时也强调“合作化”运动本身作为群众运动具有极大的激励作用和示范意义。关于这场争论,可以参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第九节“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的争论”,页184-194,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关于“山西首批农业合作社的问世,先被华北局和刘少奇质疑批评,后得到毛泽东支持的整个过程”可参见陶鲁茄:《山西试办全国首批农业合作社的前前后后——陶鲁笳访谈录》,《党的文献》2008年第5期。

  [5]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页4,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

  [6]马社香:《毛泽东为什么提倡农业合作化——访陶鲁笳》,《中共党史研究》2012年第1期。

  [7]马社香:《毛泽东为什么提倡农业合作化——访陶鲁笳》。

  [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下)页1242,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

  [9]温铁军:《战略转变与工业化、资本化的关系》,载《解构现代化——温铁军演讲录》页24,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关于这个问题,更详细的讨论还可以参见温铁军:《八次危机与软着陆》,《文景》2012年8期。

  [10]参见温铁军:《中国1950年代的两次重大战略转变》,载潘维、玛雅主编:《人民共和国六十年与中国模式》,北京,三联书店,2010年。

  [11]温铁军:《八次危机与软着陆》,《文景》2012年8期。

  [12]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五卷)页181-183,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

  [13]温铁军:《八次危机与软着陆》,《文景》2012年8期。

  [14]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页191。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编:《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电子版)。

  [16]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页281。

  [17]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页280。

  [18]转引自汪东林:《1949年后的梁漱溟》页54-55,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

  [19]转引自汪东林:《1949年后的梁漱溟》页55。毛泽东对梁漱溟更全面的批判,可以参见毛泽东:《批判梁漱溟的反动思想》,《毛泽东选集》(第五卷)页107-115。

  [20]南开大学卫东红卫兵编印:《毛泽东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重要讲话》页56-57,1967年。

  [21]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下)页1027-1028。

  [22]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诚然,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谁也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在一定条件之一,又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必须承认的……当着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时,对于政治上和文化上的革新就成为了主要的决定的东西。”请注意粗体字(是我加的),这就是毛利用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以及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转化而达到的效果。重新强调了“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特别是政治与文化在某种条件下可以成为“决定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毛泽东在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时,一开头对他的批评:“斯大林这本书从头至尾都没有提及上层建筑。它没有考虑人。它是见物不见人”。阿尔都塞在《关于唯物辩证法》(收入《保卫马克思》)一文中,专门讨论了毛泽东《矛盾论》中关于矛盾不平衡发展和相互转化的问题,尽管这个讨论是在他所谓“多元决定”的框架下展开的,但依然是理解毛泽东的“矛盾”论的一个重要入口。为了理解毛泽东“矛盾论”所强调的“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在一定条件之一,又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不妨把毛泽东的那段话和恩格斯至布洛赫的信(1890年)中所说的对比一下:“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下合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同样需要注意的是粗字体(还是我加的),恩格斯强调的是“归根到底”的“决定性”,而毛泽东把它淡化为“一般地表现为”;恩格斯只是认为“起着一定的作用”,而毛泽东则强化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由此不难看出,毛泽东大大加强了“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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