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解读之二
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共十一条内容,主要是批判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阐发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包括三部分内容:
总论(第1条)
分论(第2—9条)
结论(第10、11条)
第二讲主要解读《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gegenstaCndliche]活动。因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唯物主义正确地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或者说物质决定意识的基本观点,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对唯心主义的先验论进行了有力的批判。特别是费尔巴哈批判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和神学的斗争中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得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高度评价。但是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所有旧唯物主义存在许多错误的观点,其中最主要缺陷就是不懂得革命实践的意义。马克思这个提纲第一条主要针对旧唯物主义的这一缺陷进行了批判,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和阐发科学实践观。
一、对第一条原文的理解
这一条可分为三层含义:
第一层:指出一切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是用纯客观或直观的方法认识客观事物,而没有用实践的方法和主体方面去理解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这里指出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提纲第十条》把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所有唯物主义称之为旧唯物主义,把马克思确立的唯物主义称之为新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缺点就在于认识事物的直观性和纯客观性,而不懂得实践。
什么是事物、现实、感性?这三个词在费尔巴哈的著作中是一回事,是费尔巴哈经常使用的概念、术语。他说过:“具有现实性的现实事物,乃是感性事物。”“感性”就是“实际存在着的事物,因此,在我看来,它具有和现实同样的意义。”
所以这三个词指的就是能够被人感觉到的客观事物、客观世界,它既包括客观存在的各种事物,也包括客观存在的人,他们可以用直观即直接观察的方法把握。为什么费尔巴哈认为客观事物也包含人呢?因为在他看来,人是自然界的产物,并且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人也是一种感性的客观的存在物。
当我们把人即周围的一切事物看做事物、现实、感性时,就已经从人的认识论方面谈论这些事物的属性,也就是从主观客观关系的角度谈论他们的属性,即是同人的主观方面没有任何关系的纯粹客观方面来理解,没有打上人类的任何主观烙印的客观世界。它们对于认识主体人来说,只是认识对象,反映对象、直观对象。费尔巴哈说:“直观是生活的原则”,“只存在人的感性直观中,才是真理和实在。”换句话说,费尔巴哈在理解人和客观世界的关系时,只是看做反映被反映的照镜子式的关系。马克思这里一针见血地指出其缺陷、缺点“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它们”就是指前边所说的“事物、感性、现实”,没有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和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人的感性活动,这里的感性不是指感性认识,马克思曾经说过,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亦即现实的。这里和费尔巴哈说的“感性”含义相同。所以“感性的人的活动”就是现实的人的活动,即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在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人。
“活动”、“实践”同等意义,强调人去作用、改造客观世界,改造现实。
“主体方面去理解”。主体客体,主观客观,认识论方面的概念。“主体方面”(72年版《马恩选集》翻译为“主观方面”)就是指人的主观能动性。
马克思这里实际是说,旧唯物主义的缺陷就是把客观事物、现实只是看做反映对象、认识对象、直观对象,没有看做人的感性活动对象、实践对象。应该把它们看做实践对象、改造对象、感性活动的对象。
唯物主义把客观世界看做第一性、看做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事物是正确的,人们去反映它、认识它无疑是正确的,但这只是主客体、主客观的一个方面。我们的认识对象、客观对象能否被人改造、被人作用呢?这种认识对象是否已经打上人的主观烙印呢?换句话说,主客观、主客体究竟是单向关系,还是双向关系?我们生活的周围事物都是纯粹的客观对象吗?有没有人的主观烙印呢?
实际上,我们生存的周围的自然界,不是纯粹的自然界,事事、处处程度不同地打上人类的主观烙印。没有人,就没有我们周围的现实世界。人和一切动物一样,要吃喝生存,但人不象动物一样,直接从自然界中获取现成的生活资料,而是改造自然界,积极主动地改造外部世界。离开了人对外部世界的改造,离开了劳动,人类就无法生存下去。人对世界的认识也不是单纯的直观和认识关系,而是在劳动中、在改造中、在实践中反映和认识世界,只有客观世界成为改造对象,才能真正反映和认识这个世界。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因此,主客体、主客观之间不是单向,而是双向关系。
马克思在之后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更加具体地解读了他的这段话,马克思说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甚至连最简单的‘感性确定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交往才提供给他的。大家知道,樱桃树和几乎所有的果树一样,只是在数世纪以前由于商业才移植到我们这个地区。由此可见,樱桃树只是由于一定的社会在一定时期的这种活动才为费尔巴哈的‘感性确定性’所感知。”马克思还说,就是人的“直观”能力、意识也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费尔巴哈特别谈到自然科学的直观,提到一些只有物理学家和化学家的眼睛才能识破的秘密,但是如果没有工业和商业,哪里会有自然科学呢?甚至这个‘纯粹的’自然科学也只是由于商业和工业,由于人们的感性活动才达到自己的目的和获得自己的材料的。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它哪怕只中断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自己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就没有了。”马克思强调用实践的观点理解自然界,并不否定纯粹自然的存在。人类产生之前的自然界、地球之外的浩瀚无边的宇宙、即使地球上的自然界也有未开垦的处女地。所以马克思说:“在这种情况下,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但是,马克思又强调,“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马克思继续继续批判费尔巴哈的对人的直观性的认识。“他把人只看作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因为他在这里也仍然停留在理论的领域内,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这一点且不说,他还从来没有看到现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于抽象的‘人’,并且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个的、肉体的人’,也就是说,除了爱与友情,而且是观念化了的爱与友情以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他没有批判现在的爱的关系。可见,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因而比方说,当他看到的是大批患瘰疬病的、积劳成疾的和患肺痨的穷苦人而不是健康人的时候,他便不得不求助于‘最高的直观’和观念上的‘类的平等化’,这就是说,正是在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看到改造工业和社会结构的必要性和条件的地方,他却重新陷入唯心主义。”
因此马克思给费尔巴哈的哲学性质做出了这一结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这一点从上面所说的看来已经非常明显了”。
第二层:指出唯心主义从能动方面去理解“事物、现实、感性”,但它们也不懂得实践的观点。
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
马克思前边指出了旧唯物主义对客观事物只是从客观方面理解事物,没有从主体、主观方面其理解事物。那么哲学史上有没有哲学家从主观方面理解事物呢?马克思是肯定的。这里马克思就说,和旧唯物主义相反,哲学史上的唯心主义对待周围的事物却是从主观、主体、能动性方面去理解。如主观唯心主义者把世界的一切事物都看做人的主观意识、意志的产物。古希腊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费希特、黑格尔、鲍威尔等。但马克思认为这种思维方法也是片面的、错误的。因为他们看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但只是“抽象”发展了。“抽象”是个认识论范畴。毛主席说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就是认识的“抽象”过程。在黑格尔哲学那里,抽象有两层含义。一个是动词意义上的含义,即认识过程。二是名词意义的“抽象”,它与具体对立。任何具体都是多样性的综合,认识过程是从多个、无限中抽取一个、或几个结果。抽取的结果都是“抽象”的。但“抽象”又区分为科学的“抽象”和非科学的“抽象”。列宁说,一切科学的抽象都更正确、深刻地反映事物的本质。非科学的抽象就是把事物的现象或某一方因素当做事物的本质。马克思认为,在人与外部事物的关系中,既有客观性一面,也有主观性一面。只是从主观、能动性方面理解这种关系,也是抽象,但是片面的错误的抽象。为什么?马克思指出了原因:“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即是说,唯心主义者也不懂得“人的感性活动”,不懂得实践的本质,不懂得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尤其是不懂得是实践首先是物质的活动。
马克思第一条前两层含义提出了要用实践的观点理解事物和主客体关系,这里实际也是揭示了实践的两个最显著的特征。一是实践的主观能动性。因为,人的任何活动都是在主观意识的支配下进行的。马克思《资本论》曾就人和蜜蜂的活动的区别谈人的劳动的主观能动性。旧唯物主义没有看到实践活动的这种主观能够性、主体性,只看到客观性。但马克批判了旧唯物主义没有看到主观能动性,但绝没有说,从客观方面理解事物是错误。客观物质性仍然是实践的显著特征。第二层意义是说,唯心主义只是看到了主观能动性的观点,没有看到客观性,所以也是片面的。从正面理解,就是突出强调了实践的客观物质性特征。
实践的物质性包括实践的的主体(人)、实践的对象、实践的手段、实践的过程都是客观的,实践的结果也是客观的,实践的发展过程、深度、广度都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客观规律的制约。
我们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时,讲到实践的特点是讲三点即物质性、能动性、社会历史性。前两个特点就是在《提纲》第一条中第一次阐发的。马克思这里既批评了旧唯物主义不懂得实践的主观能够性、又批判了唯心主义不懂得实践的物质性特征。从正面讲,就是阐明了实践的两个显著特征。
第三层:批判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对实践的错误理解
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gegenstaCndliche]活动。因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马克思紧接着又谈到费尔巴哈,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这里解释三个名词:思想客体、感性客体、对象性活动。
“思想客体”就是指把思想、意识作为一种所谓客观存在的实体而研究的的哲学体系。如宗教神学中的上帝、费希特的自我意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等。
“感性客体”指与“思想客体”完全不同的客观世界,包括整个自然界和客观存在的人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
“对象性活动”就是把人的实践活动中的动机、 目的、 理想、计划转化为某种客观存在, 这是人的劳动、实践活动的不同于动物本能活动的显著特征之所在。
费尔巴哈是唯物主义者,他竭力反对“上帝”学说和“绝对精神”等“思想客体”。他要研究物质世界,也就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感性客体”。这个方向显然是正确的,也是马克思高度肯定的。但是他没有把人的实践活动理解对象性活动、感性客体,即可以把自己的思想内容转化为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的事物。也就是说,当他用感性客体同黑格尔的思想客体对立起来否定思想客体时,也连同人的感性活动的能动作用也完全否定掉了。费尔巴哈理论中也谈到“人的活动”,但他所说的“人的活动”仅仅指人的思想活动,认识活动、理论活动,而不包括人的物质活动。
“实践”概念,费尔巴哈的著作中也经常提到,而且认为实践可以解决理论不能解决的那些疑难问题。在真理问题上,他也提出了“生活、实践可以是检验真理的尺度”。费尔巴哈有时又把实践理解为生理的活动,吃、喝、性行为的消极的生活活动,把实践理解为商人的经商活动、买卖活动、利己主义活动,他称之为“实践的处世原则,是利己主义,并且,是以宗教为形式的利己主义。”这种对“实践”的理解,正如马克思所说,“他们始终不过是一些零星的猜测,对费尔巴哈的总的世界观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只能把它们看做仅仅是具有发展能力的萌芽。”他竭力抬高理论、认识活动,贬低实践活动,把实践看做卑污的小商人的利己主义活动。所以马克思说:“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马克思完全超出费尔巴哈对实践的理解。决不像费尔巴哈回避人的能动作用,而是要承认人的能动作用。他不像费尔巴哈把人的活动仅仅理解为思想客体,理解为主观的理论的活动,而没有把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性的活动、客观活动。这种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发展的基础,因而也是人的认识的基础,对人类社会和历史发展、人的认识具有革命的、批判的意义。这种实践活动主要就是指人们进行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所以马克思说费尔巴哈 “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也就是说,费尔巴哈把人的活动等同于人的理论活动、思想活动,竭力抬高其作用,而实践只是生活活动、利己主义活动,它不等于实践活动。这就完全贬低了实践活动。而马克思认为,人的活动主要就是实践活动,实践就是理论指导下人们改造世界的物质性的社会历史性活动,主要是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生存、社会发展和认识活动的基础、决定性意义,由此发现了社会生活中具有决定意义的物质性因素。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的“物质”、“社会存在”的因素和根本内容。
二、理论、历史和现实意义
1、有助于理解和掌握科学的实践观、劳动观,划清与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对实践、劳动的错误理解
实践、劳动不是马克思首先发现的概念,马克思以往的哲学家程度不同地发现劳动、实践概念并做了不同的解释,但都没有真正揭示劳动、实践的本质。作为哲学大家,黑格尔论述实践、劳动较多。但黑格尔主张整个自然和社会都是绝对精神的产物,作为人及其活动也都是绝对精神的产物。黑格尔在绝对精神是世界本源的基础上,从辩证法角度谈到了劳动、实践的概念,特别阐发了实践包含的主客体、主客观的辩证关系。但马克思这里所讲的劳动、实践绝对不是精神的派生物,它本身就是物质的客观的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就把自己实践观、劳动观与黑格尔的实践观划清了界限。费尔巴哈也多次提到实践,马克思第一条对其做了批判。费尔巴哈只是从利己主义的、经商的、吃喝性行为的角度理论实践,并把实践与人的活动对立起来。马克思也进行了批判,指出实践就是人的活动,不是单纯认识、思想、理论活动,是改造世界的物质的活动,是社会存在、社会发展内在的的源泉、动力。
“实践”概念大多知识分子、学者使用。中国古代学者也用“践行”概念表述实践。他们主要是在行动、行为、做的意义上使用。如陆游的“躬行”。“劳动”这个概念普通群众使用非常普遍,似乎每个劳动者都懂得劳动含义,但多数人只是从干活、卖力气、付出辛苦角度,甚至从受罪角度理解。也有一些人从朴素的个人生存、从谋生的角度、意义理解。但都没有从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理解。
2、有助于理解“实践”的观点在整个《提纲》和唯物史观体系、共产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理论地位及其作用
《提纲》第一条是整个《提纲》的总论,那么实践的观点就作为整个《提纲》的逻辑起点和中心思想贯穿于整个《提纲》各个条中。如第2条提出真理标准问题、第3条批判法国唯物主义的环境决定论思想,阐发群众史观思想。第4条批判费尔巴哈的异化观阐发阶级斗争观点。第6条批判费尔巴哈的人的本质观,阐发马克思主义的人的本质、人性理论。第11条阐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功能、价值观等等。
马克思依据《提纲》展开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深入具体阐发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以及唯物史观与共产主义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而唯物史观的最基本观点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作为社会生活的物质因素就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即实践活动。第8条就是讲“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不懂得实践的观点就不懂得唯物史观。同时也有助于理解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思想。所有的哲学家在本体论方面或是唯物主义,或是唯心主义。在认识论方面也同样或是唯物论或是唯心论。但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如毛主席说,它们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不懂得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同理,实践的观点也是唯物史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历史唯物主义的“本”不是一般唯物主义的“本”即物质、自然界而是实践,是物质生产活动。马克思正是因为依靠科学的实践观创立了唯物史观。恩格斯把唯物史观看做马克思一生最重要的两大创新成果之一,所以才有整个科学的共产主义学说或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以,没有科学的实践观,就没有科学的唯物史观的科学体系,就没有《共产党宣言》。马克思也是运用科学的劳动观(参见马克思《资本论》对劳动本质、劳动要素的揭示)揭示了商品的本质、货币的本质、资本的本质,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理论。
3、有助于认识和批判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对歪曲“实践”观的错误观念。
《提纲》写作于1845年,但公开问世是40年之后。《提纲》发表之后西方一些哲学家就利用马克思这里所阐发的“实践观”、主体性问题开始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全面的歪曲否定。他们借助《提纲》中的观点特别是马克思这里阐发的实践观制造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对立,早期马克思与晚期马克思的对立。认为马克思哲学是主体性哲学,恩格斯是客观性哲学,马克思研究人,恩格斯研究物。早期马克思与晚期马《《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主义的成熟的真正代表作,晚年马克思背离了他的主体性理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书是偏离马克思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的,是错误的。列宁、毛泽东都延续了恩格斯的思想也是错误的。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是典型的旧唯物主义代表作。他们以错误的哲学思想指导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也是错误的。十月革命后,哲学界出现了全盘否定列宁主义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他们大多也是从对《提纲》的“实践”的歪曲解读开始的,如典型的匈牙利卢卡奇的“主体性”哲学、意大利的葛兰西的“实践哲学”。中国某些学者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所谓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返本开新”,实际是用“西马解马”,把西马对马克思哲学的解读当马克思哲学的“本”,把他们亦步亦趋的、邯郸学步的、照抄照搬的“西马”观点当做他们自己对马克思哲学研究的“创新”。这些中国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家”天天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实际是他们天天搞唯心论和形而上学。他们的哲学素养、水平还远不如靠自学成才的李瑞环同志和大量普通的工农兵群众。
改革开放是从“真理标准”大讨论开始的。他们借这次真理标准讨论,要重新认识马克思的实践的观点及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理论地位。他们用实践唯物主义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实践只是体现主体性原则否定实践体现主体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的辩证统一。他们提出我们周围的自然界完全是“人化自然”,否定“自在自然”的客观存在。尤其是复旦大学俞吾金教授为代表的包括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相当多的教授、学者在《哲学研究》、《哲学动态》及全国大大小的学术刊物发表了数百篇类似文章和有关著作。这种研究倾向的实质是借马克思的科学实践观体现的主体性思想完全否定客观性思想,他们的观点实质是哲学发展史上费希特、鲍威尔等“自我意识”哲学的翻版,是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是哲学发展史的倒退。他们借马克思的“实践”观点重新解读“马克思哲学”,把马克思哲学解读为主观唯心主义,实际就是把共产主义解读为是马克思主观意识的产物,否认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否认唯物史观理论的科学性,取消马克思主义对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地位。如中央党校王长江教授就公然鼓吹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依靠“主体性”坐在屋子里苦思冥想出一系列概念、范畴拼凑出一个体系的。因此有必要对这个歪曲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错误思潮给予深入的批判,恢复马克思“实践”观的科学含义,恢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来含义。用科学的实践观和唯物史观理论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批判现实生活中的“直观性”思维方式,运用“实践”的观点透过现象看本质
一切旧唯物主义“直观性”思维方法,也可以说是与辩证法相对立的思维方法即形而上学(恩格斯《终结》中指出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三大缺陷:机械性、形而上学、非历史性),导致我们看问题的简单化、片面性。辩证法要求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实践的方法也是辩证的方法,也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方法。是唯物辩证的方法。在社会生活中,大多数人包括一些思想家、理论家常用直观的方法认识事物。黑格尔说,熟知的东西并非真知的东西。要真知,就要用实践的方法。笔者使用这种方法认识学习、金钱、权力的本质。
一是认识“学习”的本质。
学习现象大家太熟悉了。人们天天在学习,但几乎没有人思考学习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人们大多从上学、读书、获取知识角度理解学习。《辞典》上说,学习是人们通过听讲、看书、研究、实践中获取知识和技能的过程。这是一种直观的认识方法,是造成大多数人不懂学习、不爱学习、不会学习,学习效率、效果甚低的重要原因。笔者通过用实践观研究学习的本质,认为学习是“人们通过多种途径获取知识并内化为人的素质、能力的人的自我发展、提高、改造、完善,增强主体性的过程。”实践是人类改造世界的过程,包括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主观世界,改造人本质。其结果促进外部世界的发展和人自身的发展,两种发展相辅相成。学习的实质就是把知识内化为自身素质、能力的人的自觉改造、发展、完善自己增强主体性的过程。这就把学习放在社会生活的实践的大坐标中认识学习的本质,有助于提高学习的自觉主动性和学习的效率、结果。
二是认识“金钱”的本质。
“金钱”学名就是货币。货币的本质马克思在《资本论》讲得清清楚楚。但大多数人仍然只是用直观的方法即货币的有用性、使用价值理解,认为钱可以买许许多多东西,于是就拼命赚钱、抢钱、骗钱、贪污钱。目前大多数经济学教材把货币定义为“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个定义实质仍然是“直观”的方法,把货币的五种使用价值看做货币的本质,突起强调货币的有用性。这种回答实际是普通百姓和马克思主义之前经济学家对“货币”的肤浅认识。实际上《资本论》已经讲得非常清楚,马克思是从劳动的二重性揭示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货币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也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马克思说,货币是商品流通过程中“独立出来的价值”。这个价值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价值,而价值就是劳动者劳动创造的价值。劳动者占有货币意味着劳动者的劳动得到社会的承认,是他自己的劳动的凝结,他用货币换回他所需要的其它商品,实质是用自己的劳动与他人的劳动进行交换。因此,货币的本质就是劳动者劳动的凝结,由此用来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是商品流通公式即W-G-W的内在原因。这个定义中不仅指出了货币的使用价值,更是指出了货币的价值。指出实现货币的正当的途径和手段就是劳动。在商品流通中,劳动者出卖商品希望换回货币,也就是把自己的劳动成果用货币表现出来。他不担心他人的货币究竟怎么来的。他只担心自己的商品能否换回货币。如果只从使用价值角度界定货币的本质,那么货币作为相对独立的劳动凝结的东西,有些人通过劳动实现对货币的占有,有些人就通过欺骗、抢劫、权力、赌博、卖淫等占有货币,而商品出卖者丝毫不考虑来他人的货币是如何实现的,只考虑自己的商品能否换回货币。这必然会导致某些人会使用不正当的途径、手段、实现对货币的占有。如果说W-G-W是商品的平等交换。其中G就是劳动的凝结。而资本流通公式G-W-G'中的G'-G就不是资本家的劳动,而是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剥削行为,是不道德、不干净的。不讲货币是劳动者劳动的凝结这一本质特征,实际就是承认所有人手中占有货币的正当性。
三是认识“权力”的本质。
“权力”也是社会生活中人们非常熟悉的社会现象。但权力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许多理论家、思想家也没有揭示清楚。宗教神学讲“权力”是君权神授。西方政治家、理论家把“权力”解读为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支配能力、力量、关系。我国流行的《领导科学》也这样讲。我认为上述定义就是直观的的定义方法,它一是它把权力只是反映人与人之间单向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二是支配者具有支配、控制他人的力量或能力,三是这种支配力量具有强制性。但笔者认为,所有这些定义都是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第一条中批判费尔巴哈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直观方面去理解的思维方法,是停留在对“权力”现象的外在的直观的现象的描述上,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认识。它没有从实践的角度认识“权力”的本质,没有把“权力”放在人类实践活动的大坐标中、没有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和创造者的角度真正揭示“权力”现象的社会本质。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而实践的主体永远是主要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绝大多数推动历史发展前进的人民群众。因此笔者认为,只有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从群众史观的角度、高度才能揭示、认识和说明“权力”的本质。笔者认为,“权力”实质是在一定的社会群体的实践活动中,为实现一定的利益目标,在人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过程中形成的少数人具有和体现出来的能够指挥、率领和组织大多数人凝聚为更大合力的强制性与非强制性统一的能力、力量、关系。这个定义突出强调“权力”这样几个显著特征:一是“权力”是人类一定社会群体实践活动的产物,而应用“权力”活动本身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二是“权力”是人类社会的永恒现象。但“权力观”是具体历史的,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的历史观,不同的阶级“权力”观念本质是不同的。三是阶级社会的“权力”观是原始社会“权力”观的异化,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扭曲的“权力”观。社会主义“权力”观是克服“权力”异化现象的回复,是否定之否定。四是“权力”关系不是支配者与被支配者之间单向关系,而是双向、相互作用关系,把“权力”看作单向关系本质是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权力”关系表面是支配者决定一切,实质是被支配者永远最终起决定作用。五是“权力”应用中一定有具体的利益目标,这个利益目标在阶级社会中实质是“权力”的阶级性(如法律)的突出表现。六是权力所具有的支配能力、支配力量是强制性与非强制性的统一,而非单纯的强制力。
此外还可以用科学的实践观解读自由、权利、平等、善恶、爱恨、幸福等人们非常熟悉的社会现象。
2023年4月4日 |