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论》(上)---第4章 (4)

作者:伍峰  更新时间:2015-08-15 21:57:56  来源:原创  责任编辑:石头

 

4.5 资本与价值创造

本节讨论资本、劳动和价值创造的关系。

资本是使商品得以产生和交换的货币化资源。

这里给出的资本定义是一种相对狭隘的定义,把与商品生产和交换无关的资源全部排除在外。作这种限制的目的,是将资本参与创造的价值限制在商品价值的范围之内。至于资本的更加广泛的含义可以看作它的引申含义,可为它们加上限定词,如政治资本等。

资本不是资源本身,而是货币化的资源,资源在被货币化为资本之后,不同资源的差异将被掩盖,甚至仅仅用货币就可以表达所有不同的资源,这一点和商品的货币化是相同的,或者说是商品货币化的必然结果。

本文给出的资本定义,比一般经济学所指的资本含义更广泛,因为把所有使商品得以产生和交换的资源全部纳入了资本的范畴,而不仅仅是指购买资源的货币。

按照本文的观点,在界定历史时,商品出现的时间就是资本出现的时间。

马克思把活劳动能够作为商品出售作为资本出现的前提,并将资本看成是用于自身增值的货币。马克思认为,以货币开始,以货币结束,商品作为中间形式,形成为卖而买的循环,这样的货币就是资本。如果以商品开始,以商品结束,货币只是中间形式,形成为买而卖的循环,这样的货币就不是资本。例如,消费者为了购买生活必须品而出卖劳动所得的货币,就不是资本,而小商贩购买商品之后再销售所使用的货币,就属于资本。

漂亮的容颜、美妙的歌喉、出色的运动能力、健康的体魄、渊博的知识等资源被当作商品出售时,它们是不是资本呢?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形成为卖而买循环的才属于资本,而形成为买而卖循环的不属于资本,所以它们不属于资本。然而,按照本文的观点,由于它们是商品产生和交换的资源,它们属于资本。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只有为卖而买的资本家才拥有资本,而为买而卖的消费者是不拥有资本的。而按本文的观点,能够被作为商品出卖的资源都属于资本,因此,为买而卖的劳动者也拥有资本。

本文对资本的定义与马克思的观点具有巨大的差异。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工厂中,资本家为卖而买,工人为买而卖(出卖劳动力),他们区别鲜明。而按本文的定义,资本家和工人都拥有资本并用这些资本参与商品的生产和交换过程,工人拥有的可能是能够作为商品出卖的劳动力资源和知识技能资源,而资本家可能拥有的是货币、技术或其他资源。在本文看来,马克思所称的“无产者”并非一无所有。马克思坚称劳动创造价值,那么,拥有劳动能力应该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也应该是一种宝贵的资本。如果不把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作为资本,就形成了悖论。

在人类历史上,“白手起家”的例子比比皆是,他们“起家”的资本,就是他自身的能力。如果我们不把人的能力作为资本对待,那就是对劳动者的亵渎。

马克思对于资本的定义,是为他的剩余价值理论服务的,是为他的剥削起因理论服务的。不过,本文对剥削起因的认识,不需要借助于这样的资本定义、不需要借助于马克思关于劳动和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也不需要借助于马克思错误的剩余价值理论。在后面的章节中我们会专门讨论剥削产生的根源,用没有任何牵强的原理给出与现实社会完全相符的答案。

使用价值的创造过程和交换价值的创造过程具有本质的区别,必须分别讨论。

A、  使用价值的创造

在讨论使用价值创造问题时,我们不能使用资本的概念,这是因为资本已经被货币化,消除了不同资源的差异,使我们无法详细讨论不同资源在不同使用价值创造中所发挥的不同作用。如果采用资本的概念讨论使用价值创造问题,即使得到了某种结论,这些结论也是无法通过货币化反向工程与不同资源的作用建立对应关系的,因为货币化是一种议价体系,而议价体系是一种随机体系,随机过程是单向过程,不能建立反向工程。所以,讨论使用价值创造问题只能使用资源概念。在使用价值的创造中,资源的作用却很容易转化为资本的作用,因为通过货币化能够很容易将资源转化为资本,所以,用资源概念讨论使用价值创造问题所得到的结论,能够通过资源的货币化,有效评价资本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

在使用价值的创造中,资源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力资源,一种是实体资源。使用价值的创造过程就是能力资源改变实体资源的过程。人类劳动的过程,也是人类劳动能力改变劳动对象的过程。能力资源改变实体资源的过程只能在当前实施,它会引入随机过程,具有不确定性,这就意味着,确定的能力资源作用到确定的实体资源上,得到的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就告诉我们,用确定的劳动能力从事确定的劳动,所创造的使用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采集野果或狩猎这样的劳动,不会改变劳动对象的属性,是一种获得使用价值的劳动,它不会创造新的使用价值(指种类而非数量)。例如,野兔肉具有食用价值,野兔皮具有保暖价值和装饰价值,野兔的这些使用价值由野兔的属性决定,由野兔的自然繁衍生长形成,不是由人的狩猎劳动赋予的。正是因为野兔具有这些使用价值才成为被狩猎的对象,人的狩猎只是获得了野兔的这些使用价值。

制革这样的劳动,会改变劳动对象的属性,制革工艺使野兔的皮毛更加柔软贴身,从而大大提高了穿着的舒适性和保暖性,防止腐败变质。增加舒适性、提高保暖性、防止腐败都是制革过程增加的功能,它们是制革过程创造的新的使用价值,野兔皮毛并不天然具有这些性能,如果不使用制革工艺,野兔的皮毛会硬化且容易腐败变质。

在人类没有炼铁知识时,铁矿石没有什么使用价值,当人类能够炼铁之后,铁矿石就具有了很高的使用价值(用于炼铁),那么,铁矿石由没有什么使用价值到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是不是人类的劳动“创造了”铁矿石的使用价值呢?当然不是,铁矿石能够炼铁,是铁矿石的自然属性,人类不知道炼铁时,是人类没有发现它的使用价值,人类的创新劳动获得了炼铁技术之后,只是发现而不是创造了铁矿石的这种使用价值。不过,炼铁过程是一种创造新使用价值的过程,因为铁矿石不是铁,铁是通过炼铁过程“创造”出来的。铁的用途非常广泛,因而具有很多使用价值,铁的这些使用价值,也是人的炼铁劳动“创造”出来的。同样道理,人类在使用铁时,铁的使用价值不是在使用中创造的,对铁的应用,只是对铁的使用价值的发现。例如,用铁可以制作钉子,那么,铁的这种用途是铁本身具有的,不是发明钉子的劳动创造的,发明钉子的劳动创造的是钉子的使用价值而不是铁的使用价值。

蜜蜂采集花粉酿制蜂蜜是创造新使用价值的过程,叶绿素在光和水的作用下分离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和形成碳水化合物的过程也是形成新使用价值的过程,可见,新使用价值并非只有人类的劳动才能创造,动物甚至自然过程也能创造新的使用价值。不过,无论是动物、微生物还是自然过程创造的新使用价值,这种“新”只是相对于参与对象而言的(如花粉中没有蜜,二氧化碳、水和叶绿素中没有氧气和光合作用所生成的碳水化合物),对于自然界而言,就无“新”可言了,蜜蜂酿蜜之前自然界已经有蜜存在,叶绿素分解二氧化碳之前,氧气和光合作用生成的碳水化合物已经存在。然而,使用人类的创新成果所创造的新使用价值,自然界往往不能自行产生(严格说来,人和人所创造的一切,也属于自然界的组成部分,但在讨论人的作用时,为叙述简便,我们将人从自然中独立出来,在本文的叙述中,都默认这样的叙述方式),相对于自然界来说,这种“新”就有新的内涵。如果要想用“人工”的方式制造蜂蜜或分解二氧化碳制作氧气和碳水化合物,人类需要进行大量的创新性劳动来取得创新成果才能做到,“人工”合成其它自然物质同样极为困难。这说明,人类创造自然界已经存在物质,需要进行大量的创新活动取得创造这些物质的方法,这些方法是自然界不存在的。例如,现在人类食用的粮食,需要依靠农作物的生长获得,而农作物的生长对自然环境和土地资源具有极大的依赖性,而且生长周期比较长,效率低下。如果人类的创新性劳动能够实现粮食的低成本规模化直接人工合成(如合成淀粉、蛋白质、维生素等),那么,人类将不再需要使用化肥和农药污染环境和毒害生灵,人类也不会再挨饿。如果人类的创新性劳动能够实现肉类细胞的工厂化直接繁殖,甚至低成本规模化直接人工合成肉蛋白,那么,人类就不再需要消耗巨大的资源和时间(让家禽家畜繁殖和生长)获得肉食了。在人类的能力还达不到直接合成各种食品的情况下,人类还可以采用人工照明的方式进行室内立体种植,从而大幅度节约土地资源和大幅度提高种植效率。

人类从自然中走来,与自然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因而也受到自然的巨大束缚。人类创造自然界已经存在的使用价值,能够使人类减少对自然的依赖,从而减少自然对人类的束缚,获得更大的自由。

从上面的讨论我们已经认识到,创新成果不但是新使用价值诞生(之前不存在)的源泉,而且可以成为已有使用价值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的动力。

人类的劳动包含机械型劳动和创新型劳动,在使用价值的创造过程中,机械型劳动和创新型劳动各自会发挥怎样的作用?它们的作用机理有何不同?

由于机械型劳动可以由动物和机器替代,因此,机械型劳动的作用与动物和机器的作用是相同的。动物和机器能够创造新的使用价值,人的机械型劳动自然也能创造新的使用价值,反之亦然。前文我们已经指出,受人控制的非人类能力,属于人类劳动能力的组成部分,这些非人类的能力一旦受控成为人类劳动能力的一部分,它们就能够代替人类的机械型劳动。任何受控的非人类的能力,它们发挥的作用与人类机械型劳动能力所发挥的作用是相同的。在将受劳动者控制的非人类能力归属于人类的机械型劳动能力之后,人类的机械型劳动能力就会得到极大的增强。

人类通过学习掌握的创新成果和非人类能力中包含的创新成果,都是形成注入能力的资源,在人类进行机械型劳动时,这些注入能力就会被激活,成为机械型劳动的能力。人的机械型劳动中注入的能力越多越强大,人的机械型劳动在单位时间内所创造的使用价值就会越多。人类在进行机械型劳动时,人的体力等能力会被消耗,但由创新成果形成的注入能力却不会被一同消耗掉,因为创新成果是一种不变资源。

人类的机械型劳动能够把人类的创新成果注入到劳动对象中产生新的使用价值,机器也能将人类的创新成果注入到劳动对象中产生新的使用价值,这是由人类的机械型劳动能力能够被机械能力替代的必然结论。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一个人的机械型劳动在单位时间内注入劳动对象的创新成果越多,这个人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使用价值就会越高。

一个人在单位时间内创造使用价值的多少,由他的机械型劳动能力的大小决定。人的机械性劳动能力有两种来源,第一种来源由劳动者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提供,第二种来源由存在于劳动工具和机器中的创新成果赋予。可见,增加机械型劳动能力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向劳动者本人注入更多能力,另一种是让劳动者使用包含更多注入能力的劳动资料,如先进的工具和机器等。对于使用更先进工具和机器的途径,极限情况下,人的所有机械型劳动都由机械替代,从而建成所谓的“无人工厂”,此时产品的生产将实现自动化,极少的人即可轻松管理和维护这样的工厂。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使用价值是最高的。

由于创新成果在使用中不会产生损耗,所以创新成果可以无限次被注入到劳动对象中。如果一个产品中所包含的创新成果是“无偿”得到的,那么当把这样的创新成果注入到产品中时,就能以“零创新成本”的代价增加产品的一部分(与“零成本”创新成果对应的那部分)使用价值。在人类社会中,大量存在的都是公共知识,它们都能以“零创新成本”获得。不过,这种公共知识往往成为竞争的基础,不一定产生竞争优势,竞争优势往往都来自于最新的创新成果。为了维持竞争优势,持有这些最新创新成果的人会保护它们,这就是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这种保护的目的,是防止他人“零成本”获得这些知识甚至是为了防止这些知识的推广使用。可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只是私利,是妨碍人类进步的,从整个人类进步的角度看,任何创新都应该以最快速度在全人类推广普及,而这一点,只有公有制社会才能做到。

创新成果需要机械型劳动将其注入劳动对象,在机械型劳动向劳动对象注入创新成果的过程中,需要消耗机械型劳动能力,所以,任何创新成果向劳动对象的注入,都意味着一定量机械型劳动能力的消耗。如果人的机械型劳动能力由非人类的能力替代,那就会消耗替代能力。消耗同样数量的机械型劳动能力(如体力),并不意味着向劳动对象注入同样数量和种类的创新成果,一个人消耗同样的机械型劳动能力,注入到劳动对象中的创新成果,与这个人掌握的相关知识的多少和技能的高低有关,与他在劳动中所使用的机械的先进程度(先进程度与所包含的创新成果成正比)有关。例如,一个用工程机械挖掘土石方的司机,在付出同样体力的情况下,他用挖掘机所挖的土石方比他自己用手挖肩扛的方式(尽管也使用了工具)所挖的土石方要多上百倍,也就是说,他消耗同样的体力,使用先进机械所创造的使用价值比使用落后机械所创造的使用价值要高上百倍。可见,要增加相同机械型劳动时间所创造的使用价值数量,就需要增加劳动能力,而人类劳动能力的提高主要由创新成果提供。可见,人类的创新成果越多越先进,人类机械型劳动的效率就会越高。

创新成果注入到劳动对象就能使劳动对象产生新的使用价值,使一项创新成果创造更多使用价值的方式是将这项创新成果重复注入到不同的劳动对象中。因为它所创造的使用价值与它被注入劳动对象的次数成正比。一种创新被应用的范围越广、持续的时间越长,被使用的次数就会越多,它所创造的使用价值就会越多。中国的造纸术和活字印刷术就是应用范围很广、持续时间很长的创新成果,它们为人类创造的使用价值大到无法估量的程度。

具体而言,在创造使用价值的过程中,劳动资料的作用非常显著。在原始社会,人类所使用的工具极为简陋,所掌握的知识十分有限,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所有的人都必须从事获得生活必须品的劳动并且自然资源非常丰富才能养活人类。而在工业社会,由于机器的大量使用和知识的大量积累,使劳动效率大幅度提高,只需要少数人从事农业劳动即可养活整个人类,而且对自然资源的依赖也大幅度降低了。在高度自动化的时代,如“无人工厂”普遍存在的时候,极少数人的劳动即可满足人类的基本物质需求。可见,工具、机器和知识在使用价值的创造上能够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其作用会越来越大,最终会基本替代人类的机械型劳动,把人类从繁重而枯燥的机械型劳动中解放出来,人类将主要从事创新型劳动。

自动化设备可以在没有人值守的情况下创造使用价值,然而,自动化设备是人的过去劳动的结果,可见,过去劳动在被人的当前劳动(如开机)激活之后,就能焕发生机,具有创造新使用价值的能力。也就是说,过去劳动并不是“死亡的劳动”,它们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被激活而焕发出活力。

机器性能的高低,与其所凝聚的创新成果的多少有关。任何一项创新的产生,都是以之前的创新为基础的,所以,一项创新所包含的创新成果,是之前与之相关的所有创新成果的总和。由于创新成果可以无限次被利用,所以,一项过去的创新可以被重复计算在不同的创新过程之中。可见,创新的水平越高(一般也越晚出现),其所包含的创新成果的总和也越多。

人在进行创新时,其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越多,其创新所包含的过去创新成果的总量也会越多,体现出来的水平也会越高。这就是为什么进行创新的人需要不断学习、培训和钻研的原因。

在人作为价值创造主导者的情况下,人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越多,在劳动的过程中所能展现的能力也越大,单位时间所创造的使用价值也越高。不过,在机械化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对从事机械型劳动的人的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反而会降低。人们对自动化程度很高的机器,常常冠以“傻瓜机”的称谓,形容它们是傻瓜都可以使用的机器,就是对这种现象的一种反映。在工业社会时代,工人一般都从事比较单一的机械型劳动,如车工、铣工、电焊工、纺织工等,在这种情况下,对工人的知识和技能要求比较单一(不包含他们进行创新活动的情况)。

人类的发展必然导致社会劳动创新比的不断提高,社会劳动创新比越高,意味着社会的机械化程度(包含电子化和信息化程度等)越高,机械在产品制造中所发挥的作用也会越大,即机械在使用价值的创造中所占的比重会越大。机械属于资源,所以资源能够创造使用价值,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资源在使用价值的创造过程中所占的比重会不断增加。

机械能够创造使用价值的能力,主要是由人类过去的创新赋予的,创新不但能够赋予人更高的劳动能力,而且能够赋予机械更高的能力,这就是创新的神奇之处。

对于一个公司而言,从事创新型劳动的员工,他取得的劳动结果可以被公司无限次用于公司的产品中,从而为每一个产品增加价值。公司生产的产品规模越大,这种增值效应就越高,如果公司生产的产品的规模很小,那么,这种增值效应就很低。所以,一项创新到底能创造多少使用价值,取决于其被利用的次数。爱迪生发明的电灯、微软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和谷歌的手机操作系统、谷歌搜索引擎等,都是被大量使用的产品,包含在这些产品中的创新,本身的难度系数可能很高也可能不高,但它们都创造了巨额的使用价值。现在互联网上有海量的免费服务和应用软件提供给用户使用,包含在它们中的劳动,都不会直接创造交换价值,但它们却为数不清的用户提供了使用价值,其社会贡献是非常巨大的。

B、  交换价值的创造

在讨论交换价值创造问题时,必须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背景,因为只有商品才有交换价值。一切与交换价值创造有关的因素都需要货币化,所以,在交换价值的创造过程中,只能用资本概念而不使用资源概念。

与使用价值不同,交换价值只有一种,所以,所谓的创造交换价值,只是产生交换价值的增量,不存在创造新种类交换价值的问题。这样,讨论交换价值的创造问题就转化为讨论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成本和利润问题。

所谓成本,就是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中所消耗资本的交换价值总和,所谓利润,就是交换完成后获得的高于成本的交换价值的增量,它可以是正值(盈利),也可以是负值(亏本)。

在后面的讨论中,我们将以讨论成本和利润问题来代替交换价值的创造问题,我们把它们作为等价问题对待。不过,这样一来,似乎劳动的作用就会被掩盖,交换价值的创造主体似乎失去了踪影。

的确,劳动都有明确的目的,价值创造必然有确定的主体,交换价值的创造也不例外。由于交换价值代表的是财富,对于以创造财富为目的的人来说,劳动的目的就是为了创造交换价值,在创造交换价值的过程中,必然有劳动的特殊地位。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中,认为劳动是交换价值创造过程中唯一“活着”的对象,而死的东西不可能有创造力,从而必然有“劳动创造价值”的结论。在这个结论中,劳动是指活劳动(当前劳动),价值是指交换价值(财富)。

由于“劳动创造价值”是一个极为著名的观点,在包括马克思理论在内的大量政治和经济理论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这里有必要对其含义作一些基本分析。

在“劳动创造价值”这个由三个词构成的观点中,我们不但需要明确每一个词的含义,而且还需要明确其整体含义,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明确四方面的含义。第一是需要明确劳动的含义,这里的劳动是指当前劳动还是指包含过去劳动的所有劳动,是机械型劳动还是创新型劳动,或者是同时包含二者;第二是需要明确创造的含义,这里的创造是指劳动对象在注入劳动之后出现了之前不存在的价值,还是只是增加了之前已经存在的价值。第三是需要明确价值的含义,这里的价值是指使用价值还是交换价值,或者同时包含二者。第四是需要明确价值是否只有劳动才能创造。

这里先根据本文的理论体系给出我们的观点:

第一,  劳动作为一个单独的方面出现,只能是当前劳动,因为任何过去劳动都只能以资源或资本的方式出现。当前劳动既包括机械型劳动,也包括创新型劳动。

第二,  创造既包含注入劳动之后出现了劳动对象之前没有的价值,也包含之前已经存在的价值的增加量。所以,创造既适合使用价值,也适合交换价值。

第三,  在劳动能够作为单独方面出现的情况,必然是劳动没有被货币化的情况,没有被货币化的劳动参与的价值创造过程,只能是使用价值的创造过程。在交换价值的创造中,所有参与价值创造的对象都被货币化,将会无差异的体现为成本,劳动也会无差异地体现在成本中。

第四,  劳动与资源结合创造使用价值,但不是所有的使用价值都是由劳动创造,资源也能创造使用价值。对于交换价值的创造,由于劳动已经被货币化,成为资本的一部分,不能独立于资本之外成为单独的一方,因此,劳动与其它资本在交换价值的创造中会共同发挥作用。

第五,  不是所有使用价值都是由劳动创造,并不等于那些不是由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没有价值创造的主体,而是有多元化的主体。同样,交换价值不是全部由劳动创造,并不等于那些不是由劳动创造的交换价值没有价值创造的主体,而是同样有多元化的主体。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需要理解多种因素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

马克思的《资本论》是影响最为深远的政治经济理论,也是以最彻底的方式支持“劳动创造价值”观点的理论。但马克思定义的价值——商品价值,就是劳动创造的价值:“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i]对于“劳动创造价值”观点而言,这是把结论用于定义,犯了循环自证的逻辑错误,是不能证明“劳动创造价值”观点的。

《资本论》已经明确,使用价值可以不由劳动创造:“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ii]可见,《资本论》中所指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并不是使用价值。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写道:“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如果真正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刚才已经规定的它们的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研究的进程会使我们再把交换价值当作价值的必然的表现方式或表现形式来考察。[iii]因此,《资本论》把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与交换价值进行了高度关联。

在马克思理论中,“劳动创造价值”被解释成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从而给出了资本家提供资本但不创造价值、所有价值都由劳动者创造的结论。在马克思理论中,“劳动创造价值”隐含着如下内涵:劳动指活劳动(当前劳动),价值指交换价值(财富),创造指价值的增值。

下面我们对马克思“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的理论观点进行初步分析:

1、 在交换价值创造过程中,劳动已经被货币化,成为成本的一部分,它的作用与其它成本一样。一个“能干”的劳动者和一个“不能干”的劳动者的差别,对成本的影响与一个“好的”机器和一个“不好的”机器的影响是相同的。影响成本的因素很多,劳动只是其中的一种,它并不表现出特殊性。或许有人认为,活劳动与其它成本存在显著差异,因为资本家在支付同样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延长活劳动的时间,使一份“原本”生产X件商品的工资能够生产X+DXDX>0)件商品,从而为资本家带来由这DX件商品产生的利润,即“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与利润并不相同,剩余价值包含利润,在不影响讨论结果的情况下,为了简单起见,我们进行这样的等同,后文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不再说明)。这种观点貌似有理,其实犯有严重的逻辑错误。我们来看看如下的逻辑分析:

设使用普通机器的结果是一份投入生产Y件商品,在更换成最新的机器之后,能够使“原本”生产Y件商品的投入生产Y+DYDY>0)件商品。DY件商品不能为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的充要条件是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所谓充分竞争的市场是指:①有限的市场需求;②平衡的供需关系;③无差别的竞争能力——新技术新设备的扩散速度无限大。有限的市场需求是形成激烈竞争的前提,而无限的市场需求对生产和售价是不会形成限制作用的。平衡的供需关系意味着供需已经达到平衡,有人增加产量就意味着有人减小产量,任何人产量的调整都会受到激烈竞争的制约。无差别的竞争能力表示新技术新设备的普及速度无限大,任何人都不能依靠新技术和新设备形成竞争优势,因而新技术和新设备投入使用导致的成本降低,会由于激烈竞争的存在而被售价的降低抵消,不能为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因此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任何人不能通过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打破竞争平衡。即:

新技术和新设备普遍使用导致的成本降低不能产生额外利润的充要条件是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之下。

现在我们来考察延长工人劳动时间的情况。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一份工资原本生产X件产品,当有资本家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使一份工资能够生产X+DXDX>0)件商品时,这种“新技术”会以无限大的速度普及推广,导致所有的资本家都会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能够同样以一份工资生产X+DX件商品。这样,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就不能形成竞争优势,不能为资本家带来“额外”的利润,即不能为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即:

在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的环境之下,普遍延长劳动时间导致的成本降低不能产生额外利润。

实际上,盈利来源于比较优势,对于充分竞争的市场,如果延长活劳动的时间是一种能够被社会接受的普遍现象,那么所有的资本家都会采用,其结果就是所有资本家的活劳动成本是相同的,任何一个资本家都不能以这种方式获得竞争优势而取得比其他资本家更多的利润。所以,普遍延长活劳动的时间不会产生额外的利润(剩余价值),而只能创造更多的使用价值,这与普遍采用先进的机器降低成本不能比其他资本家产生更多的利润一样。既然马克思认为普遍采用先进的机器不能产生剩余价值,那么资本家普遍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就同样不能产生剩余价值。把工厂设在劳动力便宜的地方,利用地区差异降低活劳动的成本是可行的,也是有效的,但当所有资本家都这么做了之后,这种差异也将消除,其结果就是工厂向劳动力成本低的地方转移。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劳动力便宜是重要原因之一。

所以,在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延长活劳动时间的结果只是降低了成本,当所有的资本家都采用这种方式降低成本时,这种降低成本的方式不能转化为利润,也就不能创造“剩余价值”。延长劳动时间与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在降低成本上具有相同的功效,它并不体现出特殊性。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任何降低成本的方式成为一种普遍手段时,都不能产生额外的利润,只有采用他人难以获得的方式降低成本,才是形成竞争优势获取额外利润的最好方式。

延长劳动时间、先进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先进的设备、创新的成果等都能有效降低劳动成本,在这些因素中,延长劳动时间是最容易“扩散”的“技术”,因而也是最不容易产生竞争差异的因素,而其它因素都会通过保密或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有效延缓其普及和推广,从而在一定的时间内形成竞争优势。

在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有效延缓新技术普及推广的情况下,创新是形成竞争差异最有效的手段。创新成果在交换价值的创造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一旦获得了一种创新成果,它就可以无限次被注入产品,获得其他竞争对手所没有的持续竞争力。不过,对创新的投入是一种高风险的投入,因为创新能否在预期的投入条件下取得预期的结果,是无法控制的。这就是为什么小公司一般不进行大的研发投入的原因,小公司往往采用“挖人”的方式获得其它公司的创新成果,从而降低获得竞争优势的成本和风险。

2、 如果要将活劳动进行特殊对待,就需要解除货币化,还原劳动和其它资源的本来属性,这就会回到使用价值创造的范畴,而在使用价值的创造中,过去劳动、尤其是过去的创新型劳动(成果),是能够创造使用价值的。如果将这样的结论经过货币化转换,必然得出资本能够创造交换价值的结论,当前劳动依然与资本所发挥的作用相同,特殊对待当前劳动的观点不能成立。

3、 降低成本只是增加利润的途径之一,增加销售量和提高销售价格也是很好的途径,这里面有很多文章可做,如提高产品质量、树立品牌、建立营销渠道,等等。利用更好的营销手段提高利润,与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是完全一样的。

4、 任何创新型劳动都不是直接注入产品的,因为创新得到的是知识,只有创新的结果才能被运用到产品的制造中,所以,只有过去的创新成果才能为增加交换价值作贡献,而过去的创新不能纳入活劳动的范畴,只能体现为资本。

5、 活劳动不能单独增加交换价值,它必须与资本(人的劳动能力也是一种资本,资本家给工人的工资就是按工人的劳动能力确定的)结合才能增加交换价值。劳动者与A类劳动资料结合和劳动者与B类劳动资料结合,他所生产的商品的数量和质量是不同的,这些商品在出售时获得的交换价值也不同,在简单扣除A类劳动资料或B类劳动资料的成本之后,劳动者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所生产的商品获得的利润也不同。在同一个工厂,工人使用不同先进程度的机器进行生产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在这样的工厂,使用不同先进程度机器的工人的“活劳动”对增加的交换价值的贡献如何评价?显然,并不存在一种评价“活劳动”与资本结合对交换价值所做贡献的客观标准,这不但是因为人的机械型劳动能力能够被机械代替,活劳动与资本之间会形成共生关系,更主要的是这种贡献依然受议价体系支配。

6、 劳动所得的商品,到底以什么价格销售,会获得多少利润,由大量因素决定,活劳动的贡献只是其中之一,非劳动因素的影响可能远远大于劳动因素的影响,这种影响是通过成本和利润体现出来的。到底是使用人工还是使用机器,主要取决于劳动力成本(资金实力也很重要),除劳动力成本之外,生产规模,租金、社会背景资源(如交通、网络等)、资本投入、管理方式、生产方式、所用技术等,都对成本有很大影响。在成本基本确定的情况下,利润由销售决定,产品质量、产品设计、品牌、销售渠道、社会需求、竞争等都会对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产生很大的影响。影响成本和利润的这些数不胜数的因素,都会对交换价值的“创造”产生影响,劳动对交换价值创造的贡献不是唯一因素,不可能支撑“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交换价值”的观点。

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总之:

从本质上看,价值只能由劳动创造的观点是错误的。

所以,马克思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的观点有理由受到质疑。

回到交换价值的创造问题。

研究发现,劳动在交换价值创造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会受劳动者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所使用机械的先进程度影响,还会受社会背景、竞争态势、品牌营销等多种因素影响,前者属于产品生产过程,而后者属于产品交换过程。

社会是发展的、动态的、不平衡的、竞争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机器的普及需要一个过程,甚至会受到阻碍,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非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才是社会的常态,在这样的社会中,市场需求是不断扩张的(如对于新产品而言),新技术和新设备的推广使用是受到多种因素限制的,市场总是不平衡的。于是,人们总是看到只有一部分人能够占据新知识、新技术和新设备的至高点。这部分人生产的商品,不但质量、性能具有优势,而且原材料、能源和劳动的消耗更少,他们的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知名度更高、销售量更大,销售价格可能更贵。这种在动态、非平衡竞争环境中获得的多重优势,将导致他们能够获得巨大的盈利能力,从而创造巨大的利润。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社会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决不能用静态的、平衡的模型来分析和看待社会。马克思用所谓无差异的人类劳动、无差异的劳动力成本,无差异的劳动能力、无差异的商品价格来讨论交换价值的创造,是非常错误的。

需要说明的是,在非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新技术和新设备的使用能够获取超额利润,相同工资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也能获得超额利润,从而增加剩余价值。

交换价值是商品交换的核心内容,也是人类衡量财富的主要凭据,关于交换价值的问题,现有经济学的研究已经非常广泛和深入,本文反而认为这不是一个适合建立理论的研究的方向,因为交换价值是建立在议价体系上的,具有很大的不可约束性和不稳定性,不适合建立科学的理论体系(否则的话,人们就可以准确预测明天每只股票的涨跌了)。

交换价值最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它是财富的主要凭据,每个人的财富都会在交换中出现损益。在财产私有制社会,人们不得不进行商品交换,而任何商品交换都没有真正的公平和平等可言,所以,任何一次商品交换,都意味着有一方的财产会被侵害,而任何一方的财产受到侵害,就意味着出现了剥削。

交换价值在理解剥削问题、说明社会财富转移和财产分配上具有重要用途。

在交换价值的创造(增值)过程中,交换价值的成本会转移到劳动对象中,这就是所谓的价值转移。

价值转移概念只适合交换价值的增值过程,不适合使用价值的创造过程。

交换价值的转移本质上只是成本转移,交换价值新增价值的产生,本质上只是利润的产生。而这一切,与使用价值并不能建立确定的对应关系。前文已经提到,使用价值的创造过程,必定是不同种类新价值的创造过程,不适合用价值转移的概念。

在收藏界,人们常常用“打眼”和“捡漏”来描述对藏品交换价值的错误定价,这种打眼和捡漏现象的出现,来源于藏品真伪和使用价值的难以界定以及人们的心理因素。对于收藏者来说,如果他收藏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如观赏等),当真品和赝品无法分辨时,对于他来说,真品和赝品的所有使用价值都是相同的。只有当他把藏品作为财富储存和增值的手段等时,藏品的真假对他才有意义,因为这样的藏品需要拿出来交换,在交换时赝品可能会被他人识破而使交换价值大幅缩水。对于一个不会喝酒的人来说,给他喝十元钱一瓶的白酒和给他喝一万元一瓶的白酒,他感到的或许只是辛辣程度的微小差别;对于一个不会喝茶的人来说,他喝几十元一斤的茶叶和喝几万元一斤的茶叶,他品到的茶的清香和甘苦的差异,不会比两盘不同小菜味道的差异更大。可见,使用价值基本相同的商品,它们的交换价值可以有巨大的差异,也就是说,商品的交换价值是可以严重背离其使用价值的。人们需要的只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劳动和资源结合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创造使用价值,如果用交换价值来衡量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和资本的价值贡献,是不可能得到正确的结论的。

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已经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

资源在使用价值的创造过程中以及资本在交换价值的增值过程中都能作出贡献。

由于资本和交换价值的创造之间不能建立确定的对应关系,因此,我们依然只能通过讨论资源和使用价值创造的关系,再通过货币化得到资本与交换价值创造之间的某种联系。

当一个对象具有交换价值时,意味着这个对象已经成为一种商品,此时制造商品的劳动已经完成,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只能是过去劳动,所以,讨论交换价问题时,区分当前劳动和过去劳动没有实质意义,它们的性质和作用是相同的。实际上,对于一个商品,当前劳动只是过去劳动的延续,劳动只是资本的构成部分。所以,在交换价值的增值过程中,作出贡献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这些因素都能成为交换价值创造的成员。

当交换价值的创造主体多元化之后,我们对社会经济现象就有了更合理的解释。

有人说,房价的涨跌和股票价格的涨跌没有反映它们的真实价值的涨跌,但是,前文我们已经提到,在这种涨跌中交易的人,亏钱的人是需要用真实劳动创造的价值来弥补的,赚钱的人是可以用赚来的钱代替真实劳动创造的价值来消费的,也就是说,这种背离真实价值的涨跌,并不是虚的,其所产生的实际效果是真实的,它反映的是真实的财富增加或减少,因而是真实的交换价值的增加或减少,所以,即使一个人什么都没有做,它所持有的商品所对应的交换价值就会被“创造”。

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笑贫不笑娼”的现象广泛蔓延,卖淫这种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行为在全中国盛行,禁而不止。从价值交换的角度讲,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交换可以暗中进行;二是卖淫所得与合法的劳动所得能够成为无法分辨的相同的交换价值,能够成为无差别的财富。

暗中交易和价值无差异化是产生欺诈、掠夺和邪恶的温床。

在财产私有制社会,不直接创造使用价值或生产商品的商人、银行家和资本家,他们仅仅依靠手中的资本,就能成为赚钱最多的人群,他们成为社会的富裕群体,是对“劳动创造价值”的极大讽刺。既然只有劳动能够创造价值,那么劳动和资本这两个在价值创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必然是劳动处于主导地位,但现实社会正好相反,处于主导地位的反而是资本。现有理论对这种现象难以作出合理的解释。在本文看来,当资本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之一并具有集权优势的情况下,资本在与劳动的博弈中能够占据主动就具有必然性。

在货币成为体现交换价值的凭证、成为财富主要表现形式的情况下,任何因素创造的交换价值都会变得不稳定。以超发货币的方式让货币贬值从而掠夺货币持有者已经成为各国的通行做法。在政权不稳定的情况下,货币数千倍乃至数万倍贬值的实例屡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对货币持有者的财富掠夺是空前的。美国利用美元作为国际货币的有利地位,通过超发货币,就能掠夺全世界的财富。

明明知道交换价值货币化的种种弊端,但人类依然选择用货币来丈量自己的财富,这或许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不过,作为一种理论,如果建立在容易崩溃的基础之上,就是不明智的了。

交换价值的货币化导致的价值巨大起伏,根源或许在议价体系的不稳定性。在人造宝石没有诞生之前,天然宝石的纯度越高越值钱,重量越大越值钱,缺陷越少越值钱。那时,宝石是以重量、纯度和缺陷等要素进行定价的,其交换价值和劳动扯不上什么关系。当人类能够制造重量更大、纯度更高、缺陷更少的宝石之后,天然宝石一度受到巨大冲击,很多珠宝商破产,不过,聪明的珠宝商很快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它们以天然宝石的稀有性为借口,把人造宝石和天然宝石分开定价,使使用价值更高的人造宝石的价值远远低于天然宝石。他们鉴别天然宝石和人造宝石的依据,居然是人造宝石“完美无缺”而天然宝石有“天然缺陷”。珠宝商玩的这些把戏依然没有把劳动作为定价的任何依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他的理论预言的“假如能用不多的劳动把煤转化为金刚石,金刚石的价值就会低于砖的价值。[iv]现象并没有发生。

在当代社会,一件商品或一项服务的收费,极少以它们所包含的劳动量来定价的。名人的出场费、代言费,律师的代理费,字画的销售价格,门票价格,等等,都不是以劳动量来定价的。

前文已经论述过,资本能够创造交换价值,其中创新成果表现最为突出。创新成果往往能够创造出新的巨大需求,从而创造出巨大的市场,大幅度增加交换价值。例如,汽车的发明创造了巨大的汽车市场、公路需求、汽油需求,等等。互联网的发明创造了巨大的网络市场、网络建设需求、网络购物市场、网络金融服务、远程医疗和远程教育、网络游戏、网络通信,等等。汽车和互联网的发明无疑创造了巨大的交换价值。虽然创新成果属于人类劳动的结果,但是它在交换价值创造过程中却是以资本的方式发挥作用的。

前文已经指出,当劳动作为商品被出售之后,被出售的劳动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已经属于买方,买方能够在买卖协议规定的条件下使用所购买的劳动。在使用劳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价值,也归买方所有。如果所购买的劳动被用于创新,而创新成果又可以无限次的使用,那么,购买劳动的一方能获得的回报就能远远高于购买劳动的支出,从而获得巨大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能用劳动时间来衡量创新者的贡献吗?

用劳动效率更高、劳动一致性更好的新机器代替旧机器从事产品的生产,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能够在单位时间内创造更多的交换价值,这也是创新成果以资本的方式对交换价值的创造作出贡献的典型例子。

我们反对使用社会平均这样的概念,因为交换价值的体现,受时域和空域影响很大,采用新技术的人,必然比没有采用新技术的人具有优势,交易发生时,即使想象存在所谓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最先采用新技术的人也必然比这个平均值有巨大优势。最先采用新技术的那部分人,可能会在新技术普及之前采用更新的技术了,从而始终能够获得比社会平均高得多的收益。现实社会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由这样的原因引起的贫富差距是当今社会最主要的合法因素之一。以这种方式致富的人,往往都不会以克扣员工工资或延长员工劳动时间的方式获得所谓的剩余价值。他们的价值增值可能主要来源于创新或对创新结果的利用。

在公权理论中,劳动能力、过去的创新成果等多种资本在交换价值的创造过程中能够发挥多方面的作用。如能够替代人类的机械型劳动(如购买机器设备等),而且这种替代可能是一种更优质的替代。如果人类的机械型劳动能够创造交换价值,替代人劳动的机器做同样的事情当然也能创造交换价值,这种价值的创造,就是资本的贡献。在本文看来,机器设备替代人从事机械型劳动,蜜蜂采花酿制蜂蜜,微生物发酵等都属于能够创造交换价值的活动。

货币是一种非常特别的资本,在商品社会,任何资源都可能被变成商品,而掌握货币的人,则可以购买变成商品的任何资源,所以,货币是一种“万能”资本。

当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不再“特殊”,我们会面对这样的问题:劳动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难道不是人类的劳动创造了人类的一切吗?

显然,没有人类的劳动,就没有人类的一切。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认识劳动所发挥的作用。从前面的讨论我们已经知道,在价值创造过程中(无论是使用价值还是交换价值),当前劳动是过去劳动的延续,当前劳动和过去劳动在价值创造的链条中所发挥的作用是相同的,区别它们没有实质的意义。人们之所以需要特别关注当前劳动,仅仅只是因为当前劳动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密切相关,人们需要知道当前劳动的具体贡献,以便衡量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是否合理。

衡量劳动报酬是否合理是涉及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一个世界难题,这个难题的存在,说明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没有找到衡量劳动价值的科学方法。任何声称能够评价劳动价值的现有理论,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更不可能成为什么“真理”。我们对此必须要有清楚的认识,要积极探索新的理论,更加客观地认识劳动的作用,决不能被局限在前人的理论中。

在前面关于交换价值创造的讨论中,劳动与资本始终纠结在一起,劳动创造价值(即只有当前劳动才能创造价值)的观点也被否定,那么,在价值创造的链条中,我们能否找到当前劳动与众不同的贡献?

对于一个劳动过程而言,它表现为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或活动,或者说,劳动的目的是为了得到所需的劳动结果。当前劳动是否能够得到预期的劳动结果存在变数,有可能超过预期,也有可能逊于预期。这种不确定性仅仅只是因为可能存在不可预料因素的影响,而任何已知因素的影响都应该被认为是可预期的。过去劳动不存在改变结果的可变因素,是以确定的劳动结果体现的。然而,这种差异并不能成为当前劳动对价值创造与众不同的贡献。价值创造过程与物体运动的物理过程有着类似的规律。已经发生的物理现象,是以确定的结果呈现的,而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物理现象可以被不可预料的因素改变。对于不存在不可预料因素的物理运动,理论上人们可以准确知道它在每个时间点的运动状态,这些时间点不受过去、现在和将来的限制。也就是说,在不存在随机事件或意料之外事件影响的情况下,已经发生的、正在发生的和将来发生的运动,具有等效性,区分过去、现在和将来没有什么意义。例如,课本中描述物理运动的公式中,时间变量的零点可以设在任何时间点,不用区分过去、现在和将来。

然而,过去和将来毕竟是有巨大差异的,这种差异就体现在过去是无法改变的,而将来是可以通过“现在”来改变的。在量子理论中,粒子的运动是无法准确预测的,也就是说,在量子理论中,随机事件在“现在”的随机发生,就把过去和将来严格区别开来,时间就不可能倒流,从而形成所谓的“时间之箭”。可见,人类无法预测将来的唯一障碍就是“现在”时刻发生的随机事件。

劳动创造价值的活动,同样由于存在不可预料的因素而变得不可预期,从而使当前劳动与过去劳动具有不同的性质。

当前劳动与过去劳动的另一个差异,是过去劳动是已经进行了利润分配的劳动,而当前劳动是还没有进行利润分配的劳动,因而是可以改变分配规则的劳动,是有“关注”意义的劳动。



[i]  卡尔·马克思,中共中央马克思 恩格斯 列宁 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1月,P51,(源自中央编译局网站)。

[ii]  [i]P56-57

[iii]  [i]P51

[iv]  [i]P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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